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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工業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章程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章程作用於組織內部,依靠全體成員共同實施。到底應如何擬定章程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2021年北京工業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2021年北京工業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養目標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科學嚴謹、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一定的創新能力,能夠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承擔專門技術工作,具有應用外語開展研究和學術交流的基本能力的高素質創新人才。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以及科學嚴謹、求真務實的學習態度和工作作風,掌握所在專業技術領域堅實的基礎知識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承擔技術或管理工作的能力,瞭解所在專業技術領域的技術現狀和發展趨勢,能夠獨立運用所在領域的先進方法和現代技術手段解決問題,基礎紮實、素質全面、實踐能力強的高層次應用型、複合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類型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試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堅持同一培養標準,保證同等質量;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具體招生學部(院)及學科(專業)請參見招生學科(專業)目錄。2021年我校非全日制學習方式只接受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報考。

碩士研究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爲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三、招生計劃

2021年我校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2600人,擬招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約300人。各學科(專業)擬招生人數參見學科(專業)目錄。我校最終招生人數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爲準。複試前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規模,根據各學科(專業)已接收推免生人數、學科(專業)情況、招生導師人數、考生生源等因素對各學科(專業)的實際招生人數進行調整。以上招生計劃中,含全日制推免生計劃。實際招收碩士推免生人數,將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及公佈的錄取人數爲準。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考生除應具備上述各項條件,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獎;②作爲主要成員參與省部級科研課題,本人報考方向與該研究課題相關且本人發表3篇以上EI索引文章,同時文章內容與報考方向相關。

注: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考生,需在網上報名前諮詢所報考的學部(院),經學部(院)確認符合報考條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後再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及複試時須攜帶報考學部(院)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爲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2、報名參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參加我校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爲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進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進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3、《北京工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中備註有“可招單獨考試考生”字樣的學科(專業)可招收單獨考試考生。報考單獨考試的人員在網上報名前須徵得擬報考專業所在學部(院)和研究生院同意,於10月15日前填寫《北京工業大學單獨考試報名資格審查表》並提交本人及所在單位簽署後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協議書”(一式三份),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人才培養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材料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按照所選報考點(非招生單位)的要求,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資訊,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爲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爲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的網上公告以及我校的招生章程、學科(專業)目錄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資訊或重新填報報名資訊,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北京工業大學招生單位代碼:10005)的一個志願。待初考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有申請調劑意向的考生可透過“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全國各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餘額等資訊,並根據自己的成績按相關規定填報調劑志願。

(2)考生應按我校的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見招生章程“報考條件”相關要求)。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報考前應與報考學科(專業)所在學部(院)聯繫,確認符合報名條件後,再進行網上報名。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能透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國家按照分區確定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北京工業大學屬於一區。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7)考生應當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報考點選擇

報考北京工業大學招生單位(招生單位代碼:10005)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所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其他報考北京工業大學招生單位的考生,應按照上級部門、招生單位及報考點的相關要求及報考點公告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凡擬選擇北京工業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105,以下簡稱1105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的考生,網上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2020年9月中下旬發佈的報考點公告,符合其規定的條件並滿足報考點公告的要求後,方可選擇1105報考點。

因不按公告要求錯選報考點造成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考生請務必仔細閱讀所選擇報考點的報考點公告及相關通知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覈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資訊,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資訊,逾期不再補辦。

1、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考生選擇的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2、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當學期已註冊的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原件查驗、採集本人圖像等確認資訊工作。

(2)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含非定向/定向等)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未透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必須儘早按照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要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學歷(學籍)認證,並務必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碼導致的學歷(學籍)校驗未透過的考生,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本(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及複印件。

六、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資訊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資訊,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未能透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考生填報的報名資訊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

我校將在複試時對考生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複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七、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爲: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爲6小時的考試科目(即

科目代碼爲5開頭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8:30—14: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爲準。

(四)初試科目

12月26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6日14:00-17:00:外國語

12月27日8:30-11:30:業務課一

12月27日14:00-17:00:業務課二

12月28日8:30-14:30:科目代碼爲5開頭的考試科目

初試方式均爲筆試。我校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科目參見學科(專業)目錄。我校單獨考試使用全國統一命制試題,考試科目與相應學科(專業)全國統考初試科目設定相同。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統一組織,各自命題科目的考試大綱預計將於10月上旬在“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上公佈。考試大綱中所列參考書目僅供參考,初試和複試筆試題目不僅侷限於參考書目。

(六)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預計於2021年3月初可透過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查詢。

八、複試

1、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關政策制定本校的複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部(院)實施細則,複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複試辦法和程序將在“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上公佈。全部複試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請廣大考生屆時關注。

2、對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的同等學力考生除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複試時,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於初試科目且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

3、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4、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5、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單獨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6、我校按照考生所報考招生學部(院)的學科(專業)進行復試錄取。我校各學科(專業)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複試,差額比例將根據生源情況確定,一般不低於120%。

九、調劑

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關政策確定並公佈調劑工作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複試辦法、聯繫諮詢電話等資訊。

十、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成績,並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覈後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於10個工作日。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資訊(含非定向、定向等)一律不作修改。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爲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與學校簽訂相關協議後方能被擬錄取。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實行三方協議制。我校將在考生錄取前,與擬錄取定向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單位之間共同簽訂協議。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爲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考生誠信狀況將作爲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覈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十一、體檢

考生擬錄取後應按學校規定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覆試錄取通知。

十二、學制、學費

各學科(專業)的學制、學費資訊,請檢視《北京工業大學2021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及《北京工業大學2021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十三、獎助政策

學校設立多種形式的研究生獎助學金,爲學生安心學業、潛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條件保障。

在學校獎助政策基礎上,各學部(院)可以有其他不同種類的政策,用於研究生的學業支援。詳情可檢視相關學部(院)網站或致電諮詢。

十四、其他說明

(一)全日制非定向生,在學期間人事檔案必須轉入學校,戶口是否遷入學校可自願選擇。學生畢業(結業、肄業)後,按照有關部門規定辦理就業手續。

定向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學校不接收其戶口、人事檔案、工資關係,其工資、醫療、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業單位負責。

(二)培養校區。研究生培養校區爲北京工業大學校本部,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平樂園100號,地段繁華,交通便利,環境優美,校區幽靜。

(三)住宿情況。學校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單位在北京的定向就業研究生除外)。住宿實行收費制,所有住宿的碩士研究生均須交納住宿費,具體費用標準將在發放錄取通知書時附相關說明。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及工作單位在北京的定向就業研究生,學校不提供住宿。

(四)研究生就業。北京工業大學是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北京地區示範性就業中心和示範性創業中心、首批“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首批“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創業50強)、首批“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近年來研究生初次就業率95%以上,2/3以上的畢業生在北京就業。

(五)專項計劃。2021年我校沒有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以及退役大學生士兵等專項碩士研究生的招生計劃。

(六)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無法被錄取或其他糾紛,我校不承擔責任。

(七)有關報考學科(專業)、考試科目設定及考試大綱等事宜可登入“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詢。

(八)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與國家教育部及有關教育部門頒佈的規定有不符之處或遇不可抗力,須按國家教育部及有關教育部門的相關檔案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