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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寧區初中招生入學須知

中國學校教育大體上分爲小學、中學、大學三個階段。其中,中學又分爲初級中學和進階中學。初級中學就是初中,進階中學就是高中。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南京江寧區初中招生入學須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南京江寧區初中招生入學須知

一、入學條件

(一)施教區內小學畢業生入學

公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登記入學。應屆小學畢業生在施教區初中學校(含原鄉鎮初級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下同)網上報名登記入學應具有所在施教區戶籍,其戶籍原則上應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致,且應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籍,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爲小學畢業生的法定監護人)一致,並符合其他相關要求。(提示:2021年秋季入學的小學畢業生及其監護人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籍)。

除上述條件外,屬於下列情況的,也可在施教區初中學校登記入學:

1.兒童戶籍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並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兒童父母離異,其戶籍隨法定監護人,並在施教區常住的;因政策原因,兒童父母中的一方戶籍無法遷移的。

2.兒童父母雙方均爲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兒童戶籍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的。

3.小學畢業生在出生後隨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登記落戶,且戶籍從未遷移過、其父母雙方名下均無房產。

(二)購買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學

1.兒童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辦好二手房的產權證,辦好兒童及監護人戶籍遷入手續,並實際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當前有一個家庭的兒童在施教區初中學校就讀。

(三)拆遷戶家庭子女入學

1.未自購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區初中學校報名。

2.已安置到位的,憑相關證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屬施教區初中學校報名。

3.已自購房屋且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兒童及監護人的戶籍遷至監護人產權房處,在所購房屋所屬施教區初中學校報名入學。

(四)本區戶籍兒童的其他情況

1.殘疾兒童入學。南京市盲人(低視力)學校和南京市聾人學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寧特殊教育學校面向本區招收智障兒童。

2.因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好戶籍遷移,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名,而學校難以正常接納入學的,由學校負責登記上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3.小學畢業生家庭由於歷史原因購買小城鎮戶籍,且小學畢業生家庭在戶籍地無正式產權住房,網上報名應選擇在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進行網上登記、預約現場審覈,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4.對於根據南京市人才政策落戶、無房屋產權證家庭的小學畢業生,網上報名應選擇在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進行網上登記、預約現場審覈,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五)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是指:年齡處於義務教育階段,跟隨其來寧務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暫住的、非南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不包括本市戶籍在市內跨區流動的務工人員子女。

隨遷子女申請到我區公辦初中學校就讀,其法定監護人應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1.居民戶口簿和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身份證;2.畢業小學蓋章後的小學生學籍卡;3.在本區居住地連續居住且滿一年的有效居住證;4.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在寧繳納社會保險連續且滿一年憑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寧連續且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

相關證照年限計算均至當年5月31日止。

待本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完成後,隨遷子女需在網上報名(相關學校名單屆時詳見報名網站)申請入學,然後由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陪同在規定時間內,持以上資料到網報預約的學校進行報名登記,並簽署報名材料資訊查詢委託書。若學校學額已滿,區教育局在本區範圍內的公辦學校統籌安排符合政策的隨遷子女入學。

隨遷子女到我區民辦學校就讀,按照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報名入學和交費。

二、入學辦法

(一)公辦初中入學辦法

本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根據區教育局公佈的公辦初中學校施教區及原鄉鎮初級中學服務範圍,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名。2020年全區公辦初中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屆時請登入江寧區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或透過“我的江寧”手機APP進行報名。施教區內戶籍兒童網報時間爲7月19日9:00至7月25日16:00,施教區內戶籍兒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陪同下於7月24-25日按預約時間到報名初中學校現場審覈材料;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網上報名時間爲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6:00,隨遷子女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陪同下於7月30-31日按預約時間到報名初中學校現場審覈材料。

本區小學畢業生到學校現場審覈材料時,須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及小學畢業生在本施教區的居民戶口簿、家庭房屋產權證、本人的'《成長的腳印》、畢業小學蓋章後的小學畢業生學籍卡等有關證件資料。

跨區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須攜帶《南京市跨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地登記接洽單》、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材料,於6月19-20日到江寧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進行回戶籍地入學登記。地址:江寧區東新北路16號,電話:52281771。

所有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確保相關材料真實有效,並主動配合學校做好相關材料的核實工作。如有隱瞞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所報學校入學資格。情節嚴重者,將報公安機關處理。

(二)民辦初中入學辦法

有意向到民辦學校就讀的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按民辦學校招生戶籍範圍條件,於7月3-4日到民辦學校填報電腦派位志願,可在民辦初中、南京外國語學校中最多選2所報名。報名後,學生如果被電腦隨機派中(報名人數小於招生計劃數時,報名的學生視同派中),需在7月13-24日期間到學校現場確認,完成後續相關手續,截止時間爲7月24日16:00,逾期未到現場確認的,視爲放棄。如果被2所學校同時派中,則需明確選擇其中1所學校。錄取後的學生不得被其他學校再次錄取。

江寧戶籍的跨區就讀小學畢業生務必於7月3-4日到江寧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按要求填寫民辦學校電腦派位志願表。聯繫電話:52281771。

電腦隨機派位由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按照全市統一制定的操作規則組織實施,民辦學校不得自行組織電腦隨機派位。我區電腦隨機派位邀請公證機構參加,全程接受公開監督,派位結果實時向社會公佈。

參加報名但未被電腦隨機派中或被派中後選擇放棄的,符合我區公辦初中入學條件的,由原施教區初中正常招收入學。

三、相關要求

1.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期間仍處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各學校務必從嚴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與安全保衛工作,前往現場報名、諮詢及審覈材料的兒童及監護人必須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2.各學校要及時做好小升初交接錄取工作。尤其要妥善做好睏難生、問題生和特殊兒童學生的入學工作。

3.所有學校不得提前招生,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擅自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不能取得學籍。

4.學校錄取工作由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審批。新生錄取名冊作爲建立新生學籍的憑證,一式三份,區教育局、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和招生學校各留存一份。

5.各學校按照教育局規定的時間完成初中新生報名工作後,在8月10日前向監護人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並規定報到日期,任何學校不得讓學生提前或推遲入學。逾期不報到作自動放棄學位處理,責任由家長自負。

本實施辦法由江寧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解釋,電話:52280527、52281771、52778269,區教育局諮詢電話:52287159、5228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