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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照片引起的共鳴雜文隨筆

隨筆1.04W

網上有一張照片,叫“鄭州流浪漢微笑賞煙花”的,聽說很火,很多人爲之感動。我也看到了哦,那張照片在我的空間裏閃啊閃的,閃了好多天了。

一張照片引起的共鳴雜文隨筆

心裏很不是滋味,莫名其妙地就覺得想笑。要是換成是我身臨其境,是不是也會露出那充滿博得衆生感動的魔力的微笑呢?——隨手撿得半瓶紅茶,空中閃忽幾朵屬於別人的煙花,就能心滿意足過一個愉快的元宵節了?我想如果是我,我也同樣會露出微笑的。不過在那同時,我肯定還是會爲自己身上臭烘烘的氣味薰到了別人而感到不自在。

一閃而過般的瞬間美好,絕處逢生的生命火花,的'確讓人感動。可是,我感應到的犀利哥的微笑,不是代表幸福的微笑,而是種滲透着荒誕與滑稽的笑,他在笑芸芸衆生參不透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苦。而且,看到這種笑,我忍不住會產生妄念或者說幻覺,啊,多少人和我心靈相通,眼裏帶笑,心底卻在流血。

其實帶着蒙娜麗莎般神祕微笑的流浪漢犀利哥當然不可推崇或者效仿,這也不是什麼非得長篇大論才能說得清的道理。試想一下,如果存在果真像犀利哥們的微笑那樣來得如此這般的簡單直白,那麼,像大多數的人民大衆那樣,我們如此苦苦算計於現實,又所爲何來呢?這樣一想,不就心理平衡了嗎?

於是,我想我可以說,人之所以有着作爲人的尊嚴,就在於我們有着脫離掉生命本能的進階趣味,也就是我們稱之爲精神的東西。是的,我就想高調地說一句,知道嗎?人是得有精神的。然而,卻終究不是滋味不是?

正如我看到過一個小學生在他的作文裏這樣寫到:對於無依無靠的孤兒來說,親人的懷抱就是幸福;對於飢寒交迫的乞討者來說,別人一毛兩毛錢的施捨,或者討到一個包子饅頭就是幸福;對於無家可歸的流浪漢來說,溫暖的房子就是幸福……

其實對於我而言,親人的懷抱也是幸福,包子饅頭還是幸福,溫暖的房子那就更是幸福了。只是,我要說出這麼樣的話是需要勇氣的,畢竟都不是小學生了。或許小學生們都會申訴我們抄襲他們的觀點了,我總覺得他們聽了我這話,都會用手指在臉上颳着衝我喊:“羞,羞,羞……”

就是總感覺吧,未來卻又是那樣的透明,我幾乎已經看見了不久以後的那一天,與之相比,我們此刻缺的,不過是一份面對一切的坦然。

是啊,親人的確是我最大的幸福,儘管我不是無依無靠的孤兒,我的父母健在,還有相親相愛的兄弟姐妹;衣食住行裏的衣食兩項,也就是政治術語裏的溫飽問題,我們剛剛達到解決的標準,這也是我最大的幸福,畢竟解決了溫飽問題,我們就能餘下更多的精力去追求更高的目標。至於房子,我當然沒有能力一下子拿出萬幾十萬的去買套房子,可是,無論我走到哪裏,棲身之所總是不成問題的。

嗯,對於金錢及物質太強的佔有慾真不是什麼好習慣,不是非得要買套房子寄在名下才算實現了房子的幸福的……

很多年前,那時我還小,就聽人們說,80年代出生的這一代孩子,簡直就是要垮掉的一代……那時我還小,不過我知道,這被預言要垮掉的一代,其中也包括我,我會笑笑就說:“不會呀,我們怎麼就會垮掉呢?”後來看來,預言到底還是現實了嗎?其實後來看來,稱之爲80後的我們這一代,青春走過,留下的是無盡的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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