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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辦理的委託書

車輛辦理的委託書

車輛辦理的委託書

車輛辦理委託書篇一:

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

茲委託作爲委託人辦理機動車貴A(車牌號碼)的業務,請予辦理爲感。

委託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受委託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注:

1雙方在簽字處蓋章或按手印,並提供有效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2委託書的填寫應準確完整,真實可靠,不得塗改,弄虛作假,如有屢犯着,委託管理方有權停止一切所辦業務。

機動車業務辦理委託書篇二:

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

茲委託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到貴所辦理(號牌號碼或車輛識別代碼)爲的機動車的業務,請予辦理爲感。

委託人:(簽名或蓋公章)

受託人:(簽名或蓋公章)

經辦人:(簽名)

年月日

注:

1、受託人已覈實委託人情況,並保證本委託書的真實性。

2、本委託書由受託人提交,受託人保證僅在受託範圍內辦理業務。

3、受託人、受託人所提供的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複印件作爲本委託書的附件附後。

4、受託人在辦理受託的機動車登記業務時,所提供的相關檔案資料及手續由受託人保證其真實有效。

5、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不得代辦(私車)。

6、委託書的填寫應準確,不得塗改,否則無效。

7、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對本頁內容均已明確,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