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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護校安園實施方案

方案1.58W

小學護校安園實施方案一:

爲貫徹落實市教育局《轉發省公安廳、綜治辦、教育廳<關於印發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關於組織開展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安全工作大檢查的通知>的通知》(饒教電字〔20**〕19號)精神,全面強化校園安全工作,爲中小學生、幼兒園兒童營造安全的校園環境,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從20**年3月19日至20**年1月26日,在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組織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結合我校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小學護校安園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透過組織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達到“三嚴防、兩提升、兩推進”,即嚴防發生涉校侵害學生、兒童人身安全的惡性案件,嚴防發生涉校重大治安災害和交通事故,嚴防因校園安全問題引發敏感事件;進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打擊預防能力,進一步提升校園內部安全防範水平;進一步推進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推進校園安全常態化警務執行機制建設。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安全教育機制

各學校要繼續堅持對廣大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納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學中,要求所有任課教師都要擔負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要充分利用升國旗儀式、校會、班會、板報、宣傳欄、專題講座、家長會等形式,全面開展安全教育;要定期邀請轄區民警或法制副校長到校爲師生作法制教育報告,不斷提高師生的法制意識。要加強與社會、家庭、監護人的聯繫,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安全教育和防範網絡;要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學校安保人員安全管理培訓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增強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技能。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要進一步完善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認真落實校長(園長)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值班、樓梯樓道管理、學生放學管理、特異家庭特異體質學生管理及學生宿舍管理、學生食堂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本校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救援體系;認真落實好每週一次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學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問題,並採取得力措施及時加以解決。

(三)開展安全專項活動

各學校要繼續開展好“安全教育日”、“中小學安全月”、“平安校園創建”、“文明交通行動”、“119消防日”等活動;舉行“安全知識競賽”、“安全知識徵文”等活動;堅持每天對學生有一個安全提醒、每週有一堂安全課、每月有一次安全主題班會、每學期有一次安全集中演練。定期組織學校師生參觀法律法規及安全常識展覽;透過多種活動,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

(四)強化內部安全管理

各學校要按要求,配備門衛人員,加強門崗值班,做好外來人員登記,控制學生在上課期間隨意外出,杜絕可疑人員進入學校。民辦幼兒園要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使用統一的校車標誌,自覺接受有關部門檢審,配合公安部門堅決取締非法校車。加大對校舍隱患的排查力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及時修繕和改造危舊校舍,穩步實施“校安工程”。加大安全投入,配齊配足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安保器材(鋼叉、橡膠警棍、防割手套、辣椒水),有效發揮安保隊伍和設施的作用。在重點部位安裝技防設施,在關鍵部位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誌。不斷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努力實現專、兼職保衛人員配備到位。要加強校內外集中活動的組織管理,嚴格集體外出上報審批制度。要努力做到學生憑卡出入學校,家長憑卡接送兒童,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五)狠抓安全隱患整治

要堅持“半月一排查”的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排查要注重細節,不留死角,要建立臺帳,做到誰檢查誰負責。要把防危房倒塌、防火災事故、防飲食中毒、防人爲破壞、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傷亡事故作爲排查的重點,對學校的教學用房、學生宿舍、食堂、廁所、圍牆及活動設施、用電設施、防火器材等逐一進行認真、全面、徹底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定人員、定責任、定時限,明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對存在的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告屬地政府協調解決。

要積極配合公安、綜治等部門及時發現與學校和師生有矛盾糾紛的人員,並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對在學校及周邊發現的易肇事肇禍的重性精神病人,要及時向衛生和民政部門通報情況,並採取適當措施嚴防此類人員在學校及周邊滋事,擾亂秩序。

各學校要建立並落實自我管理、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機制,做到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和法制化。縣教體局將進一步加大安全督查力度,協調相關股室,不定時深入學校檢查安全工作,對檢查出問題的單位將責令其及時整改,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將給予全縣通報,並掛牌督辦。

(六)積極整治周邊環境

各學校要主動認真研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屬地政府和上級部門。要積極協調和配合公安、文化、工商、衛生等職能部門,加大對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力度,認真研究對策,採取應對措施,消除學校周邊有損學生健康的因素和隱患,優化校園周邊環境,維護師生和學校安全。要堅持學校、派出所聯席會議制度,協同公安部門及時處理好侵害師生權益的案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縣教體局成立了以局長爲組長、分管副局長爲副組長、其他局班子成員爲成員的“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局安全綜治股。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將專項行動列入重要日程,成立相應的組織,制定行動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強化工作責任,確保“護校安園”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同時,各學校務必於4月20日前將本校“護校安園”專項行動方案上報中心校。

(二)強化督導,典型帶動。縣教體局將不定期對各學校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措施有力、效果明顯的學校將樹立典型,大力宣傳;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工作支差應付的學校將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將嚴格責任追究。

(三)注重總結,及時歸檔。各學校要認真做好“護校安園”活動的資訊收集和檔案管理工作,對行動期間開展的各項教育和活動,要做好記錄,及時整理歸檔;對行動中的新做法、新經驗要及時總結上報。活動結束後,各學校務必於20**年1月26日前將“護校安園”專項行動總結報中心校。

小學護校安園實施方案二:

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領導同志關於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以下簡稱中小學)安全防範工作,嚴厲打擊涉中小學違法犯罪活動,嚴防發生重大涉中小學安全的案件,全力維護校園安全持續穩定,按照中央綜治辦、公安部、教育部的統一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底,在全區組織開展中小學“護校安園”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務目標

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基礎工作,全面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涉校矛盾糾紛摸排化解、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涉校園違法犯罪打擊、警校聯動及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等九項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防控風險、破解難題、補齊短板的長效工作機制,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切實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堅決防止發生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案事件,確保全區校園持續安全穩定。

二、職責分工

綜治、公安、教育部門及各鎮街要嚴格依法履職,建立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護校安園”工作。綜治部門協調推動羣防羣治力量建立城市校園護校志願者隊伍和鄉鎮農村校園聯防護校隊伍開展安全巡防;督促尚未批准登記註冊的中小學及各類課外班、託管班等的主辦方,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將校園安全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覈。各鎮街擔負起本轄區中小學安全管理責任,組織相關部門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活動,確保校園安全;教育部門要督促中小學(幼兒園)加大校園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力度,進一步完善校園安全防範基礎設施建設;督導校長、幼兒園園長要嚴格落實內部安全管理第一責任,加強校園內部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確保內部防範各項指標保質保量完成;完善防火、防踩踏、防恐等工作預案。公安部門要督促派出所依法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指導學校幼兒園做好校園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涉校園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重點人員穩控等工作;將校園周邊納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周邊社會巡邏防控;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校園違法犯罪活動,協助處理涉校園突發事件。

三、主要措施

(一)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要按照《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等規定,落實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校園內部安全防範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責任,強化內部安全防範管理工作措施。一要健全完善校園安全制度。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將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二要加強校園內部保衛力量建設。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聘用規定數量的專職門衛和保安員,配齊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增配專職保安員和生活管理教師,24小時值班值守。三要推進技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建設。四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定減速帶、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農村校園要加強圍牆等物防設施修建,實行封閉管理。五要加強消防建設,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配備相關消防器材、火災自動報警等設施。六要指導、監督學校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強化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對中小學、幼兒園內部保衛力量、安全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範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對安防基礎設施較差、防範能力薄弱的農村校園,要協調財政等部門加大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保障。要加強與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

(三)強化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教育部門要督促指導學校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增強師生遵紀守法和自我防範意識。班級管理人員要深入瞭解掌握學生情況,及時發現學生之間矛盾糾紛及苗頭性問題,及時進行教育引導,幫助學生理性平和地處理矛盾衝突,防止“校園暴力”發生。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範進校園”活動,分專題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防範能力。公安民警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要指導學校定期開展對師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

(四)進一步強化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各鎮(街)和派出所要結合各地校園治安特點,全面排查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以及因涉校園矛盾糾紛揚言報復、生活無着、債務纏身等人員,逐一登記建檔,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納入工作視線,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對校園周邊以及與校園活動相關的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人員等各類重點人員,要加強管控,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要透過加強網絡巡查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揚言侵害師生安全的情況資訊,及時應對查處,嚴防造成現實危害並引發示範效應。要利用新學期開學、舉辦家長會、上下學等特殊時間節點,指導學校做好矛盾糾紛發現、上報、化解等工作,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儘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各派出所要進一步完善校園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於在控狀態。要將城區學校納入網格化巡邏巡查,及時發現並嚴格盤查校園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及時應對處置學校的報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複雜地區,要在上下學高峯勤務時段,派出足夠的力量重點加強校園及周邊的守護巡控。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幹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六)強化涉校違法犯罪打擊。對涉校侵害師生違法犯罪活動堅持“零容忍”,深入摸排各類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違法犯罪線索,專案專人,一包到底,快速偵辦。對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全部上網追逃,儘快緝拿歸案。要透過網絡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揚言侵害師生安全的情況資訊,及時應對查處,嚴防造成現實危害並引發示範效應。

(七)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各單位要在資訊溝通、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指導學校、幼兒園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資訊和線索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通報,提前預警,儘早防範。二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和應急反應能力。三要依託校園警務室密切與學校、幼兒園的溝通聯繫,責任區民警每週到校園工作不少於2次,加強對各類涉校、涉師生資訊收集掌握,指導做好防範應對工作。要密切與校園保衛人員的聯動聯勤,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警校雙方快速反應,整體聯動,妥善處置。

(八)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要進一步規範並完善校園安全工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制定校園安全工作考覈目標,並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和綜治考評體系。區綜治辦、各鎮街、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每學期要聯合或單獨開展不少於3次的校園安全督導檢查,採取明察暗訪、抽查等多種形式,持續不斷地深入校園及周邊地區進行檢查指導,及時通報檢查情況,督促落實整改措施。要落實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園安全案事件或校園安全工作長期排名落後的,相關部門要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約談,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5月30日前)。結合實際,制定下發實施方案和有關工作預案,細化目標和任務,確定重點和責任,明確措施和要求,並層層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攻堅階段(20**年6月至12月)。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全面強化各項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驗收評估階段(2017年1月)。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本區專項行動的總結評估,對各項指標進行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區裏成立全區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領導小組,各鎮街及公安分局、教體局各安排一名分管領導,具體抓好工作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協調督辦、督促檢查、資訊彙總等工作。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要建立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資訊溝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援,決不能推諉拖延。

(三)完善機制,提升能力。各鎮街、各相關部門要堅持打一仗進一步,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要善於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請各單位分別於6月底和12月底前,將階段性工作總結上報區教體局督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