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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關於加強高、中考期間環境噪聲污染 監督管理的通知

通知2.09W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和中考工作即將開始,保持安靜的環境是所有公民的責任。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加強高、中考期間環境噪聲污染 監督管理的通知,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7關於加強高、中考期間環境噪聲污染 監督管理的通知

2017關於加強高、中考期間環境噪聲污染 監督管理的通知【篇一】

各有關單位、經營者:

爲向考生提供高、中考期間安靜的學習、考試外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現就今年高、中考期間(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17年6月底)加強環境噪聲污染監督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禁止在市區夜間(22時至翌晨6時)從事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經營產生噪聲污染的娛樂活動以及其他產生噪聲污染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嚴禁噪聲超標排放。建築施工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工期,杜絕夜間施工;娛樂經營場所要遵守執行噪聲排放標準,落實降噪措施,並嚴格限制夜間營業時間;其他生產經營活動要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噪聲達標排放。

三、嚴禁在高、中考考試期間,考場及考生集宿地周邊100米範圍內進行有噪聲的建築施工作業、生產經營或其他娛樂活動。

我局將加強巡查監管,組織夜間執法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從事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或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從嚴處理。

潮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5月9日

2017關於加強高、中考期間環境噪聲污染 監督管理的通知【篇二】

各有關單位:

2017年度高(中)考即將來臨,爲確保考生應考期間有一個安靜舒適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環境污染監督管理辦法》以及2017年桐鄉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中段招生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建議方案,現就嚴格控制考試期間環境噪聲污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噪聲污染控制

(一)建築施工噪聲和工業噪聲污染控制

1.6月3日19時至6月15日12時,夜間一律停止有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其中雙休日全天停止建築施工。

2.高考期間(6月7日-8日),在桐鄉市進階中學、桐鄉一中、茅盾中學、技師學院(籌)等考點周邊全天一律停止建築施工。

3.嚴禁位於學校、高考食宿點、居民區附近等敏感區域的工業企業噪聲超標排放。

4.嚴格控制機械加工等生產活動排放的偶發性強烈噪聲。

5.6月13日至15日,在中考考點周圍,按上述有關要求執行。

(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控制

1.高考、中考期間,市區休閒廣場關閉,停止播放音樂

2.禁止考點周邊的商店、商鋪、住宅燃放煙花爆竹。

3.禁止文化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尤指敏感區域的歌廳、舞廳應嚴格控制音量,避免噪聲污染擾民。

4.禁止在營業場所、露天娛樂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

5.家庭娛樂、住宅裝修,應嚴格控制噪聲。

(三)交通運輸噪聲污染控制

1.對考點附近區域按規定實行交通管制,並做好交通噪聲控制工作。

2.機動車輛應按規定使用聲響裝置,嚴禁機動車輛在市區鳴喇叭。

二、責任受理部門

公安、建設、綜合執法、環保等部門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環境污染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和2017年桐鄉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中段招生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建議方案,各負其責,做好高(中)考期間噪聲污染的控制工作。

三、相關要求

爲確保上述規定的貫徹落實,各有關單位和職能部門必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依法管理,聯合執法檢查,加強執法力度。具體要求如下:

(一)公安、建設、綜合執法、環保等部門應廣泛宣傳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強化執法力度,並落實專管領導負責此項工作。

(二)各有關主管部門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發現噪聲污染行爲應及時查處;對影響較大,危害較重的噪聲污染問題,應採取果斷措施,聯合媒體給予曝光並責令其停止侵害行爲。

(三)社會各界應積極舉報噪聲擾民行爲,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噪聲污染控制工作。

望有關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巡查管理,確保今年招生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歡迎市民監督、舉報違反規定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