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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是個僞命題散文

散文2.8W

凡人生不過一世,所謂的“熱愛”“喜歡”都不過是僞命題。

喜歡是個僞命題散文

最後一節課,國私老師例行講講人生。說我們要多讀書、多看case,不要總想着喜不喜歡這個專業,她都很難喜歡怎麼指望我們小小年紀領略到其中的美。

“只要一開始不討厭,看得多了,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你們就不捨得不喜歡了嘛。”

我想起那日凌晨三點的燒烤攤上,jerry很認真地說“感情是這樣的,你越是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對他越好,就越是難以割捨,即所謂的‘愛得越深’,若不能修成正果這些投資就都是虧的啊,而且你無比懶得再在新的人身上投入一遍”,他感覺每日追番泡吧蹦迪打電玩的可愛小男友彎的不僅僅是性取向,還包括carrer planning,正一個勁兒地矯他同他一道好好學(實)習天天向上,而我覺得這真是不可思議的事情,若本就不是一路人,怎能試圖去改變別人呢?

那晚我說,我也不是沒有動過心,但是“喜歡”是太輕易的事情,但是好像沒有遇到“喜歡到不惜投入時間精力去賭”這種程度的人,如果稍作了解發現他對未來的規劃與我天南海北,直接掐死初生的、手無縛雞之力的名叫“喜歡”的小獸自然成爲不二之選。

我承認自己的自私,好像最愛的永遠是自己。

但那些“熱愛”也好,“喜歡”也罷,深究到底也依舊是自私。愛一個恰好合適的人,滿足自己對伴侶的所有幻想,抵禦深夜的所有寂寞情愫,許下真心實意的虛幻諾言,再浪漫不過。

大概是去年的這個時候,我深夜堵霓霓躍躍欲試的表白堵得心累,我還是在糾結“你記錯了,你喜歡了多年的人叫貝貝不叫妃妃”,他卻堅信他初中就喜歡我blabla……那時候心心念唸的都是波斯貓,我忍不住深夜去問波斯貓,喜歡一個人很久很久是什麼感覺嘛?

我不明白爲什麼我爲什麼對霓霓一丁點兒感覺都沒有了,就像我想不明白豆蔻年紀的我究竟是爲什麼對他深深沉迷那般。

波斯貓思索了良久,說,就是喜歡一個人久了不是因爲她有多好,而是你對她好。我當時一頭霧水趴在牀上,支起身子又放下,透過幽亮的手機屏幕看着他彷彿看一個哲學家。

我不懂。可人生難得糊塗,問得太多苦的總是自己。

對波斯貓的“暗戀”幾乎點亮了我黯淡的整個高中,但我從沒想過和他交往。因波斯貓被七年的女友分手,才突然將“是否可以考慮交往”這一命題擲入我的世界,濺起心池圈圈漣漪,那個暑假連帶整個學期,我都痛苦萬分我痛苦糾結,輾轉難眠。在明知他對自己不是沒有好感,甚至到了“開口就不會被拒絕”的境地,我反問自己,他有多喜歡你啊?是超過了A,還是超過了B,還是超過了C?他若是選擇了你,是因爲你可愛得“獨一無二”,優秀得“無出其右”,還是因爲他別無選擇?

我猜波斯貓喜歡的是簡單又可愛的女孩子,他喜歡抓住觸不可及的幸福,而不去在意“以後會不會有更好的”,因爲不可以爲了“以後”的更好捨棄“當下”的幸福。

可我不是。我糾結的癥結點正在於此。所以當他和我講起錯過B的遺憾,講起B的好的那晚(正是我在黃山腳下那晚),我的痛點被精準無比地戳中了。我下定決心,不惜與壯實的成年“喜歡”殊死搏鬥,也要斬草除根、永絕後患。

喜歡是真喜歡,可那又怎麼樣呢?“他生活得好像在推一個gal,所有身邊的女生都是有好感度的,有的高一些,有的低一些。我總不能爲爭做那個最高的而努力,或者爲成爲‘相對挺高的’而欣喜吧?”我總結到。

可能其實他也沒有多“喜歡”前女友,只不過是因爲“喜歡”了太久太久,幾乎成了習慣,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我也沒有多中意他,只不過暗戀了太久,忍不住不甘心。

少爺總是戲稱他喜歡我,幾百幾十的大羣從無忌憚。所有人都覺得少爺喜歡我,而我“無情拒絕了他”。其實他除了對我有求必應——以至於我並不敢求——以外,和我生活也沒有什麼交集,他也沒有追求我,我纔是那個連發好人卡機會都沒有的'小可憐!

少爺是真的志向遠大,一直以改造社會爲己任,在他前二十載的生命中,這就是活着的全部意義。可被現實驚醒之後,他覺得難以實現了,整個人狀態很差,成日泡在圖書館裏,走火入魔地研究經綸之道。熟識的老師擔心他,總勸我多找他聊聊。其實於我眼中只不過是中二迷茫期來遲了些罷,需要時間思索清楚人生。

想得開就堂堂正正地活成“年少時最不想成爲的樣子”曲線救國,想不開就以“察察之身”投江,得其所願,我也會真心祝福他。

那天飯桌上,我勸他“人間不值得”“愚民金石難醫”,也勸“個體生命短暫,功業投入文明更替湍流中亦倏忽淹沒”,“人生苦短,及時行樂”,他只是笑,沒有迴應。

話題跳躍間依舊是flirting,他突然問,誒聽說你最近又被表白了?“不存在的,你那裏聽說的。”“我呀!”“哈哈,哈哈。”過一會兒聊到“憑本事單身”的驕傲,又突兀地笑起來“乾脆你答應我算了”,“哈哈哈,哈哈哈。”

我眯着眼睛作一個嫵媚的笑,說希望明年回校能見得到他(委婉地勸他期末看看書不要再掛科了)。他飛快地答,這有啥嘛,本來不是一路人……(遲早要見不到)。我心中小小地鈍痛了下。

“他是在開玩笑吧,但肯定也還是喜歡你的。”他們說。我想我也不否認,只是我更清楚,這點兒喜歡在他的世界裏微不足道,所以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和他做朋友,還意氣相投,還可以惺惺相惜。

我既想要愛我的人是胸懷天下的蓋世英雄,又要他甘心愛一個囿於平凡的我;我想要他有寧與天下爲敵也與我廝守的膽魄,又要他與我一起向這柴米油鹽的人間彎腰低頭。

哪裏那麼容易!

今日包了糉子,給在甜品店自習的如如送去,她順手打包了一份甜品送我。芝士的醇香和乳酪的甜膩中嚐出了微苦的酸澀味道,她說,老闆娘(是她朋友)還未給這款取名,戲稱爲“暗戀的味道”。

“好吃嗎?”她問。

“可以說是非常……非常……暗戀了。”

“嘻嘻,你喜歡就好。”

我熱愛的,雖然虛幻,但卻近乎本能,是先驗的,我可以包容着它的一切黑暗,尋求着真善美的微芒。我已經足夠強大到去喜歡這個世界,想必也可以愛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