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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通用6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通用6篇)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1

爲有效防止xx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燃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xxxx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訂xx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爲指導,堅持政府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羣衆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確保燃氣設施正常執行,提高對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適用範圍

凡屬xxxx市區範圍內發生的燃氣生產、執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的突發性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根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省、市關於重特大事故的有關規定,結合燃氣行業特點,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定爲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

(一)在燃氣生產、執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爆、泄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傷2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員傷亡事故;

(二)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區域性管道燃氣用戶停氣、脫壓或超壓在5000戶以上的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建立xx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警戒、封閉事故現場、道路或區域;決定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新聞發佈;決定臨時調度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辦),具體負責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組織、協調工作,並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經領導小組授權,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並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擬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彙總、資訊上報等工作。

(二)建立xx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城區政府,建設、公安、交警、消防、衛生、技術監督、環保、安全生產、市政、燃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負責現場滅火、設定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羣衆離開事故現場,嚴防新的傷亡事故發生;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如發生大面積停氣事故,應同時協調相關城區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羣衆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三)建立xx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監局)和市有關部門(單位)、專家及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上報事故調查處理結果,並提出對事故責任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處理建議。

四、各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發布事故資訊及搶險救援情況,做好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

市城管辦: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職能,協助領導小組進行現場指揮協調;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市政環衛方面的工作。

相關區政府及街道(社區):負責做好對市民羣衆的宣傳、解釋、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服從領導小組的決定,做好各項配合工作。

市建委:參與事故現場指揮,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參與事故現場指揮、事故調查;負責協調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消防支隊及轄區公安機關等部門的配合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開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市質監局:參與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的制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

市安監局:負責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負責組織事故調查並參與事故處理工作;負責監督一般事故的查處情況。

市環保局:參與現場環境污染的處置。

市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總工會: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勞動保障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負責組織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協助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搶修,保障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負責協調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負責協調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羣衆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會同轄區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參與制定搶修方案,負責組織實施現場的滅火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做好後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業監管中心:參與事故搶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設施監管中心:負責協調對事故造成的道路損壞的修復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環衛監管中心:負責協調事故處理後的現場清掃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報告制度及處置程序

(一)報告制度。

1、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發生事故的燃氣供應單位接警後,應立即報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值班室或行政負責人,涉及消防、交通、救護等工作的,應撥打“110”報警電話、“119”火警電話、“120”急救電話等,並報告相關部門。

2、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接警後,應立即趕赴

現場,並將初步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市安監局、市建委、市質監局等相關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燃氣供應單位,應直接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及相關部門。

3、燃氣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由於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導致傷亡人員數量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二)處置程序。

1、各相關人員在接警後應立即趕赴現場,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2、及時搶救生命。凡事故現場發生人員傷亡,救援保障組應首先組織力量全力搶救傷員,送入就近醫院搶救。

3、制止事故發展或及時消除隱患。如事故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要積極組織人員、設備或物資,儘快制止事故發展並及時消除隱患;如發生燃氣大面積泄漏或爆炸,應採取果斷措施,避免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4、警戒與疏散。事故現場需緊急疏散人員或物資時,應在最短時間內劃定警戒範圍,組織引導人員、車輛和設備的疏散。如發生燃氣泄漏,現場應禁止所有火種,人員應向逆風方向疏散。

5、做好現場保護。事故處置結束,應保護好現場,爲事故調查、分析提供直接證據,待事故調查組有明確指令後,再決定清除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簽字,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必要時應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進行錄像或拍照。

6、聯繫外界求援。因處理事故需要有關區及市、區部門支援配合的,由領導小組統一協調、調度、落實。

7、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置結束後,事故調查組應及時組織開展調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採取措施的建議,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檢查控制事故進一步發展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報市政府。如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處理工作機構,事故調查組應如實提供證據並配合調查。對處置事故中表現突出的個人與單位,應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做好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本預案,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並定期組織訓練和演練。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做到裝備、人員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力爭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加應急處理工作;凡無故、藉故不參加或拖延參加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區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相應的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機構,明確職責,確定人員,制定相關工作預案,設立專線電話。

要建立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調度、供給等應急保障網絡體系,確保政令暢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維護社會穩定。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制定目的和依據爲有效監測和應對各類突發儲糧安全事件,保證儲備糧儲存安全,質量良好,保護保護國家財產安全和員工的人身安全,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油儲藏技術規範》、,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南寧市儲備糧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沙井糧庫急狀態下,對所保管的糧食在儲藏期間出現發熱黴變、浸水、起火,糧食的出入庫,運輸,盜竊和糧食燻蒸期間發生起火、爆炸,工人作業或其他突發事件等方面的應對工作。

(三)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庫主任統一領導下,儲糧安全事故處置應急工作由各職能部門按照儲糧應急職責負責。

2、科學監測、預防爲主。建立科學的儲糧安全監測和預警預報機制,加強對儲糧跟蹤監測,出現應急前兆及時預報,提前作好應對準備,防患於未然。

3、反映及時、處置果斷。出現儲糧應急狀態立即做出應對反應,及時報告有關情況,並迅速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快速果斷、有效控制。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成立由糧庫主任爲組長,分管倉儲的副主任爲副組長,辦公室、儲運科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儲糧安全處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儲糧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本庫儲糧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二)儲糧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庫區內的儲糧應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儲糧監測預警系統,科學監測和分析儲糧情況,及時如實上報資訊,出現儲糧應急狀態時,由糧庫主任同意,啓動本庫儲糧應急預案,同時將其應急狀況上報公司。糧庫各部門要按照儲糧安全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完成各項應急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1、辦公室:組織開展儲糧應急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2、儲運科:負責所需的生產資料和保護裝置,負責加強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及時掌握生產安全進程和動態。

3、保衛組:負責消防設備的供應與維護,定期檢查滅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消防沙池含沙是否充足,禁止閒雜人員、車輛進入庫區,每天24小時加強巡邏,維護庫區生產安全秩序。

(四)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本庫儲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在本預案啓動條件下,指揮部下設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地點設在儲運科,辦公室主任由黃海軍付主任兼任,工作人員由儲運科和辦公室抽調人員。一旦發生儲糧應急響應則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其職責是:

1、貫徹落實庫儲糧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提出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實施儲糧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庫儲糧應急指揮部指示,聯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綜合有關應急狀態資訊,起草有關檔案和簡報,承辦相關會議。

三、應急報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進行調查覈實,要馬上向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發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較大自然災害。

2、糧食發熱黴變、浸水、起火,糧食的出入庫,運輸,盜竊和其他突發事件等方面。

3、糧食燻蒸期間發生起火、爆炸,工人作業發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故事件。

四、儲糧安全應急保障

(一)糧油應急保障進入儲糧安全應急狀態後,有關部門照統籌安排、合理佈局的原則,儲糧發熱黴變備有單管風機、離心風機,翻糧堆工人,曬場,浸水備有編織袋、沙子、薄膜,起火備有滅火器、沙子、消防栓,糧食環流燻蒸期間具有備用電源,糧食出入庫、運輸由保管員全程監督,發生盜竊由保衛人員制止,嚴重的上報派出所,有涉及人員傷害的第一時間進行搶救。

(二)應急通信保障參與儲糧應急工作的有關部門,互相持有準確有效的通信聯絡方式,並及時更新,保證通信暢通。

(三)應急培訓和演練參與儲糧應急工作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預案的學習和培訓,並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儘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業務管理,能夠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訓練有素的專業化隊伍,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工作程序出現儲糧安全事故時,儲糧應急指揮部立即進行研究分析,迅速採取措。確認出現縣糧油應急狀態時,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啓動本儲糧應急預案,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安排部署應急工作。

(二)應急終止儲糧安全應急狀態消除後,應急指揮部要庫領導提出終止實施預案的建議,經批准後,及時公佈並終止實施應急措施,恢復正常秩序。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3

爲了建立我縣教育系統重特大事故及重大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體系,提高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反映能力和救援工作整體水平,最大限度地減輕重特大事件及重大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縣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全縣中小學、幼兒園、職業中學發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10人以上(含10人)的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發事件。主要包括:

(一)學校(幼兒園)的建築物倒塌及走廊、通道、樓梯道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二)學校(幼兒園)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三)學校(幼兒園)建築工程發生的安全事故;

(四)學校(幼兒園)師生髮生的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五)發生的造成師生傷亡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六)學校(幼兒園)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各類自然災害引發的學校安全事故;

(八)學校(幼兒園)發生暴力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學校(幼兒園)發生的重大羣體性傳染性疾病等事件;

(十)學校發生的學生重特大溺水死亡事故;

(十一)校外集體活動、集會、演出等發生師生傷亡的事故;

(十二)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試活動中發生的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

二、實施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旬陽縣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的組織指揮下和旬陽縣教育局特重大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重大安全事故搶救和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縣教育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對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實施;各學校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啓動應急預案。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理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縣教育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紀檢書記、考試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教育督導室、督學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股辦、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教育股長、行政股長、人事股長、計財股長、督導室負責人分別任辦公室副主任。各鄉鎮教育辦主任、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幼兒園長)爲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責任人,直接負責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報告、現場保護等前期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督促指導縣直學校(幼兒園)和鄉鎮教育辦制定各自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定期指導預案的演練;

(三)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時,快速向縣委、縣政府、市教育局彙報並向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及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

(四)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快速開展現場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五)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出事故現場。

(六)組織有關學校、幼兒園和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快速開展搶險救援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七)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八)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九)做好傷亡師生家屬的善後 、安撫工作。

(十)大型考試活動,有突發性事件的苗頭,要加強對事件的嚴密監控。若校內出現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其股辦室要及時深入事發學校,現場指揮,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報告

(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在第一時間迅速將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的真實情況分別報告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

縣教育局值班電話:xxxx

(二)事故發生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

(三)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類別,發生時間和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所採取的措施;

5、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四)縣教育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報告後,除了向局長報告外,須立即向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報告,同時報縣委辦室和報市教育局、縣安監局和相關部門。並根據重特大事故的實際情況,請公安、消防、衛生監督、環保等相關部門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後的對策和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後,縣教育局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啓動實施應急預案,並隨時將搶險情況和應急處理情況上報縣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立即請交通、水電、電信等公共設施管理部門快速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設施。

(三)請公安、交警加強事故現場保護。請衛生部門第一時間派出醫務人員搶救傷員,並做好事故現場的防疫工作。

(四)事故發生後,各學校黨政領導、幼兒園園長要親自掛帥,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

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及要求

(一)各鄉鎮教育辦、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各民辦教育機構要牢牢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作爲學校當前和今後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好。要建立健全學校、幼兒園各項安全制度。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部門安全工作職責,並建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各鄉鎮教育辦要加強對所屬村小、教學點的安全管理,經常性地檢查督促,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各鄉鎮教育辦,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迅速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三)各鄉鎮教育辦、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各民辦教育機構的負責人要以對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高度負責的責任心,爲維護學校穩定多做貢獻。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4

一、安全事故處置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常見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1、發生火災時迅速切斷有關電源,立即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

2、及時報告校長或分管領導。

3、第一時間搶救傷員。

4、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5、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防止未成年人盲目救火。

(二)食物中毒處置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校長或分管領導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立即向110或122交通事故中心報警。

2、立即向校長或分管領導報告。

3、第一時間搶救傷員,同時將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方。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四)傳染病處置應急預案

1、發生傳染病時及時通知家長隔離治療。

2、迅速向校長或分管領導報告。

3、做好環境和物品的消毒工作。

4、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治療、病理和傳染源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五)其它傷害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醫院診治。

2、及時向校長或分管領導報告。

3、及時通知受傷者的家屬或家長。

4、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蒐集有關材料,妥善處理事故。

三、應急電話

應急指揮

手機

牌界派出所

牌界醫院牌界供電所

牌界水廠

醫療急救中心:120匪警:110

交通事故:122消防:119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5

爲規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處置程序

(一)及時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有關人員立即向主管部門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

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的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安全監督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牀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並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採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搶救

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醫療機構搶救。

(三)保護現場

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四)配合調查

負責人及有關工作人員,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三、對事故延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做好中毒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佈事故情況資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6

一、凡在本公司內生產、經營、生活等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勞動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二、公司設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副總經理擔任,小組成員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等組成。其職責是:組織指揮公司重大事故應急分隊和員工開展事故現場救援及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三、公司成立由副總經理、生產部長分別擔任正副隊長的公司重大事故處置應急分隊。分隊成員由各部門及生產車間員工組成。其職責是:服從命令、反映迅速、積極搶險、維護秩序。

四、重大事故發生後的一般處置順序:

(一)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

1、首先切斷有關電源、氣源、火源等;

2、救出受傷害員工;

3、搶移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少損失;

4、採取滅火、防爆、降溫、疏散無關人員等措施,使事故儘快終止。

(二)由公司領匯出面迅速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傷害情況、事情經過、發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所採取的措施等簡明扼要地向XX地區安全生產消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必要時同時報“110”、“119”、“120”急救。

(三)事故被終止後,組織專門人員對現場進行有效保護。

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一)自查。找出原因,查明責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二)協查。公司應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調查取證、分析和處理工作。

六、在重大事故處理過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由公司指派專人對外交涉。

七、本預案在重大事故發生後將立即啓動。有關責任人如不履行職責或玩忽職守並造成後果,將追究其一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