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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輛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爲破壞等突發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交車輛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交車輛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公交車輛疫情防控應急預案1

一、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城市、城鄉公交汽電車在執行準備、上線執行及到站回場等環節開展消毒、通風、運輸組織、人員防護等防控工作,以及城市公交執行應急處置工作。

二、各環節防控基本要求

(一)執行準備環節

1.工作環節風險點

(1)公交首末站消毒可能不到位,重點部位的消毒流程可能不規範,存在接觸傳播風險。

(2)車輛消毒可能不到位,車輛重點部位的消毒流程可能不規範,存在被污染的風險。

(3)公交駕駛員健康狀況可能有異常,出車前人員檢測可能未按照要求落實,存在交叉傳播風險。

2.作業和消毒要求

(1)封閉環境的首末站。乘客接觸設施設備如候車廳座椅、無障礙設施設備等設施設備消毒,要求:高風險地區每1小時1次,中風險地區每4小時1次,低風險地區每日1次。乘客接觸區域如候車室、公共衛生間、發車位、商店等區域消毒,要求:高風險地區每4小時1次,中風險地區每6小時1次,低風險地區每日1次。公共區域通風時間間隔,要求:高風險地區持續通風,中風險地區每2小時1次,低風險地區每4小時1次。若出現人員發熱情況,立即對接觸區域及設施設備消毒。

(2)公共汽電車。車廂內部空調出風口、扶手、地板、司機方向盤、車窗開關把手消毒,要求:高、中風險地區每趟次1次,低風險地區每日1次。

(3)站內工作人員及公交司機。應保持個人衛生,勤洗手,並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工作服應保持清潔衛生,並及時更換。

要求:站內工作人員100%佩戴口罩;高、中風險地區100%佩戴防護手套;高風險地區每4小時1次體溫測量,中風險地區每6小時1次,低風險地區每日上崗前1次。司機上班時應接受每日健康監測,建立一線司機體溫監測臺賬,當出現發熱、乏力、乾咳和胸悶等症狀時,應及時主動上報,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就醫,不應帶病上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一線司機不應出車,並及時上報:15日內有疫情多發地區逗留經歷的;有與疫情區域重點人員接觸的;有與已確診或疑似病例接觸史的;口腔溫度≥37.2℃、腋下溫度≥37.0℃或額溫≥37.3℃的;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狀的;有嘔吐、腹瀉等消化症狀的;有其他疑似症狀。

(二)上線執行環節

1.工作環節風險點

(1)車輛在行駛中考慮通風,空調使用規範情況,車內乘客擁擠度可能不符合要求,存在接觸傳播風險。

(2)公交司機防護措施可能不到位,操作不規範,存在接觸傳播風險。

(3)乘客上車未出示健康憑證,沒有規範佩戴口罩,存在接觸傳播風險。

(4)中途站消毒和乘客秩序管理不規範,存在接觸傳播風險。

2.作業和消毒要求

(1)車內環境。應遵循疫情防控安排和通知,在車輛明顯位置張貼疫情防控告示。透過車載廣播、視頻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車輛通風時間間隔,要求:高、中風險地區持續通風,低風險地區每趟次通風1次,每次通風時間≥10分鐘;室外溫度和車速等條件適宜情況下,車輛可關閉車內空調,開窗通風;高、中風險地區車輛使用空調時,應當選擇外循環模式。車內乘客擁擠度應控制在合理範圍,要求:高風險地區每平方米≤4人,中風險地區每平方米≤6人。

(2)司機健康。司機上線執行必須做到六個到位:每天檢查車輛和公共場所規範消毒到位;司機上崗前測量體溫堅決到位;車輛執行時開啟車窗通風堅決到位;司機戴口罩、勤洗手堅決到位;監督執行乘客必須戴口罩乘車堅決到位;每天按時報告身體狀況及有關情況堅決到位。要求:高、中風險地區100%佩戴手套。上線工作期間司機體溫測量高風險地區要求每趟次1次,中風險地區每次往返1次,低風險地區每日上崗前1次。

(3)乘客要求。乘客應使用浙裏辦或支付寶掃公交專用“共富碼”,對市民出行資訊進行數字化管理,做到對涉疫人員的乘車資訊可查詢可追蹤。對老年人等羣體可採取憑有效身份證件登記、持紙質證明、出示“行程卡”等作爲輔助行程證明替代措施。乘客應服從、配合公交運輸單位疫情流行期間採取的各項管控措施。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的乘客不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應做好下列防護措施:佩戴口罩比率要求100%;不應用手觸碰口、眼和鼻部;儘量不觸碰車上易污染的部位;接觸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後,下車後必須洗手或用手消毒劑消毒;上車後自覺接受司乘人員的安排,分散乘坐,並與他人保持一定距離。要求:高風險地區乘客體溫檢測率100%,必要時進行復測;勸返有發熱、乾咳等症狀和不佩戴口罩的乘客。鼓勵乘客使用移動支付、刷卡等非現金的支付方式,便利老年人持不同類型有效證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

(4)中途站衛生。透過站亭視頻、海報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環境和物品應以保潔爲主,預防性消毒爲輔,應避免過度消毒。當受到污染時應隨時進行清潔消毒。應加強清潔次數並安排工作人員密切監測站點的清潔狀況。根據需要對欄杆、座椅表面及扶手等人員經常接觸的部位進行消毒,具體消毒方法應符合要求。應增設生物危害標誌垃圾桶,用於收集使用過的口罩。

(三)到站回場環節

1.工作環節風險點

(1)車輛到站消毒及車內設施衛生檢查不到位,存在被污染風險。

(2)嘔吐物、排泄物及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情況的處置不規範,存在被污染風險。

(3)防護服處置不到位,工作服的洗消不規範,存在被污染風險。

2.作業和消毒要求

(1)車輛消毒。公共汽電車的消毒程序應自公交車後車廂起,至前門上客門處止。公共汽電車的消毒包括下列六個範圍:車廂地板全消毒;車廂座椅全消毒;車廂扶手、拉環全消毒;車廂空調通風口全消毒;車廂內壁及乘客接觸的設施全消毒;車廂駕駛室及方向盤全消毒。高、中風險地區做到車輛執行到站後,首末站當班司機做好“一趟一保潔”,消毒人員做好“一趟一消毒”。結束執行回場後,由場站物業工作人員對當天營運車輛做好消毒和保潔工作。

(2)污染處置。嘔吐物、排泄物及分泌物少量污染時,應用一次性紗布、抹布等吸水材料蘸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劑或能達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溼巾小心移除。大量污染時,應用抹布等一次性使用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劑或含高效消毒劑的吸附巾對污染物進行覆蓋消毒。處理污染物時,工作人員應戴手套與口罩,並使用專用工具進行處理,處理完畢後應徹底洗手消毒。

(3)工作服應一日一換,採用可高溫洗滌模式的洗衣機,水溫達65℃以上浸泡30min後,洗滌烘乾,也可煮沸30min後或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以上,再進行常規洗滌烘乾。需重複使用的織物手套也按上述步驟進行消毒洗滌。使用過的口罩、手套應投放在有生物危害標誌的垃圾桶集中規範處置。

三、應急處置要求

(一)可疑情形處置

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並根據預案進行應急演練。發現乘客有可疑症狀如:症狀包括口腔溫度≥37.2℃、腋下溫度≥37.0℃、直腸溫度≥37.7℃、額溫≥37.3℃,手持體溫測量儀≥37.5℃,應及時報告預防工作小組並通知其親屬,在有效防護及有人員陪同的情況下送醫。司乘人員有可疑症狀時,症狀包括口腔溫度大於37.2℃、腋下溫度大於37.0℃、直腸溫度大於37.7℃、額溫大於37.3℃,手持體溫測量儀≥37.5℃,應停止工作並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排查。確診不屬於疑似病例時,可正常復崗。應加強個人防護和醫學觀察。

(二)涉疫情形處置

司乘人員確診爲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時,應組織送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預防控制工作負責單位應落實疫情監測報告責任,及時向屬地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或疾控機構報告。在屬地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或疾控機構指導下對密切接觸者開展排查,應在指定的隔離室(區)實施規定期限的隔離觀察。應協助屬地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或疾控機構開展終末消毒,規範處置個人物品。未消毒前交通工具不宜再次投入使用,隔離室(區)在人員解除隔離後也應進行終末消毒。治癒後需返回崗位的司乘人員,應在隔離室(區)觀察規定期限並經核酸檢測無異常後上崗。應對發生的事件進行全過程處置記錄。

公交車輛疫情防控應急預案2

爲科學精準、高效有序做好交通疫情防控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處置指南》《20xx年綜合運輸春運疫情防控總體工作方案》《江蘇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江蘇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試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總結我省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構建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應急處置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堅決防止疫情透過交通運輸環節蔓延擴散。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應急預案(試行)》《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處置指南》《20xx年綜合運輸春運疫情防控總體工作方案》《江蘇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江蘇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試行)等編制。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省內開展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

四、分級標準

依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處置指南》、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春運工作專班《20xx年綜合運輸春運疫情防控總體工作方案》、《江蘇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試行)事件分類,結合疫情發展情況,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分爲四個應急響應等級進行分級控制。

(一)四級應急響應

1、出現零星散發病例,未引起三代及以上持續傳播,但有一定繼續傳播的風險,對本地區正常生產生活尚未造成嚴重影響。

2、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專家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三級應急響應

1、出現局部聚集性疫情,有出現社區持續傳播的.風險,對本地區正常生產生活造成一定影響。

2、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專家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二級應急響應

1、發生較大規模的聚集性疫情,發生持續性社區傳播,導致局部暴發流行,尚未對本地區正常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需要由省級統一協調應對疫情。

2、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專家認定的其他情形

(四)一級應急響應

1、出現嚴重的社區暴發流行,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2、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專家認定的其他情形

五、組織體系

(一)應急指揮機構

江蘇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交通防控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省新型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型肺炎疫情交通防控組在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地區新型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

省交通防控組由省交通運輸廳爲組長單位,省公安廳、省衛健委、南京海關、江蘇海事局、民航江蘇安全監督管理局、省鐵路辦、上海鐵路局南京辦事處、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東部機場集團、江蘇省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等爲成員單位。各單位嚴格落實責任,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完善部門間資訊通報制度,及時調配各類應急保障物資,提供相應防護物品、設施,做好相關人防、物防、技防和經費保障等工作,確保各項應急處置措施落到實處。

(二)部門職責

1、省交通運輸廳。負責交通防控組辦公室工作,牽頭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交通運輸環節的防控工作;督促指導各地落實交通場站和交通工具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公安、衛生健康部門督促指導各地做好對中高風險地區來蘇車輛、人員的檢查、體溫檢測工作。負責做好相關資訊的統計報送工作。

2、省公安廳。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牽頭制定中高風險地區來蘇車輛、人員的檢查、檢測點設定和體溫檢測工作方案,督促指導各地做好方案實施工作、交通秩序維護等工作。

3、省衛健委。負責督促指導各地做好運輸場站、服務區、收費站等重點場所和交通工具疫情防控工作,指導各地協調安排醫務人員做好現場處置工作,指導各地做好疫情防控宣傳等。

4、南京海關。負責督促做好南京關區出入境人員等防控工作。

5、江蘇海事局。負責督促做好船舶及人員的防控工作。

6、民航江蘇安全監督管理局。負責督促江蘇境內機場按規定和要求做好通風消毒、體溫檢測、健康碼覈驗、隔離場所設定等疫情防控工作。

7、省鐵路辦。負責協調鐵路運輸部門,聯繫做好火車站和鐵路旅客疫情防控及資訊報送工作。

8、上海鐵路局南京辦事處。負責督促江蘇境內火車站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

9、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求,負責配合公安、交通、衛健部門在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設立檢查檢測點工作,負責高速公路服務區商業、餐飲等區域通風、消毒等防控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防疫物資運輸等工作。

10、東部機場集團。負責督促所屬七大機場規定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11、江蘇省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督促鐵路工程建設單位強化疫情防控工作。

六、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

督促指導各地各單位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要求,堅持可知可控、精準防控,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切實以“防得好”保障“放得開”。

(一)強化疫情防控應急指揮機制。全面啓動疫情防控應急指揮機制,進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提前做好本地出現集中爆發疫情、散發病例等不同疫情形勢的應對準備。加強統籌協調,動態分析研判疫情形勢,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加強資訊報告工作。

(二)嚴格控制交通客流。督促指導各地各單位要結合客流特點和疫情防控形勢,完善運輸組織方案,優化運力調配、避免旅客滯留和聚集。做好進站(機場)、候車(機、船)等站區空間快速測溫和客流引導,積極開展聯網售票、電子客票和定製客運服務,實現“無紙化”便捷出行,減少人員聚集和交叉接觸。

(三)嚴格落實“兩站一場一碼頭”和城市公共交通防疫措施。督促指導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機場、客運碼頭等運輸場站和道路水路客運、城市公共交通、巡遊車出租車、網約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汽車租賃等領域經營者嚴格實施消毒通風、佩戴口罩、體溫檢測、分區分級客座率控制、“蘇康碼”覈驗、行程卡查驗、衛生清潔、資訊登記、發熱乘客移交和從業人員健康監測、個人防護等措施,做好留觀、隔離場所的規範管理。指導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環境衛生、通風、消毒及廢棄物清運處理。

(四)強化進出中高風險地區客運管控。暫停始發或終到中高風險地區的省際道路客運班線,暫停受理始發、終到或者中途停靠中高風險地區的包車備案業務;對途經中高風險地區的道路客運班線和包車,嚴格執行“點對點”運輸,不得在該區域上下客。全面暫停進出中高風險地區的出租汽車(包括網約車)、順風車業務。

(五)強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蘇人員排查和轉運。督促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機場、客運碼頭“兩站一場一碼頭”利用健康碼、行程卡、購票資訊等認真排查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蘇人員。在“兩站一場一碼頭”特別是汽車客運站設立接駁轉運工作專班,對排查出來的離開中高風險地區未滿14天的人員實行“點對點、一站式”接運。

(六)做好入境人員閉環轉運管理。以最嚴措施組織做好入境人員“點對點、一站式”接運工作,確保車輛人員保障到位、現場指揮調度到位、司乘人員防護到位、車輛消殺到位、轉運流程形成完整閉環。

(七)嚴格做好進口貨物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從事進口冷鏈食品裝卸、運輸的冷鏈物流企業、港口碼頭、貨運場站等經營單位,加強冷鏈食品包裝的消毒,強化場站和船舶、車輛、集裝箱等運輸裝備的消毒通風工作。督促指導冷鏈物流企業落實單證查驗、資訊登記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

(八)加強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運輸防控。督促指導各地各單位針對來自疫情高風險國家和俄羅斯、中亞等寒冷地區的非冷鏈集裝箱及其裝載貨物外包裝制定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方案,嚴格落實貨物倉儲、運輸各環節的防控要求,加強一線工作人員個人防護。

(九)加強港口和船舶疫情防控。按照交通運輸部印發的《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要求,督促和指導港口碼頭經營單位、航運公司、遊輪公司、登輪作業單位規範作業程序,加強資訊共享、物資儲備、船岸隔離、進出管控、通風消毒、個人防護、應急處置等工作。

(十)加強防疫物資保障和基礎培訓。指導運輸經營者落實防疫物資保障,提前準備體溫監測儀、消毒劑、洗手液、口罩、防護手套、面罩等物資,確保防疫物資處於有效期或正常運轉。會同衛生健康部門指導運輸經營者加強場站、交通運輸工具消毒、通風等操作規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訓,提升一線從業人員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

(十一)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監測管理。會同衛生健康等部門,將從事進口冷鏈物品作業人員、道路水路客運和城市公共交通司乘人員、客運場站服務人員等一線從業人員納入“應檢盡檢”範圍,按照要求開展核酸檢測。推進重點人羣新冠疫苗緊急接種,重點對涉進口冷鏈物品的口岸裝卸、搬運、運輸等高風險人員及從事國際和國內交通運輸從業人員等緊急接種。

七、啓動、調整和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一)啓動省級交通防控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體系24小時保持執行狀態,密切跟蹤疫情發展變化,根據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啓動省級交通防控應急響應。

(二)省級應急響應的調整。省級交通防控應急響應啓動後,適時組織專家進行新冠肺炎疫情趨勢研判,評估疫情交通防控的實際效果,根據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適時調整應急響應的級別。

1、由低級別向進階別響應的調整。調整需根據疫情的發展趨勢來確定。當新冠肺炎疫情發生時,如出現零星散發疫情,啓動較低級別的省級響應,在處置過程中發現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出現了局部聚集性疫情、較大規模的聚集性疫情、嚴重的社區暴發流行,及時調高響應級別,可根據疫情發展的實際情況逐級或跨級調高響應級別,直至最進階別響應。

2、由進階別響應向低級別響應的調整。調整需根據疫情發展趨勢和疫情交通防控實際效果的評估兩方面來確定。當新冠肺炎疫情發生時即已發生嚴重的社區傳播時,可直接啓動一級響應,經一定時間的綜合防控後,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社區傳播被有效阻斷,疫情出現明顯下降時,根據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判和部署逐級或跨級調低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三)省級應急響應終止。根據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適時終止省級應急響應。響應終止後,繼續開展疫情風險監測,加強疫情交通常態化防控工作。

八、應急響應

(一)四級響應。

在做好常態化交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運輸組織

省際交通:

(1)鐵路、道路、水路、民航客運場合視情在進站環節查驗旅客72小時內核酸檢測證明,嚴格控制交通工具載客率。

(2)疫情發生地縣級行政區或設區市的城市市區內做好運力供需銜接,按需要組織開行務工人員、高校學生“點對點”包車、專列(包車廂)、專機運輸服務。

省內交通:

(1)城際出行。視情在進站環節查驗旅客72小時內核酸檢測證明,嚴格控制交通工具載客率。

(2)城市交通。在疫情發生地街道或社區,出租車禁止上下客,城市軌道交通、城市公共汽電車應當採取交通繞行、不停車透過等措施。

2、安全應急

(1)組織開展安全和疫情防控檢查,印發檢查通知,指導各市進行自查。

(2)加強應急運力儲備和應急演練。

3、運輸服務

(1)積極推廣電子客票、聯網售票服務,及時增加進站通道、安檢通道,查驗“健康碼”。

(2)加強幹線運輸與城市交通銜接,特別是夜間綜合運輸服務銜接。

(3)強化高速公路收費站和服務區管理和疫情防控。

(4)積極關愛幫扶重點旅客,開通無健康碼通道,爲老年人提供代查代辦服務。

(5)確保公路交通網絡通暢。

4、客流研判

透過大數據分析和工作專班共享數據,開展客流大數據監測分析,分期形成客流趨勢預測報告,提供決策參考。

5、協同機制

建立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協同機制,及時共享資訊,按日開展調度。

6、宣傳引導

(1)宣傳各地出臺的引導職工錯峯放假、高校學生避峯開學、景區限量預約錯峯接待的政策措施和好的做法。

(2)及時發佈客流預測資訊、景區預約資訊和實際客流資訊。

(二)三級響應

在四級響應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交通管控。

疫情發生縣(市、區)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國省縣道設定檢疫站,實行機動車有效管控,對駕乘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健康碼覈驗。同時,確保公路交通網絡不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斷,必要的羣衆生產生活物資的運輸通道不斷。

2、運輸組織

省際交通:針對疫情發生地所在縣級行政區或設區市的城市市區,應視情暫停道路、水路客運運營;視情協調鐵路部門暫停客運運營;按相關規定和程序採取限制機場航班執行措施。開行客運服務的,查驗進站旅客72小時內核酸檢測證明,並嚴格控制交通工具載客率。

省內交通:(1)城際出行。針對疫情發生地所在縣級行政區或設區市的城市市區,應視情暫停省內鐵路、道路、水路客運運營;視情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採取機場航班執行措施;開展客運服務的,應在進站環節查驗旅客72小時內核酸檢測證明,嚴格控制交工具載客率。

(2)城市交通。在疫情發生地所在縣級行政區或設區市的城市市區,出租汽車禁止上下客,城市軌道交通、城市公共汽電車應當採取交通繞行、不停車透過等措施,或視情停運。停運期間,要爲醫護人員、公共服務人員、老弱病殘幼等各類重點人員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3、安全應急

(1)制定印發檢查指南,指導各地進行自查。

(2)指導聚集性疫情發生地及時啓動預案,協調解決跨區域應急處置人員物資保障運輸問題。

4、運輸服務

在四級響應中對運輸服務要求的基礎上,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及時調整實施票務退改簽政策。

5、客流研判

透過大數據分析和工作專班共享數據,開展客流大數據監測分析,分期形成客流趨勢預測報告,提供決策參考。

6、協同機制

建立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協同機制,及時共享資訊,按日開展調度,必要時隨時開展調度。

7、宣傳引導

(1)宣傳各地出臺的引導職工錯峯放假、高校學生避峯開學、景區限量預約錯峯接待的政策措施和好的做法。

(2)及時發佈客流預測資訊、景區預約資訊和實際客流資訊。

(3)引導公衆非必要不前往疫情發生地。

(三)二級響應。

在三級響應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交通管控。疫情發生縣(市、區)實施縣域封閉管理措施,限制人員流動與聚集。疫情發生設區市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國省道設定檢疫站,實行機動車有效管控,對駕乘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健康碼覈驗。同時,確保公路交通網絡不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斷,必要的羣衆生產生活物資的運輸通道不斷。

2、運輸組織

省際交通:疫情發生地所在縣或設區市,應當暫停道路、水路客運運營;按疫情發生地所在區域省級人民政府要求暫停鐵路線路運營;視情采取限制機場航班執行措施。

省內交通:(1)城際出行。疫情發生地所在縣或設區市,應當暫停道路、水路客運運營;按疫情發生地所在區域暫停省內鐵路線路運營;視情采取限制機場航班執行措施。

(2)城市交通。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可根據需要暫停城市交通客運服務。停運期間,要爲醫護人員、老弱病殘幼等各類重點人員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3、安全應急

(1)制定印發檢查指南,指導各地進行自查(出現疫情暴發的地區除外)。

(2)指導局部聚集性疫情暴發地區及時啓動預案,協調解決跨區域應急處置人員物資保障運輸問題。

4、運輸服務

與三級響應中對運輸服務要求相同。

5、協同機制

與三級響應中對協同機制要求相同。

6、宣傳引導

與四級響應宣傳引導措施基礎上,引導公衆減少出行。

(四)一級響應

在做好二級響應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落實以下措施:

1、疫情發生縣(市、區)實施區域封閉管理措施,限制車輛和人員進出。同時,確保公路交通網絡不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斷,必要的羣衆生產生活物資的運輸通道不斷。

2、疫情發生設區市實施市域封閉管理措施,限制人員流動與聚集。

3、在全省高速公路出入口、國省道設定檢疫站,實行機動車有效管控,對駕乘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健康碼覈驗,應急物資運輸、生產生活物資運輸通道不斷。

九、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督促指導各地各單位高度重視疫情交通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爲一項中心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提前做好應急處置各項準備工作。

(二)制度保障。督促指導各地各單位研究完善疫情交通防控各項制度措施,重點強化重點環節、重點人羣、重點場所等防控工作方案。

(三)加強督導。建立督導檢查制度,強化對各地各單位疫情工作的全面督查,特別是履行職責情況、重點措施落實情況,及時對發現的問題通報、督查及時整改到位。

十、附則

(一)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交車輛疫情防控應急預案3

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各級黨委政府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切實強化應急準備、抓好應急處置、落實應急工作責任,堅決防範遏制行業內發生重大以上突發事件,保障防控工作人員和物資運輸暢通,結合職能職責,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

一、強化應急組織,明確工作職責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後,在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下,交通運輸各項防控工作穩步開展。針對當前的疫情情況,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成立市交通運輸局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小組,具體情況如下:

(一)應急指揮小組

成員:

應急指揮小組在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協調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疫情防控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監督科,由局安全監督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承擔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指揮小組各部門職責

局安全監督科:承擔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參與並配合有關部門對疫情防控事故調查處理,協調和指導突發事件處置;統籌做好應急資訊報送工作;協助衛生健康等管理部門落實強制隔離、封鎖措施;密切追蹤疫情動態,研判疫情趨勢,及時修改我局應急預案,督促各部門按照預案開展疫情防控應急工作;協調應急指揮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承擔應急指揮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高平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組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組織協調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密切追蹤疫情動態,研判疫情趨勢,參與制定交通運輸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組織疫情防控應急工作的實施。根據市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積極參與交通管控工作;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非法營運車輛,有效阻斷交通管控傳播病毒渠道;做好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的運輸保障,應急車輛的調度、執行等工作;督促客運企業、城市公交(含出租車、網約車)、客運站點做好停運期間安全管理工作,並對車輛、站場按要求開展消毒、疫情防控等工作,做好恢復運輸準備工作;督促指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局辦公室:指導疫情防控應急工作有關公文處理,協調組織有關會議;統籌協調疫情防控宣傳、疫情監測工作,疫情發佈、防控進展和傳染病防護知識宣傳,疫情防控先進事蹟、先進人物宣傳報道;承擔應急指揮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局規劃督查科、公路工程科、養護科:視疫情發展情況,及時發佈我市交通運輸行業領域公路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復工指令;統籌指導做好轄區交通運輸領域在建項目疫情防控工作;承擔應急指揮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局財務科: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及時採購(協調)一線防控人員所需物品,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及時撥付疫情防控工作相關經費;承擔應急指揮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方海事處:根據市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督促轄區重點營運船舶做好停運期間安全管理工作,並按要求開展消毒等工作;做好恢復運營準備工作;督促指導各水運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局路政科:根據市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及衛生健康等部門要求,做好公路交通管控和疫情檢查等工作。積極參與交通管控工作;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非法營運車輛,有效阻斷交通管控傳播病毒渠道。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疫情防控應急協調工作。本預案將根據疫情形勢的變化和評估結果,及時更新。各運輸企業請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和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具體工作安排部署,制定相應應急預案。

三、工作原則

(一)以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爲中心。堅持一切從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出發,對人民負責,最大限度地減少疫情突發事情造成的影響。切實加強一線防控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和社會力量的作用。

(二)協同應對。充分利用應急資源,發揮各部門作用,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協同聯動機制,明確各方責任,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

(三)科學應對。充分發揮衛生健康部門專業指導作用,利用科學手段,做好自身防護能力建設和提高應對疫情突發事件的科學決策和指揮能力。

四、重點工作

(一)強化應急準備。根據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對疫情特點和形勢的分析,確定應急準備工作重點。

1.強化應急聯動。積極聯合工業和資訊化、衛生健康、公安交警、應急等部門建立健全跨行業應急協調聯動和聯絡機制,充分發揮各行業應急處置的能力優勢;交通運輸行業內各部門和單位要深化應急業務協同,着力發揮交通運輸行業優勢。

2.聚焦重點領域。除繼續關注道路運輸、城市客運、水上交通等領域外,特別關注地區邊界交通出入口、交通運輸工具場站和停靠站點等應急保障準備。

3.加強應急力量。重點針對外地區人員交匯交通點,優化應急力量部署,對重點人羣、重點部位、重要時段靠前駐防,加強一線應急隊伍的訓練和演練,充實應急物資儲備,強化應急運力儲備,做好應急運輸保障準備。

4.強化監測預警。與有關部門配合,密切關注進入本地的外地區人員詳細個人資訊和動向資訊,提高預見準確性,爲應對處置工作提供科學、系統的支撐。

(二)開展應急處置。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五個到位”的總要求開展應急處置。

1.組織指揮到位。要充分發揮應急領導小組、各類應急工作組和應急辦公室等重要應急機構的作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確保分工科學、權責明晰、指揮高效、應對有序。

2.應急響應到位。迅速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社會影響等進行研判,啓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確保響應到位,同時避免反應過度。在突發事件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後適時降低或終止應急響應。

3.協作聯動到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與衛生健康、公安交警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完善重點時段聯合值守、重點路段聯合執勤模式,加強交通管制、移送處置等方面的協調配合。

4.處置措施到位。要不斷加強應急指揮能力素養,提高緊急應變指揮能力和駕馭複雜情況的處置指揮能力,透過落實落細應急處置工作任務、責任人員和應急力量,科學制定處置方案,確保第一時間投入應急處置,全力以赴維護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全力以赴維護正常交通運輸秩序。

5.安全防護到位。對突發事件可能引發的問題估計要充分,考慮要周全,措施要細要實,增強應急人員防護意識,應急處置杜絕蠻幹冒進,避免發生額外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組織領導責任。進一步壓實各單位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要作爲第一責任人全面統籌負責,層層落實責任,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擔。要開展教育培訓宣傳,適時組織應急演練,按照要求進行宣傳,樹立良好行業形象。

(二)落實值班值守責任。加強應急值守和救援隊伍值班管理,準確掌握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及時開展應急處置,確保通信暢通。

(三)嚴格落實應急資訊報送責任。嚴格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和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制度,嚴格執行局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小組資訊報送的相關規定要求。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存在嚴重遲報、誤報、漏報、瞞報的單位和相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