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學子求學 > 大學教育

中央財經大學2021年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簡稱中央財大、中財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高校,由教育部、財政部和北京市共建,是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中央財經大學2021年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簡章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央財經大學2021年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簡章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全面負責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的材料審覈、資格認定等工作。保送錄取運動員專家評審委員會接受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21年計劃招收退役運動員保送生不超過20人,具體人數視生源情況確定。

三、報名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無犯罪記錄,無嚴重興奮劑違規記錄;

(二)符合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並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報名號;

(三)運動成績優異,能夠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奧運項目破世界紀錄、亞洲紀錄或全國紀錄(不含青年紀錄);

2、被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3、被授予運動健將稱號,且參加《2021年符合運動員保送條件的競賽項目及賽事表》(附件)所列項目和競賽,取得世界體育比賽前八名,或亞洲體育比賽前六名,或全國體育比賽前三名;

4、被授予足球、籃球、排球項目運動健將稱號。

(四)具有一定英語基礎,並有強烈的學習願望;

(五)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標準;

(六)年齡一般不超過25週歲,對國家有突出貢獻的退役運動員可適當放寬至35週歲。

四、就讀專業

所有被我校保送錄取的`退役運動員均進入體育經濟與管理學院體育經濟與管理(運動員班)專業學習。

五、報名程序

申請保送錄取的退役運動員需同時完成中央財經大學網上報名、“運動員保送系統”報名和文化課考試網上報名。

(一)中央財經大學保送錄取運動員的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2月15日

2、報名網址: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

登陸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按照要求註冊賬號、登陸和填報資訊,並上傳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符合保送資格的比賽獲獎證書、運動員等級證書、體檢表、身份證等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二)“運動員保送系統”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2月1日至2月15日

2、報名網址: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手機APP中的“運動員保送系統”。

(三)文化課考試網上報名

申請者須參加2021年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課考試,且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劃定的合格線。

1、報名時間

冬季項目:

註冊時間爲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12:00;

報名時間爲2021年1月1日至1月5日12:00;

其他項目:

註冊時間爲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報名時間爲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2、報名網址: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進行註冊並報名。

具體報名、考試等相關工作安排以體育總局相關通知爲準。

六、選拔程序和錄取辦法

(一)報名材料審覈:學校對所有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覈,擇優確定合格考生。考生可於2021年2月20日後登陸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查詢初審結果。

(二)保送資格審覈:各省(區、市)體育局、中央軍委體育管理部門、體育總局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或協會審覈保送資格。

(三)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合格線。

(四)經教育部批准後,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與我校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七、相關要求

(一)運動員被錄取後,由中央財經大學按照全日制本科學生進行管理,戶口和檔案關係脫離原單位,畢業時按照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關規定擇業。

(二)其他相關要求按照《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錄取運動員有關事宜的通知》(見附件)檔案規定執行。

八、監督機制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工作,進一步嚴格規範管理,加強資訊公開,加強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

(二)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督部門參與和實施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規違紀行爲,一經覈實,嚴厲查處。

(三)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審覈公示工作。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保送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