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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嘉定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須知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2021年嘉定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2021年嘉定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須知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依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爲目標,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入學權益,規範學校招生行爲,推進緊密型學區、集團建設,依法實施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兒童和學生的教育服務體系。

(一)公開透明原則。街鎮、學校應及時向社會公佈小學、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資訊,加強與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透過區教育局、街鎮和學校網站公告、網上“校園開放日”、在社區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區域內適齡兒童和學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學資訊登記時間、地點,以及入學驗證時間、地點及攜帶所需審覈的各種證件。

(二)班額總控原則。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提供的入學適齡兒童和學生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安排適齡兒童和學生入學。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則。應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網址:),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接收適齡兒童和學生入學。實施均衡分班,嚴禁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爲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並按照測試成績分班。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不再安排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計劃。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妥善安排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計劃外自行招生,小學不得招收非適齡兒童,初中不得招收無學籍材料的學生。

二、小學階段招生

(一)招生入學對象

凡是年滿6週歲(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兒童,應當入小學一年級接受義務教育。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經區教育局審批同意未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具體分類如下:

1.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

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戶口簿戶主爲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應的產權人僅爲本人或直系親屬的住宅類房產證或農村自有宅基地證(以下簡稱房地產證)的,在4月23日前經現就讀幼兒園審驗覈實戶口簿、相應的房地產證。根據“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安排適齡兒童入學。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後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區教育局從2020年起對本區入學需求突出的公辦小學,實施“五年限一”政策,具體爲: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除外),爲保持政策延續性,該辦法逐年過渡到位。2021年申請入學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對口入學須滿一年,依次類推,直至滿五年。該政策的實施,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並在招生方案中明確,報區教育局備案。

2.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兒童,須在4月23日前至規定地點審驗覈實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戶口簿等。就讀本區幼兒園的適齡兒童至就讀幼兒園審驗,其他幼兒至居住地街鎮教委審驗。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兒童入學,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安排就近入學。

3.申請“人戶分離”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在本區申請跨區居住地入學,憑本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截止日爲4月23日,以下簡稱《回執》),到《回執》上居住地所屬街鎮辦理入學登記手續。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跨街鎮居住地入學,憑居住地所屬街鎮的《回執》(截止日爲4月23日)、與居住地址相應的房地產證(產權人僅爲直系親屬或本人),到《回執》上居住地所屬街鎮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同一街鎮內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跨區、跨街鎮“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入學,將根據《2021年嘉定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和學生在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實施細則》(見附件2)統籌安排。

本區其他寄放戶口(含集體戶口)的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4.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兒童

申請在本區接受小學教育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進入公辦學校爲主,部分街鎮如公辦教育資源緊缺,可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隨遷子女小學就讀。街鎮要依據區域教育資源和入學需求制定相應入學統籌或積分辦法,並報區教育局審覈備案。

(二)入學資訊登記

4月8日-4月23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幼兒園透過“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登記孩子入學資訊,同步完成資訊審驗工作,透過者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資訊登記表》(以下簡稱《小學入學資訊登記表》)。民辦三級幼兒園的適齡兒童和未在嘉定區入園的適齡兒童家長可在街鎮教委指定地點登記孩子入學資訊,同步完成資訊審驗工作,透過者獲取《小學入學資訊登記表》。4月23日爲本區小學入學資訊登記截止日,之後不得更改入學資訊。

家長獲取《小學入學資訊登記表》後,4月23日前須按照規定樣式上傳適齡兒童的照片,作爲入學報名、公辦小學驗證重要依據。各登記點應當告知照片上傳的有關要求。

4月8日前,各街鎮教委、幼兒園、小學應根據招生入學工作要求,做好相關人員培訓、設施設備配備和網絡暢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應的工作人員,確保適齡兒童入學資訊登記材料審驗工作順利進行。

(三)公民辦小學入學網上報名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此處公辦小學指公辦純小學、公辦一貫制學校小學部、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隨遷子女小學)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爲4月26日-4月30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爲4月26日-4月28日。

(四)公辦小學入學驗證

1.分批驗證

第一批驗證:5月15日爲嘉定區公辦小學學生驗證日。各小學對已取得《小學入學資訊登記表》、入學驗證通知短信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結果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覈對。

第二批驗證:5月30日爲嘉定區公辦小學、民辦隨遷子女小學學生驗證日。各小學對已取得《小學入學資訊登記表》、入學驗證通知短信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結果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覈對。

報名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參加第二批驗證。

2.驗證材料

本市戶籍的,家長鬚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小學入學資訊登記表》、相應的房地產證、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須攜帶《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等。

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鬚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小學入學資訊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各街鎮教委、學校應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覈對,透過居住證讀卡機等對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證件有效期限進行覈對,透過資訊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資訊比對,“隨申辦市民雲”或“上海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五)發放入學告知

5月20日起,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資訊。

三、初中階段招生

(一)招生入學對象

1.人戶一致的學生

本區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戶口簿戶主爲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應的產權人僅爲直系親屬或本人的住宅類房產證或農村自有宅基地證(以下簡稱房地產證)的,在4月13日前經現就讀小學審驗覈實戶口簿、相應的房地產證。根據“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安排學生入學。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按照學生戶籍遷入時間先後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區教育局從2020年起對本區入學需求突出的公辦初中,實施“五年限一”政策,具體爲: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除外),爲保持政策延續性,該辦法逐年過渡到位。2021年申請入學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對口入學須滿一年,依次類推,直至滿五年。該政策的實施,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並在招生方案中明確,報區教育局備案。

2.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學生

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須在4月13日前將廉租房相關材料、戶口簿等提交現就讀小學審驗,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安排就近入學。

3.申請“人戶分離”的本市戶籍學生

本市戶籍的'小學五年級學生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在本區申請跨區居住地入學,憑本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截止日爲4月13日,以下簡稱《回執》),到《回執》上居住地所屬街鎮辦理入學登記手續。本區戶籍的學生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跨街鎮居住地入學,須憑居住地所屬街鎮的《回執》(截止日爲4月13日)、與居住地址相應的房地產證(產權人僅爲直系親屬或本人),到《回執》上居住地所屬街鎮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同一街鎮內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跨區、跨街鎮“人戶分離”的學生,根據《2021年嘉定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和學生在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實施細則》(見附件2)統籌安排。

本區其他寄放戶口(含集體戶口)的學生,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4.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本市戶籍學生

(1)外區小學五年級學生申請到本區入學:目前在本市外區就讀的小學五年級學生,如持有本區戶籍或持有本區《回執》或居住本區配住廉租房,確需到嘉定區就讀初中,家長鬚在4月13日前向現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就讀小學告知審覈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覈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2)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申請到戶籍(居住)地所在區入學:目前在嘉定區就讀的小學五年級學生,如持有本市外區戶籍或《回執》,可選擇到戶籍或《回執》所在區就讀初中,也可按照本區相關規定申請繼續就讀。家長鬚在4月13日前決定就讀去向,在現就讀小學辦理相關就讀申請。選擇到戶籍或《回執》所在區就讀初中的,由現就讀小學告知審覈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覈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學生

本區小學五年級就讀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選擇在本區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讀小學完成學籍資訊覈對和確認工作,截止日爲4月13日。資訊覈對和確認時須攜帶戶口簿、學生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在外省市就讀的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五年級學生,如需在本區申請就讀初中(六年級),8月10日前,須攜帶相關證件和材料到區教育局登記點辦理入學資訊登記手續,同步完成資訊審驗工作,區教育局將根據學生居住地所屬的街鎮統籌安排入學。

(二)資訊覈對

4月2日-4月13日,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根據就讀學校通知,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戶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學關鍵資訊進行覈對,並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爲接收初中入學資訊的聯繫方式),如發現有關資訊與實際情況不符,家長應及時憑相關證件到就讀小學進行更正。4月13日爲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資訊覈對和更正的截止日。

5月23日,各街鎮教委、學校對申請就讀初中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覈對,透過居住證讀卡機等對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證件有效期限進行覈對,透過資訊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靈活就業登記證明、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進行資訊比對。

(三)公辦初中就近免試入學告知書發放

4月13日前,現就讀小學須向本區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的父母(或指定監護人)送達就近免試入公辦初中告知書。

(四)初中入學報名複驗

各初中在組織本市戶籍學生報名時,須複驗戶口簿和房地產證等,登記居住地入學就讀的,還須複驗《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等。

非本市戶籍學生報名時,家長鬚帶領學生,攜帶戶口簿、預防接種證、學生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學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各初中應告知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後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四、民辦學校招生

(一)招生計劃、招生範圍的核準

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應在區教育局覈准的招生計劃和範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學校經區教育局審定,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民辦學校可按走讀、住宿等分類設定招生計劃,民辦一貫制學校可設定本校免試直升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按政策規定,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或與高等院校聯合辦學以及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生源,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二)招生辦法、招生簡章的申報及公佈

民辦學校依據相關規定製定的招生辦法及招生簡章須向區教育局申報備案,經區教育局審覈後,透過“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上海嘉定教育頻道(網址:)及學校網站向社會公佈,不得提前公佈,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收費標準、辦學特色、“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面試或面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等。

3月20日起,本區民辦中小學可以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向社區、學生及家長展示學校辦學理念、課程設定、師資水平、辦學特色等,展示學區、集團建設的共建共享資源。但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得組織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面試或面談,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長的聯繫方式。各學校網上“校園開放日”要提前透過學校網站、微信公衆號等形式告知社區和家長,做好活動設計和執行方案。

(三)民辦一貫制學校的小升初直升辦法

民辦一貫制學校設定初中階段本校免試直升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如本校直升意願人數小於或等於免試直升計劃數,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願人數大於免試直升計劃數,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五年級學生如有意願在本校直升,4月2日-4月13日期間,由家長在“上海市初中入學資訊覈對表”中選擇“本校直升”意願,如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本校直升”意願,則不能被本校直升錄取。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五年級學生本校直升,堅持免試原則,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評、面試或面談,也不得對本校直升的學生單獨編班。

選擇本校直升意願但未被直升錄取的小學五年級學生,可以參加民辦初中網上報名,也可以由區教育局根據公辦初中入學辦法安排入學。

4月19日-4月20日,開展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工作。

(四)網上報名

本區民辦小學、初中運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

4月26日-4月28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願,每個適齡兒童填報1所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並可填報1個民辦小學調劑志願。5月6日-5月8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願,每個學生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並可填報1個民辦初中調劑志願。一旦完成報名,將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放棄報名資訊。

調劑志願分爲三類:同校調劑(同校內住宿或走讀等分類計劃間調劑)、區內調劑(區內其他民辦學校間調劑)、集團內調劑(同一集團內外區其他民辦學校間調劑),可在三類調劑類型中選擇一個調劑志願。

(五)規範錄取程序

如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該民辦學校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招生計劃全部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5月17日-5月18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局公佈。5月19日-5月20日將組織驗證。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調劑志願錄取。

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引入公證機構參與,向市和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六)發放入學告知

5月20日起,將透過短信和“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陸續告知相關入學資訊。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於5月27日完成,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中小學錄取的,根據公辦中小學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小學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初中以“對口生源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的原則,由區教育局和相關街鎮按照當年度區、街鎮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五、特殊學校及普通學校特教班招生

嘉定區成佳學校及普通學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條件的本區中、重度殘疾兒童入學。諮詢電話:嘉定區特殊教育指導中心59529873;嘉定區成佳學校59532151。對於無能力入學就讀的本區重度殘疾兒童,對口學校應送教上門。

六、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生資訊

區教育局、各街鎮和學校應透過本單位網站和其他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入學工作資訊,做好招生宣傳、政策諮詢等工作,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各校應透過本單位網站“資訊公開”欄目等,及時公開招生的相關資訊。

區教育局向社會公佈如下資訊:關於嘉定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及相關細則;本區招生資訊,包括學校對口招生的區域範圍、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各類學校的辦學規模與設施等基本情況,寄宿制學校的寄宿設施情況;各類學校教職工人數、專職教師人數和師生比、中進階職稱教師數量和比例、教師學歷結構和達標比例。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收費標準、招生承諾、辦學特色等。

各街鎮教委向社會公佈如下資訊:關於本街鎮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和統籌細則;各街鎮的招生資訊,包括學校對口招生的區域範圍、入學辦法;幼升小的資訊登記點地址和電話,招生入學工作諮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

公辦學校向社會公佈如下資訊: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入學工作諮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方案等。

民辦學校向社會公佈如下資訊:學校的招生計劃、收費標準、招生承諾、辦學特色等;招生入學工作諮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方案等。

(二)加強政策宣傳

3月20日起,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其中公辦學校全部開展,民辦學校可以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主要展示學校辦學理念、課程設定、師資水平、辦學特色等,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資源,但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各校網上“校園開放日”要提前透過學校網站、微信公衆號等形式告知社區和家長,認真做好活動設計和實施方案。

3月26日,各街鎮教委應透過網站公佈、社區張貼招生告示和向家長髮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告知學區內適齡兒童及家長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資訊登記時間、登記地點以及申請就讀所須攜帶的相關證明材料。

3月30日起,各公辦學校透過學校網站公佈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三)推進註冊制度

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註冊制度。由各學校向學生家長髮放學生學年註冊告知書,明確註冊對相關證件覈對的要求。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家長要關注持有證件的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續簽(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動簽註的除外)或補證。對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的,暫不予以學籍註冊。學校應向家長告知不能註冊學籍所產生的後果,家長鬚向學校承諾及時前往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

(四)完善督導監察機制

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範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控,監督並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範辦學的責任,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控機制。進一步完善招生監察工作機制,監督招生入學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加強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過程和結果的監管和管理。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協助解決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各街鎮要聯合相關部門,積極做好中小學入學驗證期間的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加強校園周邊治安、交通環境、文化環境治理,防止在校園及周邊散發社會教育培訓廣告或其他宣傳材料。

(五)落實問責制度

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凡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或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或拒絕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或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爲依據或參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法規,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

(六)實施“雙減”措施

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的,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爲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組織對報名的學生家長進行測評、調研等活動的,未經批准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爲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並酌情覈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覈減政府專項扶持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