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體裁作文 > 議論文

信任、信心、信仰和法治議論文

議論文2.9W

按照詞典對信任、信心和信仰三個詞的一般定義來看,理解這幾個詞幷不困難,但把它們放在法治的語境裏則顯得有點複雜了。最近國內發生的諸多事件都充分說明,民衆與政府之間在此三者的理解和處理上存在很大的差異。

信任、信心、信仰和法治議論文

信任是對他人的肯定性的接受態度並且相信透過依靠這種態度能夠達到希望的目標和目的。從社會角度看,信任是人際交往和互動的基礎,是社會和諧的基本表現。從法治角度看,信任包括民衆對政府的信任和政府對民衆的`信任。前者是政府施政的基礎和保障,後者是政府存在的民意反映與互動。

信心是可以使人得以獲得他相信可以獲得的東西一種心境。信心包括他信和自信。自信源於對自己的認知和了解,通常不會有問題。但是他信,即相信他人,則複雜得多。他信取絕於當事各方,也是各方進一步行動的基礎。從民衆來看,是否對政府抱有信心取決於政府的行爲和能力,即政府是否有公信力。從政府來看,對民衆的信心則決定於自身的制度建設和執政水平。

信仰,是指極度相信和尊敬而產生敬畏和崇拜的思想感情,並作爲行動的榜樣或指南。信仰是持久穩定的信任、信心和依靠的意念和意志。法治語境下的信仰是對正義的信仰。信仰和實現正義是法治的目標。

信任是法治的基礎,信心是法治的動力,信仰是法治的保障。沒有信任的社會不會和諧,沒有公信力的政府就不會是法治的政府,沒有對正義的信仰的社會不會成爲法治的社會。

當前的中國社會正是缺乏對信任、信心和信仰的合理解讀與和諧構建而形成的法治困局。民衆對政府缺乏信任,一旦有突發事件,謠言滿天飛,汶川地震的災情發佈和“周老虎”案件從正反兩方面說明了這一點。政府對民衆的認知與行爲自主能力沒有信心,動輒以民衆素質低、時機不成熟爲拒絕踐行民主與法治尋找藉口,如部分地區推行基層自治和民主選舉舉步維艱。整個社會沒有形成對正義的共同信仰,依法辦事沒有形成社會共識,甚至普遍懷疑法治的效果與功能,走後門、找關係成爲人們解決問題的慣常思路。

依法治國是法治社會的構建過程和我國的治國方略,其核心是依法治官,但在實際生活中被不斷分化爲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縣、依法治鄉、依法治村,最後歸結爲依法治民,原來應該成爲法治對象的官卻成功變身爲法治的主體,依法治國成爲依法治民的堂皇手段。沒有法治政府就不可能有法治社會,而建立法治政府必須先建立政府的公信力;建立公信政府,必須切實尊重和保障民衆包括知情權和監督權在內的基本權利。只有政府與民衆之間形成互相信任、互有信心、信仰正義的良好氛圍,纔能有助於真正實現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