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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也有“交通警察”嗎

交通警察,簡稱交警,是指公安機關中負責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的人民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個警種,其主要職責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交通犯罪偵查、車輛和駕駛人管理等。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空中也有“交通警察”嗎,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空中也有“交通警察”嗎

現在,飛機已經成爲遠距離旅行和運輸的重要工具。世界上許多大型機場都非常繁忙,跑道上的一架架飛機在等待起飛指令,機場上空10多架飛機正在不同高度盤旋,等待降落。而指揮飛機起降和管理飛行航線的人,被稱作“空中管制員”,他們就相當於空中的“交通警察”。

雖然天空看似廣闊無垠,但飛機卻並不能無拘無束地隨意飛行。空中存在着許多肉眼看不到的航道,飛機飛行必須像地面車輛一樣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就會有相撞的危險。

事實上,飛機如何飛,完全要聽從空中管制員的指揮。飛機的飛行航線、航路和高度都是有明確規定的,如果不進行統一調配指揮,兩架飛機或多架飛機在空中飛行時就會捱得太近,從而可能發生空中相撞。如果出現雷雨、大風、大霧等危及飛行安全的天氣,空中管制站也會提前預報,並及時發佈消息。

空中管制員使用的設備主要是雷達和語音通信器材,它們就好比飛機的眼睛和耳朵、嘴巴。空中的飛行員可能難以察覺自己和其他飛機之間的距離,但空中管制員透過雷達屏幕卻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並將情況及時通知飛行員,這樣就起到了“眼睛”的作用。

爲了使飛機能在高密度下安全飛行,空中管制員必須將可能發生位置、高度及方向衝突的飛機調配開,將口令傳達到飛行員那兒,這就起到了“耳朵+嘴巴”的作用。

空中交通管制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它包含塔臺管制、進近管制、區域管制和空中交通報告服務四大部分。一架飛機能夠順利地從出發地到達目的地,需要負責不同空域的空中管制員及多個管制室進行“接力”,其中機場內的塔臺管制員主要負責指揮飛機起飛和降落。

飛機起飛後,爬升至150米高度後,塔臺管制室就將飛機移交給進近管制室指揮,進近管制室負責離場和進場飛行指揮。當飛機飛到6000米以上空域時,進近管制室又會將飛機移交給區域管制室。區域管制室負責對所管制的飛機一路進行引導和監視。進行長距離航行時,可能會有多個區域管制室輪流接管飛機。這些管制室密切協作,共同保障整個航線內飛機的飛行安全。

此外,空中管制站中還設有技術保障部、設備監控室和氣象臺預報室等多個部門,爲飛機和管制指揮提供技術和氣象保障服務。

有了空中管制部門這個“交通警察”,纔會有一個快速高效的空中交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