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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的貧困婚事經典散文

散文2.47W

貧困,始終是我刻骨銘心的記憶。對我的家庭來說,真正擺脫貧困,也就是近十幾年的事。而對我的家鄉來說,尚有不少的鄉親仍然掙扎在貧困的的邊緣。去年我回壩上老家,到同屬於一個鄉的一個叫貓窩狗的小山村裏,就見到了那始終不能忘卻的景象——在低矮的兩間土坯房屋的門前,一位失去了勞動力的老婦人席地而坐,衣褲上打了補丁,頭頂上的那塊頭巾已辨別不出了顏色,表情木訥,眼光癡呆,兩手不停地交錯着在身上撓着癢癢,如果老婆婆家中有一個陪伴在她身邊的兒子,找對象的難度是可想而知的了。這是三十年前當地村裏隨處可見的老人的日常生活。現在雖然已屬罕見,但卻能勾起上世紀八十年代前“家家有斯人,村村有斯景”的記憶。

表姐的貧困婚事經典散文

有時我與兒子談及貧困往事,他一副心不在焉的神態,似乎在無聲地問我“有那樣的事?”,或者來一句“那是什麼時候!”於是,我無語了。是啊,中國人擺脫貧困的速度太快了,因而,忘卻貧困的速度也異常的快。就和日本人對待歷史的態度一樣,中國人和世界人寬容和饒恕日本人罪行的速度快了,日本人忘卻罪行的速度就更快。

貧困給人們帶來了吃穿住行上的艱辛,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了社會關係的變化。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關係的變化是社會關係變化的縮影,貧困狀態下的家庭關係變化實在令人深思。

貧困與不同的社會制度結合,能形成截然不同的社會關係,並能在新的社會關係形成過程中起到催化劑的作用。

在我的家鄉,解放前結婚的家庭,是貧困與封建制度結合的家庭,一般是以丈夫爲家庭核心的,妻子居於輔助和從屬地位。那代人把打老婆罵孩子看作是男人的權利,不僅家裏人沒有異議,社會上的人也都認爲正常,“三綱五常”中的“夫爲妻綱”對人們影響至深。解放後,隨着新的社會制度的確立,特別是新婚姻法的頒佈和實施,形成了貧困與社會主義制度結合的家庭,丈夫的家庭核心地位不斷被動搖,到上世紀五十年代之後,“夫爲妻綱”轟然坍塌,大多數貧困家庭的女主人由輔助和從屬地位上升到了主導地位,大有“妻爲夫綱”之勢。

我的一個遠房表姐,家裏很窮,沒有上過一天學,個頭不高,腿有點羅圈,因得眼疾無錢治療,左眼皮上還留下了一道重重的傷疤。身體也單薄,雖已二十多歲,但不能和其她女同伴一樣完成生產隊的定額勞動。長相和體質成了表姐最大的自卑,家人也曾對她的婚姻有過不少的擔憂。

不論長相如何,女大當婚之時,還是引來了不少媒人。介紹的其中一個是鄰村的一位姓王的小夥子,權且稱他爲小王。小王一表人才,家中兄弟多,家道比表姐家還要貧寒,哥哥結婚後,就再也沒能力給他提親了。爲了能夠說上一房媳婦,彌補家境寒酸的窘迫,家中讓他拜一位木匠爲師,學習木工手藝。等到手藝初成,他的歲數已遠遠超過了當地小夥子談婚論嫁的年齡,在當時的當地,孩子們最晚在二十歲左右就定了婚,一般在十五六歲,娃娃親也不在少數。像他這樣年近三十的人,如無老天爺的特殊青睞,註定是要打上一輩子光棍兒了。求妻心切的小王家打聽到了表姐的諾婚條件,感到了希望,於是託人上門提親。

中國古代的婚姻議程有“六禮”之說,名爲“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是那些達官貴人、名門望族的家庭所恪守的議程。而在我的家鄉也有一套約定俗成婚姻議程,我個人將其概括爲“新六禮”,及“提親、相看、寫頁、押定、領證、賀喜”。這新六禮與古六禮相比,雖然少了些斯文,但更加現實和大衆化,很有一點簽訂買賣合同的意味。

“提親”,是指媒人受男方或女方所託,到對方家中提及雙方是否有結親的意向,相當於簽訂買賣合同的意向商榷階段。

“相看”,又叫“相人家”,是在提親成功的基礎上,女方到男方實地檢視男方家庭經濟、生活條件以及小夥子長相、人品及家人德行的過程,這是女方的特權,相當於簽訂買賣合同的產品質量初審階段。

“寫頁”,實際上就是議婚,當地人把簽訂各種協議,成立各種帶有保證性質的字據的過程叫作“寫頁”或“立頁”,這是六個階段中最重要的階段,也是集中表現貧困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狀態下女權如何主導婚姻關係的階段。寫頁時,以媒人爲中介,雙方主要家庭成員參加,有時當事男女也親自參加。圍繞彩禮多少,婚後女方的家庭地位,未賀喜之前每年供應給女方的錢物數量,婚後小兩口對家庭財產那些有所有權,那些有佔有權,那些有使用權等等都要做出詳細的約定,並由媒人記錄在案作爲以後的履行依據。詳細的程度有時令人難以置信,比如有的要約定中秋節男方要到女方家探望準岳父母,要帶什麼牌子的幾盒煙,幾瓶酒,春節未婚媳婦來拜年,應給多少壓歲錢等等。這一階段極像買賣合同的談判階段和訂立階段。在立頁階段,往往是以女方爲主,首先提出條件,男方再討價還價,媒人從中撮合,直到雙方妥協並接受。

“下定”,又叫“押定”、“下小定”,就是舉行訂婚儀式,“領證”,就是結婚登記,“賀喜”,就是舉辦婚禮,至此,婚姻議程結束。

表姐的婚姻議程一點也不少,內容比其他人家還要豐富苛刻。因爲表姐的各項條件,除了年齡優勢外,都和男方相差無幾,有的還不如男方,家中怕表姐嫁過去受委屈,在寫頁時,儘量把醜話說在前頭,說在明處。而小王一則年齡大了,二則家境貧寒,最關鍵的是娶妻心切,只要不涉及錢物,其他條件一概答應。除了上面所涉的一些內容外,在“頁”中還規定了“掌管家中財物、三年內不下大田勞動、回孃家次數不受限制、男人(小王)不得打罵女人(表姐)”等等屬於表姐的家庭特權。除此之外,“頁”中還有男方違約後對女方的救濟條款,如“不遵守以上規定,女方可以提出退婚(或離婚),退離婚時,所有彩禮概不退還。如果男方提出退離婚,所有彩禮也不退還,且由男方支付女方青春損失費XXX元”。這條款雖然簡短,但因涉及到損失費的賠償,不用說是一個三位數的價碼,即使是一位數,也會讓他時時警醒的。類似於唐僧、孫悟空和緊箍咒的未來家庭關係,在表姐一家的精心設計下成立了。

後來表姐和小王結了婚。這一紙“頁”的規定,雖然在結婚後執行的並不徹底,但確實發揮出了預料的作用,直到現在,每遇夫妻發生矛盾,不識字的表姐都會把這“頁”抖給小王看“你別扎刺兒,我不是賣給你的,也不是你家的童養媳,咱是明媒正娶立過頁的!”似乎不立頁,就不算明媒正娶。每看到表姐手中的那幾張“頁”紙,小王雖然氣得手發抖,但也只能無語,他痛恨貧窮所勒在他脖子上的這條枷鎖。不過時間長了,小王也就習慣了,比如家裏有多少錢,他一概不知,他會自豪地對他人說“大男人,要考慮點大事,操那些閒心幹啥。”他把管理家庭財物看作是操閒心。

不過,表姐的權利定格在了她自己的一生。前兩年,表姐在城裏打工的女兒談上了男朋友,表姐對女兒現身說法,堅持要讓女兒與男朋友寫頁,幾經爭吵,女兒甩手出門不再回家,氣得表姐逢人就罵“作孽呀,作孽呀,老孃的臉往那裏擱呀。”小王倒是異常的平靜,看着妻子的痛苦,他竟然有點幸災樂禍,只不過儘量不表現出來,他依然一副小心翼翼的腔調:“孩子大了,也算是城裏人了,就隨了孩子的心吧。”說這話時,小王現出了一輩子沒隨心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