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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崗區公辦小學轉學插班申請指南

大家心心念唸的龍崗轉學插班政策終於出來了,下面是小編分享的龍崗區公辦小學轉學插班申請指南,快來看看吧!

申請資格

公辦學校原則上受理在學校招生地段內居住的龍崗戶籍購房學生(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

申請時間

6月24日至7月3日間的工作日

申請材料

插班登記表、出生證、戶口本、房產證或不動產證

申請及錄取流程

直接到地段學校申請,有空餘學位的接受申請

受理地點和時間

受理轉學插班時間原則爲暑假前兩週(6月24日至7月3日間的工作日),受理地點爲居住地段內的學校。

所需材料

(1)《龍崗區義務教育轉學插班資訊登記表》;

(2)學生的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學生及其父母的戶口本。

(3)住房證明材料(房產土地用途爲住宅或商住兩用):

學生父母(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購房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法定監護人的`房產份額須大於50%)。

其他事項

1、因轉插學位異常緊張,尤其是公辦學校的轉插學位,所有轉學插班申請按積分排序,但不能保證被錄取。

2、根據《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第一學期、畢業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原則上不受理轉學申請。

3、同等入學條件的應優先解決外地轉入、未享受深圳公辦學位的學生。

4、新開辦學校以及其他尚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參照新生招生對象提交材料並按積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具體積分標準參照當年公佈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申請指南》)。

5、自2016年起,在深圳市沒有三年完整初中學籍的非深圳戶籍考生,不能參加高中階段學校的統一劃線錄取,不建議非深戶籍初中學生申請插班,家長需要了解深圳市中、高考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