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行政公文 > 方案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範文

方案1.21W

工作方案是對項目進行周密的思考、預想。在一個項目被提出時,我們需要爲上級提供多種工作方案,那麼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點突出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範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範文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1

爲了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防患於未然。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爲了貫徹落實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爲主、多方配合、責任到人”的原則,抓好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實,努力創建安全文明校園,確保我校安全穩定與發展。

二、工作重點和主要措施:

(一)建立安全工作網絡,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責任。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學校安全工作。

2、根據上級要求,協調學校安全工作與正常教育教學的關係,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3、加強宣傳,增強工作的責任心和自覺性,制定學校安全防範應急措施。

4、及時研究和協調解決學校安全工作困難和問題。

5、負責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和對各類安全工作進行督查。

6、負責妥善解決各類突發事件。

(三)各組具體工作

根據政教處工作職責範圍,重點確保以下安全

1、交通安全,即學生在就學往返路途、在學校組織集體活動中的交通安全。

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主動與公安、交通等部門加強聯繫。加強對師生乘坐車輛的管理和安全檢查;組織師生外出參加活動需租用車輛時,學校必須與出租單位或個人簽訂“安全行車協議書”,不得租用車況不良或無牌無證車輛,不得租乘無證人員駕駛的車輛。

2、要加強對學生進行預防雷電、地震等自然災害知識教育,各班主任要認真組織學習《中學生自護自救安全常識》。

3、要加強師生傳染病的預防工作,不得組織學生到有傳染病源的場所開展活動,發現傳染病必須進行隔離,及時救治,嚴禁學生到校外就餐或購買任何零食。

4、勞動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勞動和容易造成學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他危險性勞動。

5、活動安全。學校組織參加的各種活動,要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組織學生集體性外出活動,必須報經市教委批准。各種外出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周密組織,精心安排,指派人員勘察活動場所後才能組織學生前往。學生乘坐車輛不得超載、超速,要確保乘車安全。

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慶典、婚喪禮儀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各種社會活動,也不得組織參加超越學生年齡、生理和自我保護能力範圍以外的各種活動。

6、消防安全。要教育師生注意安全用電、用火、用油、用氣,特別防止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識和自救知識。嚴禁師生私自用電、用火、用油、用氣。要根據消防法規的要求,加強校內消防安全管理,堅持“預防爲主、消防結合”,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各類火險隱患,要及時妥善處理,嚴防人爲因素和管理不當引發火災。

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撲救等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學校發生火災要及時組織學生疏散。

7、管理安全。教師要遵守職業道德,爲人師表,尊重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防止因管理失當造成學生誤傷及其他意外傷害;注意觀察學生的情緒變化,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8、治安安全,即學校內部治安和校園周邊治安方面的安全。切實加強校內治安管理,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和校規校紀教育,嚴防教職工傷害學生和學生之間打架鬥毆等現象的發生。建立健全保衛機構和隊伍,強化綜合治理。

加強對校園周邊治安的綜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範體系。對到學校打架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擾亂教育教學秩序或破壞校舍、場地及其他設施的不法分子要及時向界頭鄉派出所報告,並請求依法處理。

根據教學組工作職責範圍,重點確保以下安全;

任課教師課堂教學安全。任課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應做到: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或其它有關規定。

2)每節課前檢查教學活動場地器材、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並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3)每節課清查缺課學生,課後及時瞭解缺課原因。對缺課原因不明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老師要及時告知家長,對缺課學生班主任要妥善處理,情況嚴重的及時報告學校。

4)根據教學內容實際,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瞭解特異病質的學生,並給予必要照顧。

5)教學內容要符合大綱或教學計劃的要求,教學組織要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得私自調課、停止學生上課,不得私自組織學生課外集體活動,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爲要及時教育制止。嚴禁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6)學生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時,要及時採取相應的救護措施。並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

7)、要遵守職業道德,爲人師表,尊重學生,科學施教,防止因管理失當造成學生誤傷及其他意外安全事故。

要加強教學實驗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險物品的保管。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範措施,設定防火、防毒、防觸電、防人體腐蝕等必要設施。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的規定,單獨存放,嚴格管理。

根據後勤組的職責範圍,重點確保以下3類安全:

1)飲用水安全。

2)建築安全,即校舍安全。

學校的教學、生活、活動等建築與設施,要佈局合理,堅固耐用,符合安全要求和質量標準。新建校舍必須嚴格依據《建築法》及學校建築設計規範要求,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和監理,確保工程質量。學校施工場地要設定安全標誌和防護措施。定期對現有校舍進行安全檢查和維修,發現隱患要邊排除、邊上報,不得使用危房及其它危險設施

3)定期檢查學校的消防、用電設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維修。

班根據的'職責範圍,重點確保以下8類安全:

1)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2)加強對學生進行預防雷電、地震等自然災害知識教育。

3)重視學生體育活動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範工作,向學生介紹體安全知識。

4)教育學生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觸摸電器,不做任何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事。

5)加強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教給解決矛盾或糾紛的方法,防止事態擴大。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加強消防安全教育。

7)禁止學生將管制器具帶入學校,嚴禁打架鬥毆。

8)加強飲食衛生方面的教育,防止學生食物中毒。

三、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1、各部門及教職工,若不履行相應的安全職責;違反有關規定要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將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2、學校追究。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後,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視其情節,給予相關責任人必要的行政、紀律處分,並根據其承擔責任比例大小,追償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凡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受到學校及以上行政、紀律處分的人員,當年年度考覈不合格,並取消當年評先,晉職資格。

3、教育行政部門追究。學校校長、分管領導及相關管理人員,在學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應職責或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由教育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司法部門追究。發生事故後,有下列行爲的,提請行政監察機關按政紀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情節惡劣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1)學校值班電話:中心小學辦公室:

組長:聯繫號碼:

副組長:

(2)其它電話:火警:119、報警:110、急救:120。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

縣(區)教(文)體局、管委會社會事業局、各民辦學校:

爲了進一步加強民辦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民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增強民辦學校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民辦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維護民辦學校穩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民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民辦學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考覈目標,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確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規範有序。

二、民辦學校要定期對校舍、場地和實驗儀器設備、文體活動器材、供電設備線路、鍋爐壓力容器等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維修,消除安全事故隱患,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完好執行。同時,各類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

三、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加強對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日常維護,在學校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定安全警示,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四、強化安全意識,不斷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幫助師生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學生在課間操、放學、上下樓梯時不要擁擠,以免發生意外。

五、民辦學校要經常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加強校車管理,建立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堅決做到不帶隱患出車,杜絕技術狀況和安全性能無保障的車輛上路。凡未按規定參加年檢的車輛、故障車、報廢車、證件不全的車輛不準用來接送學生。

六、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規定》,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食堂物資定點採購、儲存、加工、飯菜留點制度,嚴把食品的進校關和食品入口關;食堂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持證上崗,遵守衛生操作規範;加強對校園商店的管理,禁止銷售“三無”和過期變質食品,嚴防食物中毒和各種食源性疾患的發生。

七、有寄宿生的民辦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八、民辦學校在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組織好各種活動,豐富師生的生活,提高學生的整體素質。原則上,民辦學校不得組織學生集體到市外活動。確有必要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觀、旅遊等活動時,要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外出的同時必須由學校領導帶隊,明確專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九、構建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民辦學校請在4月底以前將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教育局社管處備案。

十、實行安全事故上報制度,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對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瞞報、謊報或緩報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行政處分或吊銷辦學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