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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迷藏雜文隨筆

隨筆1.09W

因爲是在咖啡廳提前碼的字,所以原定今天需要完成的最後一篇文章來說說和咖啡廳正在發生的事情相關的話題。

捉迷藏雜文隨筆

因爲沒有明文規定,每次來這個咖啡廳都喧鬧不已,來回跑動的小孩子早就把這裏的秩序破壞得一乾二淨,而我的身邊有好幾個小孩子正在玩着捉迷藏,在原本就喧鬧的咖啡廳來回穿插,把桌椅弄得咿呀亂叫,但是也沒有人想要制止他們,大家都心照不宣地戴着耳機並共同認定這幾個孩子的家長是沒有組織的熊家長,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我旁邊的位置是一個不錯的藏匿地點,因爲被夾在一個角落,所以因爲視野的盲區,桌子下面的空間不僅可以藏納一個小孩子,還能夠在被發現之間穿過桌子跑到被長桌區隔了視野的另一邊。所以有好幾次不同的小孩子都藏在我旁邊的地方,因爲無法阻止,所以也就只能默默地接受這羣小孩在在耳邊各種喧鬧。但是桌子下面其實也並不安全,不僅有電門,還有支撐長桌的各種鐵架,所以我也很害怕他們在我腳底“出事”,因爲一旦出事我大概能夠猜到的劇情就是他們的家長咬定是我害死了他們聽話的可愛的或許未來能夠成爲偉人的孩子。

我善意地提醒了服務員制止他們之後,似乎並沒有效果,因爲他們的家長也並不在乎自己的孩子是否真的聽話是否真的可愛是否真的能夠成爲未來的未來,所以捉迷藏一直都持續着。幾番要求服務員之後,也不見得有何辦法,服務員倒是給了我一個很好的“答案”:“先生,沒事,在你的`頭頂上有一個剛好能夠拍攝到這裏的攝像頭。”雖然她的話沒有挑明到那麼的絕對,但是我也讀懂了這裏面的含義——就算孩子真的“出事”了,我也有證據可以證明這幾個聽話的可愛的甚至是未來很有可能成爲偉人的孩子出的事和我沒有關係。

這個劇情如此順利成章地發展過來,我自己都覺得納悶,爲什麼好端端的我總是會覺得這些孩子會“出事”,而且他們一旦“出事”我首先要做的竟然是“規避責任”而不是幫助他們。這裏面有諸多“錯誤”的前提條件,共同促成了“悲劇”的發生:首先,孩子之所以會“出事”並不是因爲我的責任,而是他們原本就在做並不符合規則的事情,在原本應該安靜和不允許跑動的咖啡廳裏面完整捉迷藏的遊戲;其次,捉迷藏的空間充滿着各種無法預知的危險,咖啡廳原本就不是用來捉迷藏的,所以咖啡廳並沒有義務將這個空間打造成捉迷藏的時候絕對安全的娛樂場所;最後,孩子一旦“出事”,他們(這種孩子)的家長第一個想到的一定是“我的孩子這麼聽話這麼可愛他們都是未來偉人的接班人,怎麼可能會調皮,一定是有人傷害了他們”,所以他們一定要以“就近原則”“連帶責任”的方式爲自己孩子找到責任人。

因爲上述的三個條件共同作用的時候,促成了人們在看到孩子出事的時候第一個想到規避責任這個條件反射的價值觀的誕生和發展。我倒覺得這是一場捉迷藏,你要學會的是如何和這些熊孩子以及他們的家長完好這局捉迷藏,你不能讓他們發現,但是你又渴望有另一個人能夠找到自己,誰都想成爲在暗處抓住別人把柄的人,但是誰都會因爲太想抓住別人小辮子而露出了自己滑稽的狐狸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