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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監督抽檢計劃

食品監督抽檢計劃

食品監督抽檢計劃

爲全面掌握全縣的食品安全狀況,主動發現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推進監檢結合,發揮技術監督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XX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食品監督抽檢的要求,結合我縣《2018年夏季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計劃任務

本計劃是全縣開展2018年度食品監督檢驗的任務依據,各單位在組織落實的過程中,要按照計劃內容和進度要求組織實施。

全縣計劃抽檢數量爲120批。

各單位計劃任務數按《XX縣2018年食品監督抽檢計劃分配表》(附件1)執行。

抽樣品種範圍和月進度安排、檢驗項目按《食品抽檢計劃月度安排及檢驗項目表》(附件2)、《XX縣抽檢計劃月度安排表》(附件3)實施。

二、具體安排

(一)抽檢時間

本計劃的執行時間從8月5日起,至2018年底結束。

各單位按照計劃的月度安排,抽樣、送樣工作須在當月月底前完成,全年的抽樣工作在12月20日前完成。對需即時送樣的,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五上午集中抽樣,上午下班前送至縣局稽查科。

(二)抽檢重點

重點品種主要是:糧食及糧食製品、食用油、肉及肉製品、蛋製品、蔬菜及其製品、水果及其製品、水產及水產製品、飲料、調味品、酒類、焙烤食品、茶葉、膨化食品、果凍、非發酵性豆製品、冷凍飲品、罐頭、餐飲食品等18類食品。以及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購進渠道、標籤標識、感官質量等存在問題的品種。

重點環節:食品生產、流通、餐飲、小作坊應全覆蓋。食品生產企業抽樣由局稽查科負責。

重點部位:中小食品生產企業、超市、農貿市場,城鄉結合部、鄉鎮集鎮等。

重點檢驗項目:主要是農藥、獸藥殘留,超限添加食品添加劑、禁止添加,重金屬、致病菌等有毒有害物質。

(三)抽樣工作

抽樣基數應不少於抽取樣品量。具體抽樣工作程序和要求按國家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實施細則》和《XX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執行。對重點可疑的品種和需要重點檢驗的項目,要在抽樣單上註明,並在送樣時告知收樣人員。

(四)抽檢結果資訊發佈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擅自發布本計劃抽檢結果的資訊。

三、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分局要高度重視抽檢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要明確專門人員具體負責,按序時進度和品種要求抽樣送樣。全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由縣局稽查科牽頭組織實施。

(二)加強監檢結合

要結合抽檢計劃的實施,配合《2018年夏季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加大對食品安全執法檢查的力度,加大對執法檢查中可疑食品的抽樣力度。要根據各自食品監管的重點,開展專項執法檢查,不斷加大針對性抽樣的力度。要充分發揮抽檢對行政監督的技術支撐作用,最大限度的發揮抽檢的效益,做到監督抽檢和稽查執法的相互促進。

(三)嚴格規範抽樣行爲

抽樣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樣品的保管、遞送必須符合規定的儲存要求。嚴格規範抽樣、檢驗、覈查處置等工作行爲,不得利用抽樣謀取單位和個人的利益,切實增強監督檢驗工作的科學性、權威性、有效性。

(四)其他要求

1.抽樣人員所抽樣品按照要求填寫《XX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告知書》(附件4)、《XX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封條》(附件5)、《XX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樣單》(附件6)。並由各分局抽樣人員每月第二個、第四個星期三上午下班前集中送往縣局稽查科。

2.本次抽樣爲購樣,購樣費用由各分局先行墊付,憑購樣發票或小票送樣時實報實銷。

3.本次抽樣以案件查辦爲主,各分局重點關注抽樣不合格率。如對相關產品高度懷疑,可不侷限於規定品種,自行抽樣。

4.本次抽樣納入年底考覈。抽樣送樣聯繫人:XX,電話:XX。

5.樣品編號年份加月份加分局代碼加流水號。代碼稽查科01,盱城分局02,開發區分局03,管鎮分局04,官灘分局05,舊鋪分局06,桂五分局07,河橋分局08.

6.稽查科負責生產企業、盱城大型超市商場、盱城大型餐飲業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