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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入學積分計算方法

積分入學是指爲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積分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等三部分組成。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廈門入學積分計算方法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廈門入學積分計算方法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計劃生育積分三個項目計算積分,總分120分。務工社保積分(58分):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1年積4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社保月數×(4分/12個月)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爲48分等。

二、計算方法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和計劃生育積分三個項目計算積分,滿分爲120分。具體積分項目和分值如下:

(一)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1年積4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社保月數×(4分/12個月)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爲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可以一方作爲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爲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累計每滿1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社保月數×(2分/12個月)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爲10分。

(二)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1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天數×(2分/365天)計算得分,本項滿分爲24分;

2、隨遷子女父(母)在思明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爲“住宅”),並擁有該房屋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該項積分不重複計算;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思明區,累計每滿1年積1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分/12個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爲9分。

(三)計劃生育積分(5分)

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隨遷子女的出生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無論其父母是否已接受處理的,該項均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