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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歌禮魂鑑賞

古籍2.99W

成禮兮會鼓,傳芭兮代舞;

姱[1]女倡兮容與;

春蘭兮秋菊,長無絕兮終古。

【註釋】:

[1]:音苦。

【簡析】:

此篇是通用於前面十篇祭祀各神之後的送神曲,由於所送的神中有天地神也有人鬼,所以不稱禮神而稱禮魂。

祀禮已完畢緊緊敲起大鼓,

傳遞手中花更相交替而舞,

姣美的`女子唱得從容自如。

春天供以蘭秋天又供以菊,

長此以往不斷絕直到終古。 ①成禮:指祭祀之禮完畢。會鼓:急疾擊鼓,鼓點密集。

②芭(pa1趴):通“葩”,花。代:交互,更替。

③姱(kua1誇):美好。倡:同“唱”。容與:舒緩。

【賞析】

對本篇的理解,從題目到內容一直分歧較大。王逸《楚辭章句》雲:“言祠祀九(十)神,皆先齋戒,成其禮敬,乃傳歌作樂,急疾擊鼓,以稱神意也。”今人陳子展以爲“這像是說《禮魂》是爲祭祀十神成禮之後,又傳歌作樂,以娛樂衆神而作,不是爲祭祀任何一神而作”(《楚辭解題>)。明汪瑗《楚辭集解》、清張詩《屈子貫》則宣稱此篇是“前十篇之亂辭也”。清王夫之《楚辭通釋》又認爲:“此章乃前十祀之所通用,而言終古無絕,則送神之曲也。”清吳世尚《楚辭疏》、王邦採《九歌箋略》、王闓運《楚辭釋》也持同樣的觀點,目前學術界一般認同此說。而姜亮夫《屈賦校注》又解“禮”爲祀,解“魂”爲“氣之神也,即神靈之本名,故以之概九(十)神也”,“九祀既閉,合諸巫而樂舞,蓋樂中之合奏也,……以總告諸神靈之前”。其說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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