博文谷

位置:首頁 > 知識文庫 > 專業資料

機關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機關單位各項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機關單位各項規章制度1

第一條 爲進一步加強本局檔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國家檔案局《機關檔案工作業務建設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檔案人員崗位職責

第二條 檔案人員應當忠於職守,遵守紀律,具備專業知識。

第三條 嚴格執行檔案工作各項制度,加強檔案的日常管理和保護、利用工作。

第四條 對本局各部門的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第五條 維護本局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對違反《檔案法》和違反制度的.行爲予以制止,直至拒絕提供利用,並提出處理意見,報本機關領導批准後執行。

第六條 機關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在辦完檔案移交手續後才能離開崗位。

第二章 檔案歸檔制度

第七條 凡是本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備考價值的文書、圖表、聲像、電子資訊等各種門類的有價值的材料及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各種會議帶回的檔案材料,均屬歸檔範圍。

第八條 歸檔立卷的'檔案資料及每份材料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第九條 歸檔的檔案必須做到問題單一、類型鮮明、年代不混、保管期準確。

第十條 會計檔案歸檔必須編制移交目錄,交接雙方按移交目錄清點後簽字。

第三章 檔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條 檔案庫房實行專人負責管理,庫房鑰匙應妥善保管。

第十二條 要定時做好庫房內溫溼度記錄,庫房溫度保持14—240c之間,溼度保持在50—65%之間。

第十三條 庫房內有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等設施,檔案庫房內不得堆放雜物。

第十四條 綜合檔案室應建立全宗卷,積累和存儲本局案卷的立卷說明,分類方案,鑑定報告,交接憑證,銷燬清冊,檢查記錄,全宗介紹等材料。

第十五條 定期組織人員對檔案保管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對破損褪變的檔案要進行修裱、複製和其它技術處理。

第四章 檔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有關保密制度,查閱、借閱遵守單位的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安全,嚴防丟失或泄密。

第十七條 查閱檔案,原則上在閱檔室。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借閱的,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同意,並辦理借閱手續,按期收回。

第十八條 檔案人員不得泄露檔案內容,借閱檔案人員在借閱期間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轉借和擅自複製。

第十九條 外單位來本局查閱檔案時,須憑單位介紹信、工作證或身份證,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調閱。

第二十條 機密檔案只能查閱,一律不得外借和複製。

第五章 檔案利用制度

第二十一條 利用檔案必須愛護檔案材料,嚴禁在案卷上圈點、勾劃、裁剪等,確保檔案的完好,如需摘抄複製,須經檔案人員審覈,確認無誤後加蓋證明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二條 檔案借閱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星期,如果需要延期,應辦理續借手續。

第二十三條 檔案歸還時,檔案人員必須檢查案卷有否缺損,如果發現有損壞案卷現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 任何人不得把檔案佔爲已有。

第二十五條 對不遵守檔案利用制度的借閱人員,檔案人員有權拒絕提供利用。

第二十六條 利用檔案必須填寫利用效果登記表,寫明利用目的和效果。

第六章 檔案安全制度

第二十七條 本局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的完整、準確與安全。

第二十八條 對本局規定的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按照規定,定期向綜合檔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將檔案據爲已有,也不得擅自銷燬。

第二十九條 綜合檔案室保管的檔案是現行檔案,主要供本系統及有關單位使用,不屬於開放範圍,對外提供利用需嚴格按照本制度第四、五章執行。

第三十條綜合檔案室做到辦公、閱覽、庫房三分開。

第三十一條庫房內設密集架,配備空調、消防器材等設備,積極做好“八防”工作,杜絕事故隱患。

第三十二條 工作人員離開檔案室時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第七章 檔案統計、鑑定、移交和銷燬制度

第三十三條 凡按規定接收進庫的檔案、資料都必須及時登記入冊,以作統計入庫數據。

第三十四條 建立檔案、資料、設備等實物統計臺帳,做到記錄正確,帳物相符。

第三十五條 在各科室檔案進檔案室前,要對準備移交的檔案進行鑑定、審查,對保管期限、密級確定不準的案卷提出升降意見。

第三十六條 對本局各科室收集的零散檔案材料進行整理鑑定,剔除無儲存價值的材料,確保檔案的質量。

第三十七條 銷燬檔案必須慎重,對鑑定中剔除的檔案要暫存一段時間,確實沒有必要儲存時,才予銷燬。

第三十八條 凡需銷燬的檔案,要編造清冊,寫出書面報告,說明銷燬理由,經本局領導審查後才能銷燬,銷燬檔案時由兩人監督,並在銷燬上註明銷燬日期、地點,銷燬人要簽名、蓋章。

第八章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是指本局各部門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冊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覈算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憑證。

第四十條 會計檔案是本局的重要檔案之一,應由機關綜合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十一條 本局各部門應指定專人收集、整理會計檔案,把歸檔工作列入本部門的職責範圍,明確專人負責。

第四十二條 會計檔案當年立卷,由所屬部門保管一年後,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第四十三條 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不得自行拆封,對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由原所屬部門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四十四條 檔案室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四十五條 檔案室對儲存的會計檔案應爲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單位領導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冊,並限期歸還。

第四十六條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檔案室提出銷燬意見,會同檔案所屬部門共同鑑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經本局領導批准後銷燬。

第四十七條 在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人員和所屬部門共同派人監督,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時嚴格把關,並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燬後,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

機關單位各項規章制度2

爲使機關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發揮機關食堂爲機關幹部職工服務的職能,特制定機關食堂管理制度:

(一)機關食堂確保機關幹部職工午餐供應,並不斷提高供餐質量和服務水平。

(二)機關食堂由辦公室負責管理。食堂工作人員必須自覺服從辦公室工作人員管理。

(三)食堂工作人員應按時上班,堅守工作崗位。定期參加體檢。

(四)保持餐具、廚具和操作間衛生,餐具必須洗涮乾淨,流水沖刷;經常清理廚房污漬,保持清潔乾淨;生、熟菜板(刀)要分開,不能混用;操作間每月徹底清理擦洗1次。

(五)食品採購要有明細賬目,食用油、肉類採購須定點,保證質量和安全。

(六)工作日午餐時間:11:50—12:30。

(七)本機關食堂概不對外。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帶客人和家屬到食堂就餐。

機關單位各項規章制度3

爲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確保國家財產和駕乘人員安全,完善車輛使用、維修及車輛日常管理,現提出以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崗位職責制

1、駕駛員認真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駕駛,禮貌行車;除特殊情況以外,若出現罰款自行承擔。

2、自覺遵守機關管理制度,服從局領導及辦公室的管理和調度,認真完成出車任務和其他交辦的任務,做好出車日記

3、駕駛員做好所駕車輛的日常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執行正常,不開帶病車。

4、安全駕駛車輛。駕駛員是行車安全的'直接責任人,爲確保駕乘人員及車輛的安全,不得酒後駕車,不得疲勞駕車。若有違章責任,其一切後果由直接責任人承擔。

5、定期對所駕車輛進行維修、保養和年檢;按時辦理車輛保險,不能發生脫保現象,嚴格控制車輛安全風險。

6、在無出車任務時,駕駛員應聽從辦公室的統一安排,認真完成領導及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車輛管理

1、車輛由辦公室統一安排調度,在保證局領導用車的情況下,保證局內職工工作用車。

2、駕駛人員不得自行主張用車,不得將車輛借與他人駕駛。

3、各科室因工作用車,早上上班時給辦公室申報,由辦公室按事由輕重緩急綜合平衡,統籌安排。如需派往綿竹以外,必須經局長同意,方可出車。

4、駕駛人員出車完畢,應將車輛停放在單位,不得隨意停放。非特殊情況,不得將車輛開回居住地停放。

三、車輛維護、油料使用

1、車輛維修或需要保養時,由駕駛人員根據車況書面提出維修申請,載明維修的項目,並預報維修價格交分管領導初審後報局長審批同意,方可到指定廠家維修,不得先修後報。修後由駕駛員認定所修情況和價格並簽字,交由機關出納當即單次結帳,不發生累計結帳。

2、車輛的加油量應和出車里程相符;原則上實行時報時銷,使用機打發票報銷。車輛在外地加油時,需乘車人員在發票上簽字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