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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小學入學條件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江陰小學入學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入學條件:

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爲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週歲的本市適齡兒童和符合在本市入學條件的新市民子女。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各小學不得招收年齡不足的兒童入學。

招生辦法:

1、各鎮(街道)根據轄區內學校佈局、事業計劃,科學、合理確定各校施教區域,及時向社會公佈。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一般安排在7月上旬進行,具體方案由各鎮(街道)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報教育局批准後公佈實施。各中小學應於預報名前10天左右在校門口及施教範圍內居民密集區張貼招生公告,明確施教區範圍、預報名時間和應交驗的證件等。2019年入學新生於6月份透過新生入學登記平臺進行入學登記,登記辦法另行公佈。2020年及以後入學的,在入學前一年9月份進行預登記。

2、監護人隨帶適齡兒童,按施教區學校公佈的時間到學校辦理預報名手續。

3、所有公辦小學新生均按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均衡分班,陽光編班。學校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相關的'筆試、面試,不得將競賽成績、獲獎情況或者考級證書作爲入學的條件和編班的依據,不得以任何名義分設重點班、快慢班、強化班、實驗班等。小學一年級新生採取電腦隨機編班,初一新生編班以小學提供的畢業成績爲依據,均衡配置班級教師

4、新生入學後,各校要在建立學生紙質學籍檔案的同時,在統一的學籍管理系統中建立學生電子檔案,規範學籍管理。

5、城區招生

城區小學招生方案由澄江街道確定。城區初中和敔山灣實驗學校招生工作按照《江陰市2019年城區初中和敔山灣實驗學校劃片招生工作意見》執行(另行下發)。

6、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招生依據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招生方案應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開。招生宣傳必須實事求是,不得以虛假不實資訊誤導學生、家長。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嚴禁以各種名義組織考試選擇學生,招生時間與公辦學校同步。

相關政策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適齡兒童原則上應具有施教區正式戶籍,並隨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實際居住地三者相符。戶籍、房屋產權證及實際居住三者不相符的,由所在鎮(街道)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城區範圍內初中和敔山灣實驗學校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2、積極穩妥地解決在城區長期實際居住的本市非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問題。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擁有房產並長期實際居住,且在城區有穩定工作的,由澄江街道和教育局根據學校辦學能力和學位空缺情況,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予以妥善安置。

3、妥善做好新市民子女入學工作。新市民子女入學要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江陰市新市民子女入學工作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澄政辦發〔2017〕29號)檔案精神執行,符合條件的新市民子女按各鎮(街道)確定的施教區相對就近入學。學校不得以擇校、借讀之名接收不符合條件的新市民子女入學。符合條件的城區新市民子女初中入學由教育局統一調配。

4、現役軍人子女、港澳臺商子女、外籍人員子女、市高層次引進人才子女以及城市重點工程項目的被拆遷戶子女入學,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5、殘疾兒童可根據實際情況就讀特殊教育中心校,或在施教區學校隨班就讀。學校要尊重殘疾兒童監護人的選擇,不得拒收。涉及殘疾兒童殘疾類別、殘疾程度的認定,應以市(縣)級以上教育、衛生、殘疾人工作部門指定的有資質專業機構確認或評估鑑定爲依據。

6、小學新生家長在7-8月攜入學新生和《兒童預防接種證》到居住地預防接種單位進行初步查驗,根據實際情況完成補證、補種,登記註冊時將《兒童預防接種證》交學校。學校在正式查驗結束後發還家長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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