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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中的量詞

詩經2.32W

《詩經》作爲先秦時期的一部重要文學作品,顯示了我國古代詩歌最初的偉大成就,對後世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詩經》中的量詞

1《詩經》量詞的分類

量詞是表示計量單位的詞。根據語法功能和計量單位不同,可以把量詞分爲動量詞和物量詞。動量詞主要是計算動作的次數。如我們現在經常使用的“次、回、趟”等。這一類詞在《詩經》中用的不多,如“握”、“匊”。物量詞是表示人和事物的單位,“是計算事物的數量的。”《詩經》中的量詞多屬物量詞,如“葛屨五兩,冠緌雙止。”(《南山》),“顯父餞之,清酒百壺。”(《韓奕》)中的“兩”、“壺”,這些都是物量詞。如果從計量用法是否固定、專門來看,量詞又可分爲專用量詞和借用量詞。專用量詞指專門或主要作爲計量單位使用的詞,如表示長度單位的“尋”、“尺”,“徂來之鬆,新甫之柏,是斷是度,是尋是尺。”(《閟宮》)。借用量詞是指在一定的語言組合中,由其他詞類轉用過來作計量單位使用的臨時量詞,如名詞“卣”“爵”本是酒器,“簋”是食器。《詩經》中把這些器具用作計量,“釐爾圭瓚,秬鬯一卣。”(《江漢》);“三爵不識,矧敢多又。”(《賓之初筵》);“於粲灑掃,陳饋八簋。”(《伐木》)。

從表示的數目上可以分爲個體量詞和集體量詞。個體量詞是表示單個概念的量詞,如“生芻一束”(《白駒》)中的“束”,“不盈一匊”(《采綠》)中的“匊”;而集體量詞是“稱量成組或成羣的事物”。在《詩經》中,“乘”字共出現30 次,其中作爲量詞使用的一般用來稱量馬,“古代一車四馬,因以乘爲四的代稱。”“乘”作爲集體量詞所表示的數量是“四”,如“元戎十乘,以先啓行。=”(《六月》)。“朋”也有集體量詞的用法,“上古以貝殼爲貨幣,五貝爲一串,兩串爲一朋。”所以“朋”作爲集體量詞所表示的量是“二”。《詩經》中還有一個集體量詞“羣”。“誰謂爾無羊?三百維羣。”(《無羊》)宋代朱熹《詩集傳》中的註釋爲“羊以三百爲羣,其羣不可數也”,說明“羣”是一個表示數目較大的集體量詞。由此可見,在上古漢語中,量詞雖不如後世那樣豐富,但量詞已初步位於各類詞之中了。

2《詩經》量詞的借用

量詞的借用,擴增了量詞使用的範圍、數量和頻率,也表現了量詞與其他詞類的密切關係。大體上說,漢語量詞基本上是由名詞與動詞引申轉化而來的。《詩經》中量詞由動詞演變而來的現象比較少見,但也有少數例子,如“視爾如荍,貽我握椒。”(《東門之枌》)中的“握”,其本義是“搤持也。”,用手把持的意思。由這個意義引申,就有了量詞的用法,稱量可以用手握住的東西。又如“不盈一匊”(《采綠》)中的“匊”,其本義是用手捧東西,動詞,後轉化爲量詞。

現在人們普遍認同,量詞主要是從名詞借來和演變而來的。有說古代漢語中的量詞基本上就是名詞,黎錦熙先生就認爲:“量詞就是表數量的`名詞。”早期語法研究,也大多把量詞看成名詞小類、附類或特殊類型,沒有單獨立類。量詞在王力先生的《漢語史稿》中被稱爲單位詞,王力先生認爲:“一般說來,單位詞是由普通名詞演變而成的,並且它們的語法意義就是由它們的本來意義引申的。”可見量詞與名詞存在着密切的關係。名詞借用爲量詞,原來的名詞與所計量的中心語,一般有某種相關性,如我們上文所講的名詞“卣”、“爵”、“簋”,便是由盛物的器具借代而引申用作計量該物的單位,應該說,用器皿的名稱來稱量食物、飲料等正是漢語量詞產生的重要途徑之一,現代漢語的許多稱量性量詞如“碗”“杯”等就是這樣形成的。在《詩經》中正是用這些器皿充當量詞來稱量酒或食物的。但是我們今天已經很少見到這些詞了,並不是這種用法消失了,而是器物的名稱變了,如裝酒的叫“瓶”,裝食物的叫“碗”。

在《詩經》中,名詞往往借用爲量詞,但我們有時會遇到一些既可作量詞又可作名詞的詞,在同一個語言組合形式中,名、量兩種解釋和用法似乎都可以成立。如表示時間的“日”、“月”、“年”,在“一日不見,如三月兮”(《采葛》)和“自我不見,於今三年”(《東山》)中便既可作爲時間單位,也可表示一定的時間。量詞和名詞出現這種情況,反映了上古漢語名量同詞,以及沒有嚴格區分使用的情況。談到區分,個別詞的詞性判定應該跟全體詞的詞類劃分一樣,以語法標準爲主,意義爲輔。就語法特徵來說,量詞一般不能單獨使用,不能單獨回答問題;名詞則可以單純回答問題,可以單純充當主語、賓語。另外,“量詞只限於前面能加數詞的。前面能加數量詞組的不算量詞,算名詞。”這都可用來幫助判別詞性。不過,語法特徵只是就一般性來說的,並非必然規律。例如,“數量詞組成的偏正結構處於賓語的位置上時,如果數詞是‘一’,可以略去不說。”“揚之水,不流束薪。”正是在“束薪”前面省略了數詞“一”。

3《詩經》量詞的特點

3.1 應用範圍

《詩經》中的量詞,大體上說,約有30 個。在應用範圍方面,即量詞所計量和修飾的對象,離不開當時君臣百姓日常生活經常接觸的事物,如車馬、衣物、田土等,具有一定的社會文化色彩,如“以開百室,百室盈止。”(《良耜》)“十畝之間兮……”(《十畝之間》)等。

3.2 使用結構

從量詞的結構上說,《詩經》中使用的全是單純量詞,沒有後來才興起使用的把兩種計量單位合併爲一的複合量詞,也沒有重疊的用法,“斤斤其明”(《執競》)中的“斤斤”,通“昕昕”,指明察的樣子,並不是量詞的疊用。

3.3 虛指功能

《詩經》常借數詞做出虛指,以示多少,如“日闢國百里,今也日蹙國百里”(《召旻》)中的“百里”意在突出其範圍,距離的遠大,並不是確指一百里。《詩經》中的量詞也可以虛用,如“徂來之鬆,新甫之柏,是斷是度,是尋是尺”,表示把松柏切成長短不同的木材,“尋”“尺”在這裏就是一種虛用,並非實指。

3.4 借用效果

《詩經》中的借用量詞,增強了語言的形象性,使修辭效果更爲明顯,如“陳饋八簋”的“八簋”,借指食物的豐富,宴席的隆重;又如“生芻一束”的“一束”,“貽我握椒”的“握”,“終朝采綠,不盈一匊”的“一匊”,表示的量雖然比不上度量衡單位表示得那麼明確,不過這類借用量詞卻起到了凸顯形象效果的作用。

3.5 表達能力

《詩經》往往選用不同的量詞表示相似的意思,避免了用詞的重複、呆板,如《伐檀》“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億兮……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囷兮”中的“廛、億、囷”;《羔羊》“羔羊之皮,素絲五紽……羔羊之革,素絲五緎……羔羊之縫,素絲五總”中的“紽、緎、總”,用不同的量詞修飾了同一事物,增強了語言的表達力。《詩經》作爲先秦時期一部具有代表性的文學作品,已經使用了一定的量詞,並體現出了一些特點,對量詞的繁榮發展起到了積極的影響。概而言之,考察《詩經》中量詞的運用,對我們進一步認識量詞有着重要的意義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