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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儒家經典《詩經》的價值

詩經1.65W

《詩經》是儒家重要經典之一,是中華文化的瑰寶,也是中國古老文明的代表性典籍,更是全人類重要的文化遺產。西方漢學家評價,《詩經》與荷馬史詩、莎士比亞戲劇鼎足而立,在世界文化史上具有難以估量的偉大價值。

淺談儒家經典《詩經》的價值

一、社會功用

《詩經》的編集本身在春秋時代,其實主要是爲了應用:

其一,作爲學樂、誦詩的教本;其二,作爲宴享、祭祀時的儀禮歌辭;其三,在外交場合或言談應對時作爲稱引的工具,以此表情達意。

透過賦詩來進行外交上的來往,在春秋時期十分廣泛,這使《詩經》在當時成了十分重要的工具。《左傳》中有關這方面情況記載較多,有賦詩挖苦對方的(《襄公二十七年》),聽不懂對方賦詩之意而遭恥笑的(《昭公二十年》),小國有難請大國援助的(《文公十三年》)等等。這些引用《詩》的地方,或勸諫、或評論、或辨析、或抒慨,各有其作用,但有一個共同之處,即凡所稱引之詩,均“斷章取義”——取其一二而不顧及全篇之義。這種現象,在春秋時期堪稱“蔚成風氣”。這就是說,其時《詩經》的功用,並不在其本身,而在於“賦詩言志”。想言什麼志,則引什麼詩,詩爲志服務,不在乎詩本意是什麼,而在乎稱引的內容是否能說明所言的志。這是《詩經》在春秋時代一個實在的,卻是被曲解了其文學功能的應用。

賦詩言志的另一方面功用表現,切合了《詩經》的文學功能,是真正的'“詩言志”——反映與表現了對文學作用與社會意義的認識,是中國文學批評在早期階段的雛形。如《小雅·節南山》:“家父作誦,以究王訩”。《大雅·民勞》:“王欲玉女,是用大諫”等。詩歌作者是認識到了其作詩的目的與態度的,以詩來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表達自己對社會、人生的態度,從而達到歌頌、讚美、勸諫、諷刺的目的。這是真正意義上的賦詩言志,也是使賦詩言志真正切合《詩經》的文學功能及其文學批評作用。

《詩經》社會功用的另一方面,是社會(包括士大夫與朝廷統治者)利用它來宣揚和實行修身養性、治國經邦——這是《詩經》編集的宗旨之一,也是《詩經》產生其時及其後一些士大夫們所極力主張和宣揚的內容。

孔子十分重視《詩經》,曾多次向其弟子及兒子訓誡要學《詩》。如他對孔鯉說:“不學《詩》,無以言。”(《季氏》)孔子認爲:“《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羣,可以怨。”(《陽貨》)這是孔子對《詩經》所作出的具有高度概括性的“興、觀、羣、怨”說,也是他認爲《詩經》之所以會產生較大社會功用的原因所在。孔子的“興、觀、羣、怨”說闡明瞭《詩經》的社會功用,既點出了《詩經》的文學特徵——以形象感染人,引發讀者的想像與聯想,又切合了社會與人生,達到了實用功效。

《毛詩序》在繼承孔孟的說教基礎上,特別強調了《詩》的自上而下的教化作用,其中尤其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強調了統治者應透過《詩》來向百姓作潛移默化的倫理道德教育,使之成爲一種社會風尚,從而有利於社會秩序的建立與統治的鞏固。《毛詩序》的這一有關《詩經》教化的理論,無疑大大強化了《詩經》的社會功用,也大大提高了《詩經》的地位,使之成了統治者行使統治的必備工具,對後世產生了極大影響。

二、歷史與民俗價值

從歷史價值角度言,《詩經》實際上全面反映了西周、春秋歷史,全方位、多側面、多角度地記錄了從西周到春秋(亦包括商代)的歷史發展與現實狀況,其涉及面之廣,幾乎包括了社會的全部方面——政治、經濟、軍事、民俗、文化、文學、藝術等。後世史學家的史書敘述這一歷史階段狀況時,相當部分依據了《詩經》的記載。如《大雅》的《生民》等史詩,本是歌頌祖先的頌歌,屬祭祖詩,記錄了周民族自母系氏族社會後期到周滅商建國的歷史,歌頌了后稷、公劉、太王、王季、文王、武王等的輝煌功績。這些詩篇的歷史價值是顯而易見的,它們記錄了周民族的產生、發展及滅商建周統一天下的歷史過程,記載了這一歷史發展過程中大遷徙、大戰爭等重要歷史條件,反映了周民族的政治、經濟、民俗、軍事等多方面情況,給後人留下了寶貴的史料。雖然這些史料中摻雜着神話內容,卻無可否認地有着可以置信的史實。

《詩經》的民俗價值也顯而易見,包括戀愛、婚姻、祭祀等多個方面。如《邶風·靜女》寫了貴族男女青年的相悅相愛;《邶風·終風》是男女打情罵俏的民謠;《鄭風·出其東門》反映了男子對愛情的專一。這些從不同側面和角度反映表現各種婚姻情狀的詩篇,綜合地體現了西周春秋時期各地的民俗狀況,是瞭解中國古代婚姻史很好的材料,從中也能瞭解到古代男女對待婚姻的不同態度和婚姻觀。

《詩經》中不少描述祭祀場面或景象的詩篇,以及直接記述宗廟祭祀的頌歌,爲後世留下了有關祭祀方面的民俗材料。如《邶風·簡兮》中寫到“萬舞”,以及跳“萬舞”伶人的動作、舞態,告訴人們這種類似巫舞而用之於宗廟祭祀或朝廷的舞蹈的具體狀況。更多更正規的記錄祭祀內容的詩篇,主要集中於《頌》詩中。如《天作》記成王祭祀岐山,《昊天有成命》爲郊祀天地時所歌。這些詩章充分表現了周人對先祖、先公、上帝、天地的恭敬虔誠,以祭祀歌頌形式,作謳歌祈禱,反映了其時人民對帝王與祖先的一種良好祈願和敬天畏命感情,從中折射出上古時代人們的心態和民俗狀況,是極寶貴的民俗材料。

三、禮樂文化及其它價值

周代文化的鮮明特徵之一,產生了不同於前代而又深刻影響後代的禮樂文化。其中的禮,融匯了周代的思想與制度,樂則具有教化功能。《詩經》在相當程度上反映、表現了周代的這種禮樂文化,成了儲存禮樂文化有價值的文獻之一。

例如,《小雅》的《南有嘉魚》《南山有臺》,均爲燕饗樂章,它們或燕樂嘉賓,或臣工祝頌天子;而《寥蕭》則爲燕遠國之君的樂歌。從中可知周朝對於四鄰遠國,已採取睦鄰友好之禮儀政策,反映了周代禮樂應用的廣泛。又如《小雅·彤弓》,記敘了天子賜有功諸侯以彤弓,說明周初以來,對於有功於國家的諸侯,周天子均要賜以弓矢,甚而以大典形式予以頒發。相比之下,《小雅·鹿鳴》的代表性更大些,此詩是王者宴羣臣嘉賓之作。“周公制禮,以《鹿鳴》列於升歌之詩。”朱熹更以爲它是“燕饗通用之樂歌”詩中所寫,不光宴享嘉賓,還涉及了道(“示我周行”)、德(“德音孔昭”),從而顯示了“周公作樂以歌文王之道,爲後世法”。

除燕饗之禮外,《詩經》反映的禮樂文化內容還有:《召南·騶虞》描寫春日田獵的“春蒐之禮”;《小雅·車攻》、《小雅·吉日》描寫周宣王會同諸侯田獵;《小雅·楚茨》、《小雅·甫田》、《小雅·大田》等描寫寫祭祀先祖,祭上帝及四方、后土、先農等諸神;《周頌》中多篇寫祀文王、祀天地,可從中瞭解祭禮;《小雅·鴛鴦》頌祝貴族君子新婚,《小雅·瞻彼洛矣》展示周王會諸侯檢閱六軍,可分別從中瞭解婚禮、軍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