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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弘農尉獻州刺史乞假還京_李商隱的詩原文賞析及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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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弘農尉獻州刺史乞假還京

唐代 李商隱

黃昏封印點刑徒,愧負荊山入座隅。

卻羨卞和雙刖足,一生無覆沒階趨。

譯文

黃昏時候散衙封印,清點在押的囚徒,慚愧啊,有負你了,荊山,又映進座隅。

這時倒羨慕卞和,他被砍掉了雙足,好免得一生一世,在階前屈辱奔趨。

註釋

弘農:今河南靈寶。尉:縣尉,與縣丞同爲縣令佐官,掌治安捕盜之事。乞假:請假。

封印:舊時官署於歲暮年初停止辦公,稱爲“封印”。刑徒:受刑之人;囚徒。

愧負:自愧遜色。荊山:此處指虢州湖城縣(今河南靈寶)南的荊山,乃傳說中黃帝鑄鼎處。座隅:座位的旁邊。

卞(biàn)和:春秋楚人。相傳他得玉璞,先後獻給楚厲王和楚武王,都被認爲欺詐,受刑砍去雙腳。楚文王即位,他抱璞哭於荊山下,文王使人琢璞,得寶玉,名爲“和氏璧”。刖(yuè)足:斷足,是古代的一種酷刑。

沒(mò)階:盡階,走完臺階,爲迎送賓客的禮貌行爲。趨:小步快走,表示恭敬。這裏是用來狀寫身爲縣尉的詩人每日在官府趨奉奔走的`情景。

創作背景

這首詩作於唐文宗開成四年(839)。當年李商隱再次應吏部試被錄取,釋褐爲祕書省校書郎。這個職務雖爲九品上階,很容易升爲翰林學士或知制誥之類。可是,由於朋黨傾軋,他馬上又被調補弘農尉。就在這種情形下他憤而辭職,這首詩就是當時他寫給州刺史“乞假”的。

賞析

此詩一開頭就從這卑微低賤的尉職說起,“黃昏封印點刑徒”,“封印”、“點刑徒”,這就是縣尉每天黃昏時的例行公事。詩人不是含糊地一筆帶過,而是具體地、不厭其煩地一一點出,更顯示了這職責的無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負荊山入座隅”,與首句成一鮮明對比,以荊山的巍峨高聳反襯自己的沉淪下僚。李商隱赴弘農尉任時曾途經荊山,並寫了一首《荊山》詩,詩云:“壓河連華勢孱顏,鳥沒雲歸一望間。楊僕移關三百里,可能全是爲荊山。”對荊山極力讚美,因此這裏才順手拈來反襯自己的處境。

詩的後兩句是用典:“卻羨卞和雙刖足,一生無覆沒階趨。”相傳春秋時楚人卞和在荊山(今湖北南漳縣南)得到一塊玉璞,曾獻之於楚厲王和武王,都被誤認爲是石頭,而以欺君之罪先後把他的雙足砍掉。後來,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寶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荊山與作者所在的荊山同名,故有這樣的聯想。卞和因獻玉而兩次被刖足,這是無比悲慘的遭遇。可是李商隱卻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樣把雙足砍斷,這樣,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趨拜了,其慘烈又還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隱寫作曾被人譏爲“獺祭魚”,因爲他很喜歡用典。其實李商隱詩的許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這首詩,在用典上就有兩點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詩人是從眼前的荊山聯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荊山,又由這一荊山聯想到卞和獻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聯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這一典不可。二是花樣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據內容需要來用典,“典”只是輔,只是賓,是詩人此時那種強烈憤懣之情的映襯,一個“羨”字,真是驚心動魄,令人不忍卒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