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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縣小學入學條件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着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一般6-12歲爲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爲6年(少數地方仍是5年)。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青田縣小學入學條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青田縣小學入學條件

一、招生對象

(一)小學招生對象爲年滿6週歲的本縣戶籍適齡兒童。嚴禁各小學招收不足學齡的兒童入學。

(二)根據省、市、縣相關政策需在我縣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符合入學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三)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縣教育局備案。輕度殘疾學齡兒童少年與普通中小學生同等條件隨班就讀。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推進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

(二)堅持公辦民辦學校一視同仁、公平發展原則。民辦學校招生納入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公辦民辦學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權。

(三)堅持教育均衡發展原則。結合青田教育實際,積極實施教育提質行動,促進義務教育城鄉一體化發展,確保全縣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科學和諧發展。

三、招生計劃和學區

(一)全縣公辦民辦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和學區劃分詳見_。公辦學校招生範圍爲各自學區。其中鶴城街道一村、二村適齡兒童在房產坐落地學區學校報名;小舟山鄉、吳坑鄉戶籍適齡兒童按居住地到溫溪就近學校報名;符合小學一年級第三批的適齡兒童按居住地到就近學校或東山分校、平演小學報名;華僑中學、章旦中學招收本學區學生後,還有多餘學位面向鶴城、甌南街道的小學畢業生招錄;集團化學校由總部統籌安排招生,優化佈局到位學校的.學生由集團總部和教育局統籌安排。

(二)民辦學校在學校審批地範圍內招生,我縣的民辦學校招生範圍是青田縣域範圍。在審批地招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統籌,在麗水市內其他縣(市、區)補招。麗水市屬的民辦學校納入縣招生平臺一併招生。

民辦學校或投資主體與我縣政府部門或功能區管委會等原先已訂有協議,約定由民辦學校負責承接的生源,相關生源按協議約定錄取,不得選擇生源。

(三)報名人數超過覈定招生計劃數則按照就近原則隨機派位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同一層次互爲就近學校都超過覈定計劃數時隨機派位到附近另一層次互爲就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