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賞:照相與繪畫
一位朋友毅然地斥百金買一架照相機,熱心地從事攝影。弄了一會,大失所望,把照相機捐棄笥篋中,廢然地走來向我訴說他的失敗經過。其言如下:“我爲一種夢想所驅而買這架照相機。我的夢想是這樣:我很熱心於寫生畫,速寫簿時時帶在身上。無論在家裏,在校裏,在路上,在舟車中,看見了畫材,倘有寫生的機會,一定把它們記錄在速寫簿上。然而寫生的機會不能常得。因爲雖曰‘速寫’,畢竟也費幾分時光。而我眼前的現象,往往變動無定,不能給我當幾分鐘的模特兒。所以常常因爲來不及速寫,把很好的畫材放走,甚覺可惜。這時候我沒有學過攝影,憑膚淺的想象,以爲照相機的攝影只消數秒鐘,甚至半秒鐘,比繪畫的‘速寫’速得多。有了這件機,一定可以多收幾種畫材。況且有許多活動狀態,像運動選手賽技的姿勢,走狗的腳的動向,蝴蝶飛舞的光景等,大都難於速寫,又不易記憶,是畫材收集上一件難事,我想有‘事非經過不知難’,我以前以爲照相機能在隨時隨地自由捉住現象,實際決沒有這麼便當。
第一,要講光線。光線弱的地方,開半秒鐘不夠,動的現象就不能照。燈下,月下,開數秒鐘也不夠,人物也不能照,只能照靜物或風景,而且風吹草動的風景也不能照。
第二,要講距離。十二步以內的現象,要先用眼睛測量現象與物之間的步數,把鏡頭伸縮到該步數上,然後可照,不然,現象就糊塗。
第三,還要講光圈……還有我所沒有學完全的種種手法和技術。故我所發現的畫材,即使光線的條件滿足,也要開啟鏡頭,準備開關,校正距離,酌量光圈,然後攝影。所費的時間與速寫相差有限,所費的'手續實比速寫浩繁。攝過後又不像速寫地可以立刻給人鑑賞,還要拿了底片到特備暗室中去洗。顯像,定影,清水漂洗,在幽暗的紅燈底下摸索了好久,才得一張黑白相反的底片。等候底片幹了,再到暗室中去拿出曬像紙來,曬像,顯影,定影的藝術的美,是人工的;鏡頭與底片藝術的美,是機械的。
在前者中,主觀性勝於客觀性;在後者中則反之,客觀性勝於主觀性。蓋繪畫雖然也照客觀物體的形象而描寫,但其中盛用心的經營,和腕的活動,好像寫字一般,各人有各人的筆致,明顯地表出着各人的性格。故數人對同一模特兒寫生,寫出來的作品趣味很不相同。照相雖然各人技術不同,但技術的差異只在取景、採光、曬像等上,客觀物體的形象始終是客觀的。故多人共對一物攝影,其結果大同小異,相差決不會像繪畫之分歧。洋畫初人中國時,一般淺薄的洋畫信徒拘泥於寫實,幾乎要把自己的眼睛代替了鏡頭而作人工的照相(就是在現今,一般低級的洋畫學習者還在做這樣的死工作)。
美術照相初興時,一般未練的照相家競取模糊的景色,柔美的調子,以冒充印象派繪畫。這兩者,都沒有理解繪畫與照相獨得的特色,而欲以繪畫模仿照相,或以照相模仿繪畫。近來美術傳達春訊的梅蕊,解人語似的花,通人情似的鳥,天造地設的勝景,以及一切理想的境界,需要人工加以選擇,增刪,變形,及配置,方能給人美感者,都是繪畫的好題材。用繪畫去表現照相的題材,吃力不討好。用照相去表現繪畫的題材,勢有所不能。故二者不能互相代謀。總而言之:對自然惟妙惟肖,是照相的能事;依人意變化改造,是繪畫的能事。即前者是美的“再現”,後者是美的“表現”。
自來論藝術的人,往往輕再現而重表現,以爲前者是畫葫蘆的工作,沒有藝術的價值;後者本乎氣韻生動與感情移入,纔是有生命的藝術。我以爲這話在現代未可概論。講到藝術的價值,照相自然遜於繪畫。但照相亦具有美術品的資格。因爲一者,如前所述,天地間實際有着宜於用照相表現的美景。在現今機械發達的時代,藝術上亦何樂而不利用機械?二者,惟妙惟肖,再現藝術,最合於一般通俗人的美術鑑賞眼。以此作爲引渡一般人進美的世界的寶筏,也是文化藝術進步的一種助力。所以我勸我的朋友不要希望以照相模仿繪畫,也不要把照相機當作玩具。要明白照相與繪畫的區別,而以機械時代的一種新美術看待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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