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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上小學需要居住證嗎

小學教育階段後爲中學教育階段,小學包含在九年義務教育內,小學教育不收取任何費用。下面是小編分享的福州上小學需要居住證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福州上小學需要居住證嗎 篇1

福州上小學需要居住證嗎

如果有房產證,就可免去居住證這一材料,且擁有房產證屬於第一志願學生最優先派位等級。

福州市小學招生辦法

(1)入學條件: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小學需具備原籍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父母雙方轄區內有效期內的居住證(下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隨遷子女父母如2月28日及以前暫住登記資訊已錄入福建省治安管理資訊系統並持有轄區內福建省暫住登記憑證,隨遷子女也可以申請就讀公辦小學。如果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證但爲3月1日後(含3月1日)變更居住地到轄區內的,不符合電腦派位條件,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五城區優先派位條件:在隨遷子女具備公辦小學就讀條件的前提下,對第一志願學生設定以下派位優先等級:

最優先:①父(母)持有志願學校服務範圍內房產100%產權(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不動產登記證明);

②父(母)租住福州市五城區公租房且持有租賃憑證;

③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願學校服務範圍內房產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額的隨遷子女。

小學招生對象

各縣(市)區招生對象爲轄區內戶籍和符合政策要求非轄區內戶籍的年滿六週歲適齡兒童。

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片內生的界定

1.五城區小學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均應作爲片內學生安排入學:

(1)父(母)及適齡子女戶籍同在招生片內,父(母)持有同一地點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本辦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不動產證書如無特指皆爲100%產權的住宅用房)並作爲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在招生時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產權住房和福州市共有產權住房(保障類)視同個人擁有產權。

(2)父母雙方五城區內無房,父(母)及適齡兒童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輩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作爲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戶籍在同一地點的(如祖父母輩戶籍不在同一地點應提供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3)祖輩和父輩共有房產(除祖輩、父母外,房屋所有權證上沒有其他人,父母房產份額在50%及以上),適齡兒童及父母一方戶口在房產所在地,並作爲日常居住地的。

2.五城區外小學片內生由各縣(市)區負責界定。

(二)公辦小學應保證片內生入學。片內生的具體認定、審覈由招生學校負責,有爭議的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裁決。戶籍在片內但不符合片內生條件的.,屬掛戶生,由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福州上小學需要居住證嗎 篇2

居住證持有人姓名、性別、民族、公民身份號碼變更,出生日期更正或者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原受理部門辦理換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補領登記

居住證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原受理部門辦理補領手續。

註銷登記

居住證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註銷居住證:

(一)辦理居住地常住戶口登記的;

(二)常住戶口被註銷的;

(三)騙領居住證的;

(四)申請註銷居住證的;

(五)換領、補領居住證的,註銷原居住證;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福州上小學需要居住證嗎 篇3

申請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住所證明;

(三)婚育證明(育齡婦女須提供);

(四)近期彩照1張(照片標準參照二代身份證照片);

(五)申請辦理有效期爲三年、五年的居住證,還需提供長期工作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

暫住登記及申報

爲流動人口提供住所的單位或個人爲暫住登記的責任人。

流動人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暫住登記:

(1)流動人口租住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在流動人口入住時進行登記;

(2)流動人口就業並由用人單位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單位在流動人口受聘時進行登記;

(3)流動人口就學並在學校住宿的,由學校在流動人口入學時進行登記;

(4)流動人口在救助機構住宿的,由救助機構在流動人口入住時進行登記;

(5)其他年滿十六週歲以上的流動人口,由提供住所的單位、個人在流動人口入住時進行登記;

(6)在賓館、酒店、旅館招待所等旅館住宿的流動人口,按國家旅館業有關規定進行住宿登記;

(7)流動人口也可由本人或委託他人直接到受理單位申報暫住登記。

應當辦理暫住登記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人員可以直接申請辦理居住證,申請辦理居住證視爲辦理暫住登記。

暫住登記責任人應當將登記覈准的流動人口身份資訊在三日內報送到受理單位。

福州上小學需要居住證嗎 篇4

辦理條件

1、年滿16週歲——未滿60週歲的流動人員

2、在廣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來穗流動人口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個人需要申領居住證外,可以不發給居住證:

1、未滿十六週歲或者已滿六十週歲的;

2、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

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4、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居住證相片回執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員透過居民身份證讀取芯片相片資訊。

3、居住登記回執(在旅館業住宿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除外)。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

證明材料須準確表述居住證申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在穗居住地址、在穗居住(或就業、就讀)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況。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等。

辦理流程

1、來穗人員前往居住地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等,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提供居住地住址證明和聯繫電話,符合登記條件的,在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資訊系統登記居住資訊,當場打印發給“居住登記回執”。以資訊系統居住登記日期爲準,在登記資訊有效的情況下,在統計當日往前推算1年內,在廣州市區內有效居住登記滿半年方可辦理居住證。

2、半年後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辦證受理點要收1張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透過居民身份證讀取芯片相片資訊。

3、帶齊個人身份證資料和居住資料,到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證,現場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和《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如平臺上已有本人資訊資料的,此表不用再填);

4、受理後出具《居住證領取回執》;

5、待接到通知後,持《居住證領取回執》到原辦證點或由該社區的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人員上門巡查時交居住人員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