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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方案

一、方案的中文含義

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爲複雜的一種。由於一些具有某種職能的具體工作比較複雜,不作全面部署不足以說明問題,因而公文內容構成勢必要繁瑣一些,一般有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

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檔案頭”形式下發,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標題、成文時間和正文三部分內容。

1、標題

方案的標題有兩種寫法:一個是“三要素”寫法,即由發文機關、計劃內容和文種三部分組成,如《北華大學五年發展規劃總體方案》;一個是“兩要素”寫法,即省略發文機關,但這個發文機關必須在領頭的“批示性通知”(檔案頭)的標題中體現出來,如《治理採掘工業危機,實現良性循環方案》。成文時間,爲鄭重起見,方案的成文時間一般不省略,而且要注在標題下。

2、正文

方案的正文一般有兩種寫法:一是常規寫法,即按“指導方針”、“主要目標(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及“要求”幾個部分來寫,這個較固定的程序適合於一般常規性單項工作;二是變項寫法,即根據實際需要加項或減項的寫法,適合於特殊性的單項工作。但不管哪種寫法,“主要目標”、“實施步驟”、“政策措施”這三項必不可少的,實際寫作時的稱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標”稱爲“目標和任務”或“目標和對策”等,把“政策措施”稱爲“實施辦法”或“組織措施”等。在“主要目標”一項中,一般還要分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實施步驟”一般還要分基本步驟或階段和關鍵步驟,關鍵步驟裏還有重點工作項目;“政策措施”的內容裏一般還要分“政策保證”、“組織保證”和“具體措施”等。

二、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方案

方案也可以是下級或具體責任人爲落實和實施某項具體工作而形成的檔案,然後報上級或主管領導批准實施。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方案1

爲進一步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我部決定2017年在全國開展建築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以下簡稱施工揚塵治理),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透過開展施工揚塵治理,嚴肅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爲,有效解決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及建築物拆除工地施工揚塵突出問題,提高建築施工標準化水平;建立施工揚塵治理長效機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揚塵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

二、主要工作

各級城市管理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按照“預防爲主,綜合治理”原則,根據職責分工,結合當地實際,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做好施工揚塵治理工作。

(一)監督建築工程各方主體主要責任落實情況。

1.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建設單位對施工揚塵治理負總責,應當將施工揚塵治理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確相關內容,並及時足額支付。

2.施工單位的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揚塵治理責任制,針對工程項目特點制定具體的施工揚塵治理實施方案,並嚴格實施。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築工地公示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責任人、主管部門等資訊,並及時向當地主管部門報送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3.渣土運輸單位的主要責任。渣土運輸單位應當建立工程渣土(建築垃圾)運輸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關措施,使用合規車輛,加強對渣土運輸車輛、人員管理。

(二)監督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1.施工場地。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築工地設定圍擋,並採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要進行硬化處理。裸露的場地和堆放的土方應採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防塵措施。施工現場出口處應設定車輛沖洗設施,對駛出的車輛進行清洗。

2.施工廢棄物。建築土方、建築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在場地內堆存的,應當採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建築物內垃圾應採用容器或搭設專用封閉式垃圾道的方式清運,嚴禁凌空拋擲。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土方和建築垃圾的運輸必須採用封閉式運輸車輛或採取覆蓋措施。

3.施工物料。在規定區域內的施工現場應使用預拌制混凝土及預拌砂漿。採用現場攪拌混凝土或砂漿的場所應採取封閉、降塵、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築材料應密閉存放或採取覆蓋等措施。

(三)監督其他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1.建築物或者構築物拆除。拆除建築物或者構築物時,應採用隔離、灑水等降噪、降塵措施,並及時清理廢棄物。

2.市政道路施工。當市政道路施工進行銑刨、切割等作業時,應採取有效的防揚塵措施。灰土和無機料應採用預拌進場,碾壓過程中應灑水降塵。

3.空置建設用地。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3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

三、時間安排

(一)部署階段(4月10日前)。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城市管理、建設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要根據實際,對本地區施工揚塵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市、縣主管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對各類建築工地進行深入細緻的排查摸底,建立各類建築工地項目清單(見附件2)、臺賬(見附件3),確保全覆蓋、無遺漏。

(二)實施階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認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文明工地創建工作,全面開展施工揚塵治理,建立健全資訊報送制度,並於每月底前向我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見附件1)。我部將抽取重點地區進行實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強化日常執法監管,加強制度建設,推進全國施工揚塵治理工作。

(三)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認真總結施工揚塵治理的經驗、成效,並及時向我部報送。在此基礎上,我部將對治理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表揚,並對好的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推廣。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城市管理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站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施工揚塵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統籌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將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監管執法。要綜合運用日常巡查、隨機抽查和遠程監控等手段,加強監管,嚴格執法。暢通舉報渠道,透過數字城管、熱線電話、微信公衆平臺、手機APP等多種方式受理施工揚塵方面的羣衆舉報。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的企業,嚴肅查處,並記入誠信資訊系統。對工作落實不力、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單位,視其情節和後果,由上級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預案,制定不同預警級別的相應揚塵控制措施,編制工地停工清單,細化任務,責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覈、可追責。根據當地政府發佈的空氣污染預警級別,及時啓動應急應對預案,並進行督導檢查。

(四)健全長效機制。要逐步建立執法聯動機制,保證監管工作的常態化,將施工揚塵治理作爲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繼續鞏固治理成果。

(五)開展宣傳工作。要積極開展宣傳工作,透過各類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道施工揚塵治理先進典型和經驗,公開曝光反面典型,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調動社會公衆參與施工揚塵治理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附件:

1.建築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統計表

2.建築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項目清單表

3.建築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項目臺賬表

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方案2

一、制定目的

貫徹落實《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建築工地揚塵防治應對工作機制,有效控制和減少建築工地揚塵對空氣質量的影響。

二、制定依據

《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18〕122號)、《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蘇政辦發〔2019〕5號)等檔案。

三、適用範圍

全省範圍內重污染天氣情況下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園林綠化和拆除活動中的揚塵防治應對。

四、工作原則

各級建設、城市管理、生態環境部門要在屬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分級負責、及時響應、協同配合、動態管控”的原則,做好轄區重污染天氣建築工地揚塵防治的應對工作,及時響應應急預警,快速落實應急措施,強化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提高聯防聯控和快速反應能力。依據預警資訊,啓動對應級別的響應,並隨預警資訊變化做相應調整。

五、預警分級及應急響應措施

根據《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蘇政辦發〔2019〕5號),預警從低到高依次分爲Ⅲ、Ⅱ、I三個級別,分別用黃色、橙色、紅色標示,紅色預警爲最進階別。

(一)黃色預警:預測未來持續48小時設區市空氣質量指數(AQI)均值達到200以上,或監測到設區市SO2小時濃度達到500微克/立方米以上,且未達到進階別預警條件。

啓動Ⅲ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措施如下:

1.加大對施工工地的執法檢查頻次;

2.停止爆破、破碎、建築物拆除、無封閉混凝土攪拌作業,停止室外工地噴塗粉刷、護坡噴漿作業;

3.施工工地的土方開挖、路面開挖、路面洗刨、土方運輸(採用封閉式且國五標準以上渣土車運輸的除外)、樓層垃圾清掃作業以及粉碎、切割、鋸刨等機械作業暫停;

4.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對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實施機械化沖洗,對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揚塵的物料堆場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強覆蓋(覆蓋要求、方式和範圍見附件1)。

(二)橙色預警:預測未來持續72小時設區市空氣質量指數(AQI)均值達到200以上,或監測到設區市SO2小時濃度達到650微克/立方米以上,且未達到進階別預警條件。

啓動Ⅱ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措施如下:

1.加大對施工工地的執法檢查頻次;

2.停止爆破、破碎、無封閉混凝土攪拌作業,停止室外工地噴塗粉刷、護坡噴漿作業;

3.除民生保障項目以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業暫停(對工藝要求需混凝土連續澆築可正常進行);

4.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對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實施機械化沖洗,對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揚塵的物料堆場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強覆蓋;

5.運輸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全部禁行(不含預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漿、鋼材等);

6.燃油工程機械全部停用。

(三)紅色預警:預測未來持續96小時設區市空氣質量指數(AQI)均值達到200以上,或預測未來持續24小時設區市空氣質量指數(AQI)均值達到450以上,或監測到設區市SO2小時濃度達到800微克/立方米以上。

啓動I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措施如下:

1.加大對施工工地的執法檢查頻次;

2.停止爆破、破碎、無封閉混凝土攪拌作業,停止室外工地噴塗粉刷、護坡噴漿作業;

3.一切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業暫停(對工藝要求需混凝土連續澆築可正常進行);

4.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對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實施機械化沖洗,對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揚塵的物料堆場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強覆蓋;

5.運輸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全部禁行(不含預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漿、鋼材等);

6.燃油工程機械全部停用(應急搶險用除外)。

各級預警均需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應急預案中明確的其他響應措施。

列入應急管控豁免清單的施工工地和工序(見附件2),預警期間可依照豁免管理辦法進行作業。

重污染天氣預警資訊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發佈或解除,並將資訊發送至應急響應城市人民政府,同時向媒體和公衆發佈資訊。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指令或本市空氣質量變化趨勢,指定相關部門發佈或解除重污染天氣預警資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部署。各級建設、城市管理、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築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做好分級分類管控,落實管控豁免政策,既要保證大氣環境治理,更要支援工程建設項目順利推進。要做好混凝土企業分類分級管控,從源頭上保障工藝要求需混凝土連續澆築的工序可正常進行。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施工工地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實現工地周邊圍擋、易揚塵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溼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並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

(二)輪值會商,加強協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已建立月度輪值會商機制,定期對接溝通交流、互通工作資訊、研究交集事項。各設區市建設、城市管理和生態環境等部門可參照此模式,定期對共同關心、關注的問題加強研究,在做好工地揚塵管控的同時,制定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防止施工過程頻繁停工,給安全生產帶來更大的風險隱患。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掌握應急管控期間建築工地管理情況,評估重污染天氣對工程建設領域造成的影響,並及時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告

(三)加強聯動執法,實施精準處罰。各地建設、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等部門充分用好省污染防治綜合監管平臺,織密編牢監控環境污染的“天羅地網”,要整合建設、城市管理、生態環境等部門的在線監控設施,進一步加強資訊共享,對污染物排放情況實施在線動態管理。要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提出“六個百分之百”執行要求(“六個百分之百”執行參考建議見附件3),爲後續實施聯合精準執法提供依據,對檢查中發現的突出、難點問題,錄入綜合監管平臺,全流程跟蹤督辦,確保按時整改。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期間,加大巡查頻次,發現違規施工及揚塵控制措施不到位的,立即責令整改;要督促施工單位加強揚塵防治教育;對應停未停和擅自復工的工地,要採取罰款、通報、記信用分、限制市場準入等嚴厲處罰方式倒逼施工單位落實揚塵防治責任。

(四)完善正向激勵機制,實施差別化管理。豁免政策是環保激勵發展的重要機制,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好施工企業、工地強化污染治理,對照行業標杆提升污染治理水平,達到《江蘇省秋冬季錯峯生產及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停限產豁免管理辦法》和《關於江蘇省加強秋冬季錯峯生產及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停限產豁免管理的補充通知》規定的條件,鼓勵企業和項目部積極向當地住建部門提交豁免申請。建設部門要牽頭對應急管控豁免名單進行動態管理,將符合條件的納入應急管控豁免名單,確保激勵政策落實到位,強化環保“幹好幹壞不一樣”的鮮明導向。在應急豁免期間,如發現有悖於豁免條件的行爲,取消豁免資格,半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情節嚴重的,相關行爲按規定執行住建信用記分。

附件:

1.覆蓋要求、方式和範圍

2.應急管控豁免工序範圍

3.“六個百分之百”執行參考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