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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轉校有什麼要求

學生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申請轉學,其中患病的學生需提供經轉出學校、擬轉入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檢查證明。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大學轉校有什麼要求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大學轉學需要什麼條件

轉學的前提條件有兩個:一是你高考的分數線高於你想轉入的學校當年的最低錄取線;二是你有適當的'理由不能繼續在現在學校讀下去。而適當的理由包括:

1、學生確有特長,轉學更能發揮其特長的;

2、學生入學後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診斷確認,不能在原學校相關專業學習的;

3、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學則無法繼續學習的;

4、本科學生學習確有困難,要求轉入專科學習的。

注意:患病學生需提供經轉出學校、擬轉入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特殊困難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況,確需學生本人就近照顧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般不得轉專業、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高考分數低於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相應年份錄取分數的;

(3)由低學歷層次轉爲高學歷層次的;

(4)透過定向就業、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

(5)未透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含保送生、單獨考試招生、政法幹警、第二學士學位、專升本、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等);

(6)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在同一城市的;

(7)研究生二區招生單位錄取的轉入一區招生單位的;

(8)跨學科門類的;

(9)應予退學的;

(10)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大學轉學怎麼轉

第1步:由本人向所在系(部、院)提出申請。

第2步:學生在本校範圍內轉專業,經所在系(部、院)及擬轉入系(部、院)審覈同意,由學校審批,報省教育廳備案。

第3步:學生在本省範圍內轉學,經轉出和轉入學校審覈同意,由轉出學校報省教育廳審批。

第4步:本省高等學校學生向外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轉學的,須經轉出學校同意,連同轉入學校接收函件,報省教育廳審查同意,並由省教育廳與擬轉入學校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聯繫,由該主管部門審批。

第5步:外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學生擬轉入本省高等學校學習的,須經轉出學校及轉入學校同意,轉出學校報其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由轉入學校報省教育廳審批。

第6步:轉學批文應抄送學校所在地公安部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學的,由轉入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大學轉學的注意事項

1、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

2、學生轉學,必須在同學歷層次、同招生錄取批次之間學校進行。

3、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

4、嚴禁高校以先“借讀”後轉學等名義,接收未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和非本校錄取的學生報到入學;嚴禁接收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的學生到校就讀。

5、各高校每年轉出轉入學生實行總量控制。中央部委高校、省屬本科學校原則上不突破上年錄取學生總數的3‰,獨立學院、高職高專院校原則上不突破上年錄取學生總數的5‰。

6、省教育廳每年集中兩次辦理轉學確認工作。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應按規定時間,集中向省教育廳報送轉學材料。省教育廳對學生本人和其他個人遞送的轉學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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