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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江小學招生指南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着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一般6-12歲爲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爲6年(少數地方仍是5年)。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晉江小學招生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招生原則

(一)劃片招生、就近免試。組織服務區內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起始年段實行“零起點”招生、“零起點”教學。

(二)盡力而爲、量力而行。統籌全市教育資源,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準提供學位。

(三)有效證件、分類招生、電腦派位(抽籤)、統籌調劑。

1.“有效證件”:來晉務工人員子女憑“兩證”和《戶口簿》在父(母)務工、居住地學校申請入學,積極推行憑“社保繳費憑證”入學政策。“兩一致”戶籍人口憑《戶口簿》、《房產證》(或發證機關蓋章認定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複印件,經住建局備案的《購房合同》,下同)申請入學。

“兩證”指:與父(母)實際居住情況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證》;實際務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書》(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該區域經營的《工商營業執照》、完稅憑證等,下同)。

“兩一致”指:適齡兒童與父(母)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指房產、戶籍同屬服務區並實際入住);實際入住指:交房、裝修並配備生活設施、有正常的水電消費清單,接受入戶調查屬實。

2.“分類招生”:公辦學校根據容量按“①服務區‘兩一致’戶籍人口和政策照顧對象(軍人、優秀人才、規模企業高管和專業人才、積分優待對象子女)→②擴招對象(‘有房無戶’、‘有戶無房’、‘服務區港澳臺僑’子女)→③來晉務工人員子女”的順序招生。其中“兩一致”戶籍人口對象按“①60m2及以上的住宅業主子女→②60m2以下的小戶型住宅業主子女”的順序招生;來晉務工人員子女按“①‘社保繳費憑證’→②《居住證》、《勞動合同書》同屬學校服務區”的順序招生。學校根據“分類招生”原則,結合自身容量制定並公佈招生方案,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同類別入學對象實行無差別登記、平等入學。

3.“電腦派位(抽籤)”:因學位等教育資源限制原因,服務區入學對象超過學校計劃招生數的,在分類招生原則下,同類別入學對象採用“電腦派位(抽籤)”或適齡兒童“落戶時間順序”辦法公平確定招生對象。

4.“統籌調劑”:因學位等教育資源限制原因,適齡兒童就讀住宅所在地服務區學校、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就讀務工地服務區學校有困難的,由教育部門統籌協調解決。

二、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招收年滿6週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確保全市適齡兒童全部按時入學,嚴禁招收不足齡兒童提前入學。

三、招生辦法

(一)公辦小學招生

1.“兩一致”戶籍人口入學。“兩一致”戶籍人口憑《戶口簿》、《房產證》申請入學。

(1)社區“兩一致”對象,憑《戶口簿》、房產證明材料在服務區學校申請入學。其中,部分享受照顧政策的原住居民,適齡兒童及其父母與外祖父(母)同落戶本社區,父(母)在本社區擁有個人房產、實際居住的,可參照原住居民申請照顧入學,容量不足時,按“擴招對象”類別派位入學。

(2)購房落戶對象,憑《戶口簿》、《房產證》在服務區學校申請入學〔同一套房產只能有1位適齡兒童在服務區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幼兒園小班、中班、大班)就學,子女多於一個的家庭除外〕;祖輩在學校服務區購房並落戶,入學對象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戶的,視爲服務區戶口(本類別只接收同一父輩的子女入學)。

(3)“兩一致”中的“拆遷戶”子女入學。因政府拆遷建設造成的戶口與住宅暫時分離的入學對象,過渡安置期內,憑《徵遷協議》、《租房合同》、《戶口簿》,原鎮(街道)屬小學服務區的,允許在戶籍所在地或過渡安置地服務區鎮(街道)屬小學申請入學;原市直小學服務區的,允許在戶籍所在地或過渡安置地市直小學、鎮(街道)屬小學申請入學;正式安置後,憑《徵遷協議》、《房產證》、《戶口簿》,可在徵遷前或安置後服務區學校申請入學。

(4)行政事業單位(含上級駐晉單位)編制內員工子女入學

①青陽、梅嶺區域內市、鎮直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內員工持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行政介紹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單位所在地、住宅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片區的市直小學、鎮屬小學申請入學。

②其他鎮(街道)機關幹部持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行政介紹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單位所在地、住宅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的小學申請入學;其中,在青陽梅嶺區域市直學校、鎮屬學校服務社區擁有個人房產的,子女按社區“兩一致”類別申請入學。

③孫輩與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同戶的,可參照本款①②規定申請入學,學校容量不足時,按“擴招對象”類別派位入學。

④青陽梅嶺老市區行政事業單位南北片區界定:以相府路—杏園路—梅園路—南山路—嘉華路爲分界線;路西北的爲北片區,屬實驗小學服務區;路東南的爲南片區,屬第二實驗小學服務區(見附件2)。

(5)市屬國有企業(含駐晉分公司)員工子女入學

①市屬國有企業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員工的子女,持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紹信》(不包括報到證,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業系統內部招聘任命定級批覆等),參照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內員工子女入學辦法申請入學。

②市屬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合同制管理身份員工的子女,根據“分類招生”原則在房產、戶籍或務工所在地服務區學校申請入學。

2.政策照顧對象入學

(1)駐晉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入學。根據教育局、雙擁辦《關於進一步落實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晉教綜〔2016〕63號)精神,憑現役軍人身份證件(包括《軍官證》、《士官證》、《士兵證》、《文職幹部證》、武警部隊《警官證》)、《戶口簿》、親子關係有效憑證及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含團級)機關集中出具的《適齡兒童花名冊》申請入學。

(2)優秀人才子女入學

①根據《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關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有關規定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38號)精神,泉州市認定的第一、二、三層次人才,其子女可按個人意願選擇在全市範圍內優質公辦學校就讀;第四、五層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個人房產所在鎮(街道)或工作單位所在鎮(街道)優質公辦學校(不含實小、二實小、三實小,實幼、二實幼、三實幼、四實幼、星星實驗幼兒園)就讀;第六、第七層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單位所在鎮(街道)妥善安排到條件較好的公辦學校(或普惠幼兒園就讀)就讀。

②晉江市認定的優秀人才根據《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優秀人才認定管理和享受相關工作生活待遇規定》(晉政文〔2019〕107號)、《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晉江市加快培育集成電路全產業鏈若干意見及補充意見操作細則的通知》(晉政辦便函〔2019〕21號)及《晉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計劃》(晉委辦發〔2016〕4號)等政策檔案執行。

①②部分入學對象憑“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系統”或“晉江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系統”平臺審覈結果或晉江市人社局、教育局覈准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園)申請表》(附件5)、《戶口簿》、《居住證》、《勞動合同書》《人才證書》、《房產證》申請入學。除第一、第二、第三層次人才外,“優秀人才子女”在戶籍人口需派位入學的學校申請入學,只享受派位入學資格。

(3)規模企業高管和專業人才子女入學。規模企業的高管和專業人才(特指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額不少於10萬元)子女,可在全市市直、鎮(街道)屬小學申請入學。本部分入學對象憑個人完稅憑證、《勞動合同書》、“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申請入學。

(4)“積分優待對象”子女入學。“積分優待對象”子女可在落戶鎮(街道)公辦學校(不含實小、二實小、三實小,實幼、二實幼、三實幼、四實幼、星星實驗幼兒園)起始年級申請入學(每所小學按申請人積分情況接收本部分入學對象不超過10人);因學位限制未能在申請小學就讀的,按“就近入學”原則優先安排服務區小學入學。本部分入學對象憑市“流動人口市民化積分優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積分優待對象”排名憑證、《戶口簿》和《晉江市流動人口積分優待對象入學申請表》(附件6),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請入學,根據“名次優先”和“第一志願優先”原則安排到申請小學或落戶地服務區小學入學。安排結果須在學校公示。“積分優待對象”在戶籍人口需派位入學的學校申請入學,只享受派位入學資格。

3.“擴招對象”入學

公辦小學在完成服務區內“兩一致”戶籍人口、政策照顧對象招生任務後,在學校招生計劃和規定班額內,採用電腦派位(抽籤)辦法或根據適齡兒童“落戶時間順序”招收以下“擴招對象”。

(1)實際居住在小學服務區內,擁有住宅,戶口尚未遷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無戶”對象),憑《房產證》、《戶口簿》申請入學。

(2)實際居住在小學服務區內,擁有服務區戶籍,沒有住宅的(即上文“有戶無房”對象),憑《戶口簿》申請入學。

(3)外國戶籍或港、澳、臺籍適齡兒童(即上文的“港澳臺僑”對象),可在父(母)在我市的祖籍地、房產所在地、父(母)務工地服務區學校申請入學,憑出入境證件、體現親子關係的出生憑證或身份憑證,體現祖籍地、房產所在地或務工地的相應證件申請入學。其中父(母)在服務區內沒有戶籍或房產的,參照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條件執行。

(4)晉江市榮譽市民、烈士、見義勇爲等對象子女入學,根據上級有關照顧政策執行。

4.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我市“來晉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定點學校”在完成服務區“兩一致”適齡兒童、政策照顧對象、“擴招對象”招生任務的基礎上,招收在轄區內務工、居住的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市直學校,青陽、梅嶺、安海區域學校,各鎮中心學校、資源相對緊張的學校,繼續推行憑“社保繳費憑證”入學政策;其他公辦學校逐步推行憑“社保繳費憑證”入學政策。

(1)憑“社保繳費憑證”入學。來晉務工人員按規定在我市學校服務區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憑“社保繳費憑證”、《戶口簿》、體現學校服務區資訊的《居住證》或《勞動合同書》申請入學。晉江戶籍人員在我市非戶籍地務工,在學校服務區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憑“社保繳費憑證”、《戶口簿》和《勞動合同書》,子女可在企業服務區學校申請入學。

(2)憑《戶口簿》、《居住證》、《勞動合同書》申請入學。來晉務工人員在學校服務區企業務工並居住,憑《戶口簿》、《居住證》、《勞動合同書》申請入學。

(3)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向父(母)務工地服務區“來晉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定點學校”申請入學,規定時間內登記人數少於學校招生計劃數的,學校可實行“先到優先”辦法招生;規定時間內登記人數多於學校招生計劃數的,依據“分類招生”順序,學校可採用電腦派位(抽籤)確定招生對象。

(4)來晉務工人員子女與我市戶籍學生須同等遵守招生規定,父(母)不在晉江務工的、未能提供“有效證件”的、錯過規定報名時間的,不能在晉江入學。因居住、務工地變動,父母雙方不在晉江務工或居住達半年以上的,可引導務工人員子女轉學到其父母務工和居住地就學。

(5)從2022年秋季起,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的“兩證”簽發時間均需達到1年及以上(即居住證、勞動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簽發時間爲2021年9月1日前)。

(二)民辦小學招生

1.各學校按招生計劃招生。各校制訂招生計劃報送教育局審覈後報泉州市教育局批准後向社會公佈,接受監督。

2.報名對象及錄取順序。(1)第一批次,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對象(由學校線下彙總,報市教育局審覈,照顧人數直接從學校招生計劃數中扣除);(2)第二批次,符合就讀我市公辦小學條件的晉江市內常住適齡兒童(指晉江市內有戶籍或父(母)擁有房產的適齡兒童,晉江市內隨遷適齡子女,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適齡兒童);(3)第三批次,住宿制民辦學校如有剩餘學位,可招收本縣域外常住適齡兒童。

3.網上資訊採集和填報志願。符合上述第二、三批次條件的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後,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晉江市招生報名資訊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資訊,填報志願。每個適齡兒童只能報一所民辦小學,同時應向所屬服務區公辦學校報名。一旦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能再到公辦學校就讀。

4.電腦派位和錄取。經審覈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招生報名資訊管理平臺”向擬錄取的新生髮出預錄取通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分批次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教育局組織實施。派位結束後,教育局公佈電腦派位結果,學校及時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5.註冊。學校通知錄取對象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註冊。逾期未註冊的學生,視爲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

6.審覈。各學校新生註冊情況報送市教育局審覈。

7.補錄。民辦小學若招生計劃數未招滿的,由教育局指導學校統籌協調符合條件的、有意向的適齡兒童就讀。民辦小學不得招收“無證學生”、父母不在晉江務工的外來人員子女、不及齡學生、無學籍學生,不得超計劃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