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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寶安區公辦中小學轉學插班申請指南

插班是學校根據轉學生的學歷和程度編入適當班級。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2021年春季寶安區公辦中小學轉學插班申請指南,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2021年春季寶安區公辦中小學轉學插班申請指南

一、轉學插班受理時間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8日(工作日)。

二、轉學插班受理地點

居住地對應招生範圍內公辦學校

三、轉學插班受理對象及原則

1、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可以招收轉學插班,參照新生招生對象提交材料並按積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入學材料和積分標準參照《寶安區2020年秋季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指引》)。

2、按照省、市相關學籍管理規定,小學及初中畢業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

3、因轉學插班學位異常緊張,轉學插班申請無法保證全部錄取。

四、所需材料

1、身份證明: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2、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使用購房合同申請學位的,需入夥並實際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必須提供房屋租賃憑證)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五、特別提醒

(一)自2016年起,非深圳戶籍考生在我市沒有三年完整初中學籍的,不具備參加深圳市公民辦普高和中職學校劃線錄取資格。請非深戶籍初中學生家長謹慎選擇,若要具體瞭解深圳市中、高考相關政策,可登入“深圳招考網”進行查詢。

(二)學生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範圍內購買商品房的深圳戶籍學生,確有轉學插班需求的,可以到居住地對應招生範圍內的公辦學校報名,由學區教育辦統籌安排。

(三)轉學插班申請受理後不能保證錄取,未被錄取或不同意調劑到其他學校的,不再予以安排學位,家長可自行申請轉學區內有空餘學位的民辦學校。請家長予以理解並理性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