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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讀後感(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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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後,相信大家的收穫肯定不少,此時需要認真思考讀後感如何寫了哦。你想知道讀後感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忽然七日》讀後感(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忽然七日》讀後感(通用5篇)

《忽然七日》讀後感1

國外的年輕人都在讀什麼?千萬不要以爲人人手裏捧着的都是暮光之城人與吸血鬼相戀的童話只會吸引初中小孩子,誰都知道,那些玩意兒太飄渺,太無稽。讀小說,與其總是欣賞別人的故事,不如看那些讓我們感同身受的東西來得親切。

《忽然七日》便是一本實實在在貼近美國年輕人真實生活的書,也實實在在讓每一個經過那個年齡段的我們感同身受,即使,我們並沒有主人公薩曼莎那種具體而微的放肆和張揚,但我們或多或少都曾經有青春年少時的繚亂和率性,無論你是否承認。

讀這個故事的時候,我們甚至忽略了薩曼莎經歷的輪迴和重生。每個人的少年時代,身邊都有一個或幾個薩曼莎這樣的女生:漂亮、拉風、驕傲,甚至有一點跋扈。因爲漂亮所以受到很多人的寵愛,因爲寵愛所以愈發以爲自己比別人重要,比別人影響大,因而張狂無忌。反正,在這個世界上,漂亮的人犯錯,總容易被輕易地原諒,這實在是一件讓人不平卻又不得不承認的事。

是啊,我們過往的少年時代,那些漂亮而放肆的女生們,讓人遙望卻不可親近的女生們,最後去哪裏了呢?好多年過去了,我們保持聯繫的,總是一些外表不那麼出衆,卻努力又平實的朋友或同學,而那些靚麗寶貝,那些花兒(如果你也是女生,說,當初你有沒有妒忌過她們,有沒有?!),她們在哪裏啊?她們還盛開着嗎?

那些漂亮而脆弱的女生們,就這樣退出了大家的生活,依稀變成了記憶中的傳說。如果薩曼莎沒有遇到車禍,她也會同許很多多個最終會淡出人們視野的漂亮寶貝一樣,長大、老去,紅顏不再、情意不再,過着庸碌的一生。

老實說,即使薩曼莎在很多人眼中,是一個任性、不講道理、恣意、自私的女孩子,但她並沒有誠心想那麼做。她看世界的眼光甚至是童真的,她以爲,生活中每個人都是好的、善良的(即使有些人看上去蠢蠢的)、友愛的。她以爲日子就像蜜糖般甜蜜(會不會也有一點無趣?)。她的生活內容,無非就是跟其他漂亮寶貝們一起瘋狂地玩鬧,她並不知道她曾經做錯過多少事、傷害過多少人。她並不知道當她在開心,在生氣,在埋怨的時候,有人在傷心,在憤恨,在張惶不安,在僞裝。

她並不知道,身邊最親愛的友人,其實比她自己還脆弱。她並不知道這樣一種遊戲青春的生活狀態,其實未必也是她們想要的。她其實自己也覺得煩,覺得可以下一個日出開始時,就能有一種不一樣的生活,但她沒敢多往下想。沒敢主動做點什麼。直到死亡的來臨。

在重生的過程中,薩曼莎終於知曉了曾經的自己是多麼無知,給周圍的他人造成了多麼大的傷害。她竭力要挽回這一切,挽回那些因她而變成的尷尬和難堪,挽回那些逝去的友情和信任,甚至在挽回的過程中,她還發現了自己年輕美好的愛是她此前一直忽略了的。她以爲只要她做對了,事情就能變好,甚至她就可以不必死,可以平安快樂地長成大人。可是每一次,她都沒能成功,事態的演變跟她的心意總是背道而馳,她眼睜睜看着自己的言行造成的痛苦演繹,一次,一次,又一次。

什麼也改變不了,包括她的死亡。那是何等的一種絕望明明知道自己會死,卻手足無措。無論做什麼或不做什麼,總是無法避免被人恨、被人耍弄、被人詛咒,在死的時候,被人思念。薩曼莎一天天地更加痛苦,也一天天更加明朗。她不再認爲這種重生是一種折磨,反而欣然接受了起來。

究竟要如何做,纔能有一個真正的結果?

最後的時刻終於來臨,薩曼莎傾盡全力,終於做成了一件最有意義的事。不,在這件事之前,那最後的一天,發生了很多件有意義的事。她甚至終於有了生命中第一次悸動,第一次的臉紅心跳,以及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輕盈卻真切的吻。反正結局總是註定的,離最後時刻越來越近,她卻能越來越充實和勇敢,她已經不怕了!上帝,是你在提醒我嗎?是你在開玩笑或者說折磨我嗎?來好了!我已經明白我要做什麼了!

小說結尾處的薩曼莎,是帶着無比的歡樂和欣慰離開的。讀故事的我們,也從一開始嫌棄她、討厭她,到開始喜歡她、欣賞她、懷念她。薩曼莎的經歷讓我們自然而然地重新審視人生中的無數個平凡卻重要的時刻,想起我們希望記住的事和希望人們藉以記住我們自己的事。某些特定的時刻會永遠繼續。即使一切結束之後,它們也不會結束,即使你死了,而且進入墳墓,那些時刻也依然存在,倒帶、播放、直至永恆。它們就是一切,它們無處不在。它們就是意義。

這部小說不像吸血鬼、狼人和人之間的苦戀那麼的糾結,它是現實的,說的就是年輕人之間的那點事兒,微小平凡,卻是真切而感人的。

《忽然七日》讀後感2

《忽然七日》是一位友人推薦我看的,他看了第一章後感覺這本書情節推動太慢,實在是太適合催眠的圖書,就把看書的重責大任推給了我,他說等我看完告訴他故事梗概就可以了。我很遺憾他沒有看完,閱讀是場美妙的事情,唯一需要的,就是堅持下去。

小說的作者勞倫·奧利弗畢業於芝加哥大學,並在紐約大學獲得藝術碩士學位。《忽然七日》是她的第一部小說,以一種獨特的結構,講述了一個愛與救贖的故事,令全美年輕讀者沉思且熱烈歡迎,是2010年亞馬遜網絡書店最佳青年讀物,也是2011年美國圖書館協會最佳小說。

時間軸循環的故事並不稀奇,尤其是在歐美懸疑驚悚電影中更是屢見不鮮,其中不乏《蝴蝶效應》、《恐怖遊輪》這些令人拍案叫絕的精品,它們將絕望發揮到極致,而《忽然七日》這個故事卻讓我們看到了希望。

小說講述了一羣高中女生的故事,她們漂亮、拉風、張揚,主人公就是這羣女生中的一員。她們是學校裏的明星,受到衆多男生追捧,在丘比特日總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當然,她們也受到了許多人的羨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裏,這羣女生參加了一個熱鬧的派對,在派對上,有一個被她們平時稱爲“神經病”的女生當着大家的面責罵了她們。之後這羣姑娘們在回家途中出了車禍,主人公薩曼莎在這場車禍裏喪生。神奇的是,當她睜開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開始了,於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邊的朋友都不知道發生了這樣的事,只有她一個人在不斷體驗死後重生的奇妙感覺。同時,她也想讓自己的死變得更有意義一些。

歸納起來,七日裏薩曼莎經歷了這樣一個邏輯: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嘗試着逃避災難;第三日,她試圖阻止已經發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認了自己已經死亡的事實,並且自暴自棄;第五日,她開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麼才能死得有意義;第六日,她開始發現生活中並非只有自己,有時傷害了別人卻不自知,開始反省;第七日,她頓悟,既然發生的不可改變,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讓自己後悔更多。於是雖然最終主人公還是死了,但與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後一次終於讓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諦。在重生的過程中,主人公終於知道了曾經的自己是多麼無知,她竭力想要挽回這一切,並因此發現了生活的美好。

這是一個讓人着迷的設想。小說的魅力或許就在於此。儘管這是一個靠技術手段推動情節開展的故事,但依然有很強的帶入感,或許是因爲捕捉到了人性深處的共同——迷茫。

沒有多少人有着堅強的信念,對於過去、現在、未來的言行堅定不移,都希望人生能像一個寫字本,可以嘗試、修改、刪除,重頭來過。或許這也是小說留給我們的懸疑。

但合上書細細地想一想,薩曼莎七日裏自我顛覆般的經歷真正告訴我們的又是什麼呢?內心給予的答案是:活着,就要活得精彩,要懂得感恩,要善於思考!

《忽然七日》讀後感3

前段時間答應好朋友們寫關於《忽然七日》的讀後感,但因爲種種原因,才寫。實在抱歉。

比起原文書名《Before I fall》,我更喜歡翻譯後的書名“忽然七日”,我認爲這本書更適合高中生、大學生這類青年讀者。

這本書講述的是一個高中生,在自己最喜歡,最期待的一天出了車禍。就像在書中描述的那樣:

“或許,曾經的我有些任性狂妄,可我想不通,我到底是做了什麼壞事,以至於該死?又究竟是壞到了怎樣的程度,該這樣死去?”

書中講到了高中生妹子的生活:期待被大家關注、開心建立在欺負弱小同學之上、喜歡派對、喜歡和帥氣可愛的男孩交往、在寒冷的二月,凍的瑟瑟發抖也要吃冰激凌……

在熱鬧的校園生活裏,在她“死去”一次之後,她也開始注意到平日被她和她朋友欺負的其他女生。爲什麼爲欺負弱小?就因爲她們家境不好?長的不漂亮?直到有個被她們期負很多年的女生要自殺時,她知道了,自己應該做些什麼。

學生時代,活估計是大部分人收穫朋友最多的一個時間段。到現在爲止,不少朋友都是上學時認識,“臭味相投”後,一直聯繫到現在。女孩子神奇的友誼,如果真愛,各種吵鬧,和解後就還是很鐵。也同樣是那麼好的友誼,儲存的最隱私的祕密,不堪重負,而鬧崩的也不少。在友誼中,我們收穫的,失去的,不能比較,不能衡量,它的無價就是陪伴我們渡過彷徨的那個時段吧。

在我們叛逆的高中生活中,父母在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女主角的媽媽其實每天早上都會給她準備可口的早餐,偶爾爸爸也會做些好吃的,但她從來不吃,因爲她要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在車上吃早飯。

在我們想盡辦法,渴望用自己限有的時間和精力,各種折騰,爲了不讓“枯燥”的高中生活不再單調無聊時,我們更容易忽略家人。學校的時間不夠和親愛的朋友們一起鬧,我們還要用課餘時間、放學時間、週末的時間。但是愛我們的父母呢?愛我們的兄弟姐妹呢?

那個萬衆矚目的陽光漂亮男孩,是你的最愛,同樣也是同學們,學妹喜歡的對象。女主的男朋友就是這樣的男孩。但是他們在一起好像更多的是爲了滿足虛榮心:得到其他人的羨慕的目光——哇,她男朋友就是誰誰誰,好帥呀!

可是,經歷了一切之後,她發現這種塗有光鮮亮麗的男女朋友關係,並不是她想要的。而真正喜歡她的人,是那個,無論她打扮的有多漂亮,或在落難時有多糟糕,都覺得她是無與倫比的.心動女神的老同學。

太過看重外表,太過在乎他人看法,太過於渴望他們肯定的高中生活,註定是精彩和難忘的,但我們不僅僅是他人眼中那個自己而活,還要爲真正的自己而活。

每個人註定的命可能不同:有人天生富貴,有人天生殘缺,有人天生有副好嗓子,有人天生有肥胖基因……可是,就因爲種種不同,如此不公,纔會有屬於你的故事:有時單調,有時卻意義非凡。

明天是怎樣的一天?

謝謝有你,我仍然愛着的一天。

《忽然七日》讀後感4

《忽然七日》講述了女主人薩曼莎·艾米麗·金斯頓經歷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這期間體會到的死後重生的奇妙感覺。

小說主要圍繞着,主人翁死後的七天生活感悟來撰寫,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嘗試着着逃避災難;第三日,她試圖阻止已經發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認了自己已經死亡的事實,並且自暴自棄;第五日,她開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麼才能死的有意義;第六日,她開始發現生活中並非只有自己,有時傷害了別人卻不自知;第七日,她頓悟:既然發生的不可改變,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讓自己後悔。

看完這本小說,首先我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簡單、深刻地描述了人類死亡帶來的思考,同時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們面對一件不好事情的時候,本能地去想怎麼規避這件事,發現不能規避的時候,就想着把生活過的更糟,以“反正已這樣了……”爲藉口,逃避現實,人們都說“上帝關閉一扇窗戶的同時也爲你開啟了另一扇窗戶”,一扇窗戶的開啓應該是你學着去面對與改變之後。

恰巧的時候看到了這本書,恰巧的時機我經歷了人生中的小變動,恰巧的時機我想着去改變生活……生活的真諦就像是個謎。朋友贈我的話:靠自己是長期的靠別人是短暫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對這句話我感悟很深。

週末看完這本書後,我睡了整整27個小時,我的思想彷彿也從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還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憊期,也該結束了!

生活的另一種思考模式:過得好學着防微杜漸,過得不好學着面對改變。

《忽然七日》讀後感5

年少時候的張揚與輕狂。往往會成爲生命中的錯與傷。我們平凡卻可貴的人生,錯了不會重來。——勞倫·奧利弗

生日的時候,姐姐送給我美國作家勞倫·奧利弗的《忽然七日》,這是我第一次讀外國的暢銷小說。小說中講述了一羣高中女生的故事,她們非常漂亮,喜歡張揚,主人公薩曼莎·金斯頓也是這些拉風女生中的一個。但是在丘比特日的一個派對上卻遭到一個神經質女生的謾罵,她們的車在回家的歸途中遭遇車禍,於是薩曼莎死了。不過,第二天她又離奇復活,之後的七天,都是重複着丘比特日。她死去,復生;又死去,又復生。於是她開始頓悟:過的事,已經不能改變,但是她可以去做自己所能做的一切,不讓自己後悔更多。

像《忽然七日》中一樣,有很多事情是我們所左右不了的,但我們至少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安意如說,人生長路,目的地雖然不由得們選擇,至少在哪路口,該往哪走,我們還是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斷。一切過去的事的確無可逆襲的打上了封印,在背景裏,暗下去。生命中始終有逼近的東西不可跨越。但隨着年齡的增長,開始相信,在人的一生中,最大的財富是回憶。

薩曼莎在第四天覆活的時候,終於認清了誰是真正愛自己的人,終於知道了什麼纔是真正的友情。席慕容說,一生至少應該有一次,爲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結果,不求曾經擁有,只求在最美的年華里遇到你。那些曾經以爲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們念念不忘的過程裏,被我們遺忘了。我們放下尊嚴,放下個性,放下固執,唯獨放不下的卻只有友情。似乎習慣了等待,單純的以爲等待就會到來但卻在等待中錯過了,其實等待本身就是一種錯誤。不管未來有多遙遠,也不管在什麼時候相逢,我們永遠是朋友。

郭敬明說,如果我們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時光的原地。坐在一起,聽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邊慢慢皓首。但我們都已來到青春的門楣前,已不再是懵懂無知的孩童,而是意氣風發的少年,時光也無法留在原地,我們只能踏着時光的旅程繼續向前走。大仲馬曾經說過,預見命運的人改變不了命運。就像薩曼莎無法改變丘比特日發生的那些過往一樣。會過去的,就會過去的,我們的痛苦,我們的傷悲,我們的負罪,繼續向前走。我們無法改變命運,但是我們也絕對不是命運的羔羊。生命如雨,看似美麗,但更多的時候你得忍受那些寒冷和潮溼,那些無那和寂寞,並以幻想晴天度日。

張曉風說,天地也無非是風雨中的一座驛亭,人生也無非是種種羈心絆意的事和情,能題詩在壁總是好的。所以,我們能夠可以快快樂樂的活着總是不錯的。生命的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們是否還有明天。有很多事情我們都沒有做,有很多人我們還不懂得珍惜。但某些特定的時刻會永遠繼續。即使一切結束之後,它們也不會結束,即使你死了,而且進入墳墓,那些時刻也依然存在,倒帶、播放,直至永恆。它們就是一切,它們無處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