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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有關做好暑假期間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3.3W

2018年有關做好暑假期間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篇一]

校屬各單位:

2018年有關做好暑假期間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暑假臨近,爲加強暑假期間的校園安全管理,保證學校安全穩定,確保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生處、各二級學院要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暑假期間安全教育工作,要利用班會等形式做好對學生在暑期防搶防騙、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實習詐騙、防網絡詐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教育學生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暑假期間不得參與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到歌廳、酒吧等營業性娛樂場所活動;外出時不要乘坐非法營運車輛,長途行程儘量結伴同行;遊玩時妥善保管財物,參加游泳活動時在限定區域內游泳並攜帶必要的救生用品,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暑期求職時儘量透過正規渠道找工作,不要輕易相信和交錢給中介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網絡時注意帳戶密碼安全,購物時選擇信譽、評價好的交易對象和平臺,不要輕易下載或開啟來源不明的.檔案和別人提供的虛假連結。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防止各類案件的發生。

三、學生處要加強假期前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加大對學生宿舍的檢查力度,教育學生做好防盜、防火等安全防範工作。留校學生嚴禁帶外人進入宿舍,更不允許外人在宿舍留宿,若在宿舍樓內發現形跡可疑的人應提高警惕,及時向樓管或保衛處報告,要詳細檢查每一個宿舍門窗是否牢固、安全,對無人居住的宿舍要上鎖、貼封條。

四、有貴重物品的學生,如假期回家探親、訪友,學生處應將學生的貴重物品統一存放、集中管理。

五、要高度重視校園防盜、防火工作,校屬各單位要教育本部門員工樹立牢固的安全防範意識,下班、放假、長期外出期間,要切斷宿舍、辦公室電源,並將貴重物品轉移安全地方存放,確保公私財產不受損失。

六、重點要害部位,存放貴重文獻資料和貴重物品的單位,要安排專人值班,落實值班責任,嚴防盜竊、破壞、火災等安全問題的發生。

七、各二級學院放假前需將本院多媒體教室內電腦、投影儀等貴重物品集中統一保管,並將存放位置報安全穩定辦公室備案,同時安排人員值守看管,做好交接班記錄,要嚴防被盜案事件的發生。

八、要認真開展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暑假前,全校各部門要對本單位所屬辦公區域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改工作,重點要從防盜、防火方面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暑假前必須整改完畢。

九、要加強暑期學校施工單位和人員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西安思源學院工程建設項目安全防護條例》,從嚴落實“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校園安全工作制度,防止施工期間因人員疏於管理、不按規範操作,而引發的盜竊、火災、傷殘和治安等案件的發生。

十、要加強對暑期勤工儉學、專升本輔導班和軍訓學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嚴禁夜不歸宿和長時間在外逗留,以防校外被搶、被傷害案事件的發生。

十一、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做好來校參觀家長和學生的接待等各項工作,保障家長和學生在我院參加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

  西安思源學院穩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0xx年7月12日

2018年有關做好暑假期間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篇二]

各學院:

根據學校《關於做好2018年暑假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爲確保學生度過一個安全、愉快、文明的假期,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視

各學院要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常抓安全工作不放鬆,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嚴密部署安全措施,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嚴抓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落地

(一)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學院要對全體學生集中開展一次安全教育,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幫助學生了解掌握交通事故、防擁擠踩踏、防火、防溺水、防颱風、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地震等安全常識,尤其要教育學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參加打架鬥毆,要遵守交通規則,要注意飲食安全,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防止被騙、被盜等危險,提醒學生在人員密集地點的人身財產安全;要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社會道德規範,明辨是非,自覺維護學校和當代大學生的良好形象。

(二)做好安全防範。在放假前進行一次細緻全面的安全大檢查,消除各類隱患,開學前要對重點部位進行復查,確保開學正常執行。

(三)做好留校學生的相關工作。各學院要全面掌握留校學生情況,密切關注他們的思想動態,安排好他們的學習生活;要做好留校學生管理服務工作,同時建立臨時性的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組織;教育留校學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時作息,不自炊,不違章用電,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學生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防止被盜事件和火災的發生,提醒學生注意在校期間和外出安全。

(四)對外出學生進行安全提示。提醒並督促學生做好必要的安全保障,對於參加社會實踐,國內外訪學、遊學的學生,要購買保險,制定專門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各類意外事件發生。如有學生在外實習、打工,提醒學生注意人身財產安全,防止上當受騙。學院要與外出學生透過多種渠道保持聯繫,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對於學生在外遇到的各項困難,要積極協調幫助解決。學院組織學生開展夏令營、參觀考察、志願者服務、實習和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時,需提前制定安全預案,明確責任,依法實施,在活動地點、出行路線、交通工具選擇上精心設計,遠離易發生山洪、雷擊、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危險地區,嚴防交通事故、擁擠踩踏、食物中毒、意外傷害等各類事故,確保學生集體活動安全。

(五)嚴格學生請銷假制度。學生在假期外出、旅遊或回家要向學院請假,按期返回學校,嚴禁擅自離校。

(六)嚴格值班和資訊報告制度。各學院要建立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隨時掌握學生動態,確保能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發現問題,及時有效處置,並第一時間如實上報。

(七)暑假結束後,各學院要清查學生返校情況。9月5日上午10:00前,將返校情況報送學生工作部管理辦公室。

三、明確責任,嚴格安全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學院要建立和完善暑期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任務明確、措施到位、責任到人。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資訊報告不及時等引發的各種安全責任事故,出現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黨委學生工作部、武裝部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團委

  公安處

  20xx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