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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家的幸福雜文隨筆

隨筆2.74W

有人喜歡牡丹的豔麗,有人喜歡荷花的淡雅,但我們卻不能說所有的人都喜歡牡丹,或者荷花。就像這“別人家的幸福”,又豈是我們這每一個人的幸福?

別人家的幸福雜文隨筆

也許,我們每個人總喜歡,把自己跟別人時刻來相比,但卻忘了“別人家的幸福”又豈是自己應該追求的幸福?幸福,是一種很簡單的東西。說的俗一點,就是心靈上的一種自我滿足。但滿足之後,我們又應該怎樣去做呢?是讓自己一直持續在這個“狀態”,還是以此爲基礎,再接再厲,勇往直前呢?

昨天,看了幾集電視劇《骨語》,其中一個故事,有這樣講到:一個女孩辛靈,長期在母親的影響下,時刻都在改變着自己,身高不高她增骨,太胖她就用常人做不到的意志強制入身。她生活在一個完全沒有自我的世界裏,就像那位女法醫說的這樣,“其實,她早死了。”換言之,如果一個人來到了人世間,她沒有自己的靈魂,也沒有自己的一切正常生活,而只是盲目性的攀比,或者仿着別人的樣子來追求着所謂“別人家的幸福”。可想而知,她的生活在晴天朗朗中又是何等的“灰暗!”說的更直一點,她就是別人的影子,完全沒有自己的生活能力,沒有自己的.一切想法,她只不過是個傀儡罷了。

因而,在如今社會,“別人家的幸福”,有時只可嚮往,或者當做一個目標去追求,而不可天真固執的把她強加於己。就比如,同是10萬元,分別給一個從小在窮人家長大的孩子與富二代一樣。因爲他們的生活觀、價值觀不同,結果意義也是肯定不同的。因爲“窮人家”的孩子或許“不再貧窮”就是他的幸福,可是富二代呢?所以,我們可以淺顯而知,結果也是肯定不相同的。所以,有一種幸福只是“別人家的幸福”,而不是常人的幸福,故也不宜大力推廣。

而我們身爲這社會的芸芸衆生,應從自身的各個方面出發,綜合自身素質,去找尋自己的幸福,就比如一個人喜歡繪畫,她可以把繪畫當做一種興趣,一種愛好,而不是非得把自己不擅長的東西,沒有悟性的事務強加於己。這如果那樣,豈不是累心又累體。所以,我們可以在堅信能獲得“自己”幸福的前提下,把“別人家的幸福”當做一種精神的嚮往,一種心靈的渴望,而不是非得按着“別人家的幸福”模樣,而終成自己的幸福。又或者,爲了得到“別人家的幸福”,我們不擇手段最終也得到了。可是當你匆匆走完一生,那你真切的幸福又去了哪裏?那你的生活,從根本上來說,還可以稱作是你的人生嗎?

人,生下來,就要活下去。簡而言之,就是“生活”。而生活的本能也是在指引我們更好的生存,有自己的一套生活模式,而不是那“別人家的幸福”。或許,萬千世界,我們每個人都在追求更高的目標,早已淡忘了自己的幸福,那“別人家的幸福”,你到終又會透徹的體會到多少呢?

時過境遷,物是人非,生命不因任何人停留。所以,我們生活中,只能因人而異追求那隻適合自己的幸福,而不是那“別人家的幸福”。同樣,我們在關注自身需要的同時,他人的需要也只能僅作爲參考,而不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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