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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初中生說明文寫作教學方法

摘要:初中生語文綜合能力以寫作能力爲最高,寫作能力又以說明文寫作爲最難。現根據多年來初中語文教學經驗,針對初中生說明文寫作的教學技巧作簡要論述。

淺談初中生說明文寫作教學方法

語文學習的外延與生活相等,寫作能力是語文學習的重要內容。如果說記敘文是以情感人,議論文又以理服人,那說明文則是以知明人。以情感人往往有情節,以理服人往往有事實,這都是可以在生活中尋找到的素材。而以知明人則相對較難,因此,最好不採用集中教授的方式,而採用感受、實踐、歸納的方式。

認知心理學認爲,寫作內容知識就是言語資訊,它的本性屬於陳述性知識的範疇,是指有關人所知道的事物狀況以及事物之間的關係、能夠被人陳述和描述的知識,或者說是關於“是什麼”的知識。寫作內容知識主要有主題知識和讀者知識構成,而寫作主題知識是最爲重要的因素,它直接決定作者是否“有米下鍋”、“有物可言”。作者知道的東西越多,寫出來的東西越好。寫作內容當然來自生活。巧婦難爲無米之炊,欲“炊”必先有“米”,然後才能表現出“巧婦”之“巧”。這幾句俗語道出了內容與技巧的關係。可以設想,教師要求學生寫說明文而學生對說明對象一無所知或一知半解,就沒辦法寫。

同其他文體的文章一樣,說明文寫作也需要先解決寫作內容的問題,至於寫作技巧,當有了內容後才能考慮。這就要求教師在命題上充分考慮如何引導學生獲得說明文的寫作內容。

首先,寫作內容可以從“製造事件”入手,使說明文的寫作具有“情節性”,以使學生獲得真實感受。只是說明文寫作內容的獲得,要比其他文體更艱難。基於這樣的認識,在說明文寫作指導上應嘗試“先動手做,後動手寫”的技巧。

動手做,是獲得說明文寫作內容的有效途徑。可以分爲以下幾類:

第一類,親手製作某種模型(如橋樑、車、房屋等),然後將設計原理、所用材料、製作過程寫出來。還可以結合數學、物理、生物等學科有關知識,製作教具或動植物標本,然後將製作過程寫出來;還可以寫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這樣不僅可以提高寫作水平,還可以加深對其他學科知識系統的認識。第二類,結合勞動技術可製作手工藝品,如製作布貼畫、烹飪菜餚、使用縫紉機、維修家電等,將有關步驟如實地記錄下來,作爲寫作的素材,然後加工潤色。第三類,結合社會實踐活動,如參觀印刷廠,瞭解一本書或一張報紙的印刷過程;如對某種建築物或自然景物進行觀察,按順序記錄下建築物的結構形態特點或自然景物的主要特徵。

嚴格地說,動手做不屬於語文課的任務。但是,當教師指導學生描寫景物的時候,不是也要求學生對景物進行觀察嗎?寫調查報告不是也要求學生深入社會生活先調查研究後形成文字嗎?先動手製作,然後再寫製作的過程,恰恰是激發學生說明文寫作興趣的有效手段。這也是“語文綜合活動”的一種形式。寫作要調動多種器官綜合工作,“紙上得來終覺淺”,動手製作是親身實踐活動,是獲得“真知”的前提。這一點布魯納的發現也可以給我們啓迪,“發現不限於那種尋求人類尚未知曉之事物的行爲,正確地說,發現包括着用自己的頭腦親自獲得知識的一切形式”,教師指導學生自行發現與自行組織知識的方法,有助於學習後的長時記憶,學生主動學習的思維活動,有助於智力的發展和提升,學生養成自動自發的學習習慣並獲得解決問題的技能之後,有助於將來獨立的求知與研究,所以,強調教師引導學生去發現,而不是急於告訴他們學習的結果,這也是“動手做”的道理所在。

其次,成文的演練需要先說話後作文。說話是口語交際的一種形式,學生在課堂上向全體學生介紹自己製作的“作品”就是一種“有聲語言”的文字;它與教師的詢問、評價語言形式對話;其他學生即使沒有參與對話,但思維在“對話”。先說話後作文,就是強調把口語表達和文字表達結合起來。把一件事說明白了,纔可能寫明白;人對事物的感知總是從簡單到複雜,說話比較簡單,寫成文章就比較複雜;說總比寫快,先動口說,說的.內容有偏差,“改口”比改文章容易;說得好現場就能獲得好評,感受成就感的週期短,反饋及時;先說就能把作文思路先演練一通,寫的時候心裏就有底。作文則是書面語言的文字、有聲語言文字在先,書面語言文字在後,有利於“我手寫我口”,形成語言生活化、樸實、自然的風格。這也是一種“語文綜合活動”。

再次,從“動手做”獲得寫作內容,從“動口說”獲得寫作演練,接下來自然要涉及到寫作技巧。如果教師在學生沒有獲得寫作內容之前就一股腦地把寫作技巧告訴學生,學生很快就能得到這些知識,但是,因爲沒有親身實踐,沒有發現,沒有嘗試主動解決問題,只能被動接受這些知識,那麼這些知識就很難轉化爲能力。

在此基礎上,可以把這種先個別後一般的程序認知能力進行遷移。當說明對象不需要親手製作,而是一個具體事物,則透過觀察調查等實踐活動,把從前的自我設計與選材、製作轉換爲別人的設計、選材、製作。雖然不是自己的操作,可是自己操作過,明白其中緣故,自然說的清楚明白。甚至可以把這種能力遷移到不是具體事物,而是抽象事理的說明對象上來。有了對說明對象特徵的認識,又要進一步讓別人明白,就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使用一定的手段進行說明。這些就是寫作技巧的策略性知識。從邏輯上講,這是歸納推理,是由一般到個別的推理;許多程序性的知識不能直接轉化爲能力,換句話說,就是寫作只是不能直接轉化爲寫作能力。許多教師透過先講解寫作知識,再根據這些知識進行寫作訓練,導致學生無法寫出好文章。其實,如此教學,教師自己也不能根據自己的講解的寫作只是寫出令自己滿意的文章,又何必強求學生。但是,寫作技巧知識如果是在親身實踐中悟出的,這種知識就會內化爲自己的積澱,存儲在自己的大腦中,自動支配自己的相關寫作活動。

這是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的關鍵一步,是由形象具體的個性化操作上升到抽象知識的關鍵一步,這樣獲得的程序性知識是加上了個體親身感受的、一旦擁有便終身不忘的知識,是在實踐的基礎上形成了技能後概括出來的“真知”。

總之,說明文的寫作,我的經驗就是引導學生首先獲得關於說明對象的知識,再進行口語演練,最後形成文字;在作文講評的時候引導學生針對自己成文的過程進行反思歸納,形成關於技巧的程序性知識,從而使學生具有親身感受、親自發現的特點,使學生思維水平得以提升,並形成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