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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徐彙區初中招生須知

初中是中學階段的初級階段,初級中學一般是指九年義務教育的中學,是向進階中學過渡的一個階段,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2021上海徐彙區初中招生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公辦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則

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繼續實行按學生戶籍性質,採用小學對口入學、劃塊電腦派位入學相結合的方法,對於對口入學矛盾突出的初中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額不超過50人。

(二)小學畢業資訊覈對

4月2日—4月13日,各小學有序組織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戶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學關鍵資訊進行覈對,並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爲接收初中入學資訊的聯繫方式),獲取《上海市初中入學資訊覈對表》。如發現有關資訊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家長應在4月13日前及時憑有效證件到學生就讀小學進行更正。4月13日爲本市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資訊覈對、更正截止日。

(三)關於非本市戶籍、跨區和區內跨地塊就讀學生的入學

1.對外區戶籍在本區就讀的五年級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回戶籍所在區或居住地所在區就讀初中或繼續申請在本區就讀初中。各小學應認真做好學生的戶籍覈查工作,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審覈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覈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徐彙區戶籍在外區就讀的五年級學生,若需回本區就讀初中,應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並辦理跨區入學的相關手續,待學生材料轉入本區後,由區招生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期爲4月13日。

2. 對在本區外塊就讀的五年級學生,需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應在4月13日以前向原就讀小學提出書面申請,由就讀小學統計彙總並報區招生考試中心。

3.在本區就讀的非本市戶籍的五年級學生,回外省市就讀確實有困難,需繼續在本區就讀且符合條件的,應在4月13日以前向原就讀小學提出書面申請,由就讀小學統計彙總並報區招生考試中心,經審覈透過後由區招生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同時須填寫完成義務教育後按相關規定和政策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就讀承諾書》,承諾書留存學生學籍檔案。徐彙區戶籍在外省市就讀的小學畢業生,若需回本區就讀初中,應在4月13日前電話預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電話:54361242)到區招生考試中心填表登記,獲取《上海市初中入學資訊登記表》,由區招生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4.港澳人士、臺灣籍人士子女入學,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由區招生考試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入學,外籍人士子女入學由區招生考試中心統籌安排。

(四)關於隨班就讀學生的入學

五年級隨班就讀的學生,按市教委“隨班就讀”的原則,可直接升入我區相應學校的六年級繼續隨班就讀。

二、民辦學校招生

(一)公佈招生簡章

本區民辦學校的招生,按照《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委發〔2020〕3號)精神,統一納入我區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跨區招生。嚴禁民辦中小學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辦學校應在覈定的招生計劃與範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民辦學校可按走讀、住宿等分類設定招生計劃,民辦一貫制學校可設定本校免試直升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按政策規定,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或與高等院校聯合辦學以及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生源,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具體詳見各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學校招生簡章須於3月17日前向區教育局申報備案,經審覈透過並向社會公佈後方可實施。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收費標準、“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辦學特色等。

(二)實施網上報名

4月2日--4月13日,民辦一貫制學校徵求本校學生直升意願。

5月6日--5月8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願,每個學生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並可填報1個民辦初中調劑志願。

調劑志願分爲三類:同校調劑(同校內住宿或走讀等分類計劃間調劑)、區內調劑(就讀意願區內其他民辦學校間調劑)、集團內調劑(同一集團內外區其他民辦學校間調劑),可在3類調劑類型中選擇一個調劑志願。

(三)規範錄取程序

如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實施電腦隨機錄取。4月19日--4月20日,開展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工作。5月17日--5月18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電腦隨機錄取結果即時匯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並及時向社會公佈。5月19日--5月20日組織驗證。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調劑志願錄取。

(四)發放入學告知

5月20日起將透過短信和“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陸續告知相關入學資訊。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於5月27日完成,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生按學校通知攜帶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本市戶籍人員人戶分離居住登記(回執)》等相關證件的辦理入學手續。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根據公辦初中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爲原則,由小學就讀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進入初中就讀,如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三、招生紀律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爲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或學生入學。所有學校實施均衡分班,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並按照測試成績分班;嚴禁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如有違反相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經查實,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

(二)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爲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組織對報名的學生家長進行測評、調研等活動的,擅自在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爲的,根據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並酌情覈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覈減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三)3月20日起,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其中公辦學校全部開展,民辦學校可以開展。各校應提前做好網上“校園開放日”的設計和方案。網上“校園開放日”主要展示學校辦學理念、課程設定、師資水平、辦學特色等,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資源,但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

(四)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按有關政策,妥善安排入學。

(五)爲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要加強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過程和結果的監督與管理,成立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與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以權謀私、營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六)爲積極、穩妥地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改革,須做好相關招生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區教育局中教科、小教科和招生考試中心應做好接待工作,並及時處理好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