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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廠應急預案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爲了避免事情更糟,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纔好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化工廠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化工廠應急預案

化工廠應急預案1

1.目的

爲保障化工廠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突然失電事故時,能安全展開電器設備的檢查,正確判斷電器設備故障點,較快排除事故隱患,儘快恢復迴路供電,縮短停電時間,減小生產損失,特作如下失電應急檢查程序。

2.全公司失電應急程序

正常開機執行過程中發生全公司突然失電,在這種情況下,值班電儀人員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分廠值班領導和電儀負責人,及時與調度室取得聯繫,瞭解失電主要原因,確定檢查內容,具體分以下兩種情況;

2.1失電原因明確,供電迴路電器保護動作或發現明顯的電器事故點,但事故隱患迴路和事故點不在我廠,在這種情況下,電儀人員應按以下步驟進行檢查恢復;

2.1.1瞭解應急設備的執行情況,協助執行班組保障如廢氯泵等電器設備的正常供電執行;

2.1.2根據安全和生產的重要性,依次進行配電系統檢查,一般檢查順序爲(現場以值班長指令爲準):苛化(19K)—1#鹼爐(29K和43K)、2#鹼爐(6K和23K)—1#蒸發(21K)、2#蒸發(7K)—氯鹼(13K或31K),各配電迴路的檢查步驟如下;

檢查變壓器高壓隔離開關有無損壞;

檢查變壓器高低壓端子有無損壞;

檢查變壓器溫度(油溫)是否正常(<85℃),如果油溫異常偏高,要對變壓器的繞組進行絕緣等檢查,切實找到高溫原因,處理正常;

檢查變壓器的油位是否正常(油位應在玻璃油位計的2/3),如果幹油或滿油或最近一次的油位檢查記錄偏差過大,要徹底檢查原因處理正常;

檢查配電母線有無短路、拉弧等故障情況;

檢查失電前執行的電機接觸器觸頭是否粘死,具有隱患的處理正常,防止恢復供電時發生自啓動和短路等電器事故;

以上配電系統的檢查,如果需要在配電幹線(高壓隔離開關、變壓器、配電母線等)上處理事故隱患,必須在處理之前斷開變壓器高壓隔離開關和配電進線斷路器,透過調度聯繫搖出熱電廠此迴路的10KV高壓開關櫃,並驗電、放電確保安全後才能進行檢查處理;

2.1.3配電系統例行檢查正常或隱患處理正常後,值班電儀班長要求所有參加檢查的`人員,停止電器設備檢查,撤離安全位置,並覈實;

2.1.4值班電儀班長向車間值班長彙報檢查情況;

2.1.5根據車間值班長的安排恢復供電。

2.2失電原因不明確,整個電網無繼電保護動作,未發現電器事故點,在這種情況下,電儀人員應按以下步驟進行電器設備檢查恢復;

2.2.1檢查分廠電器繼電保護裝置是否有動作;

如果無繼電保護動作依次按上述—步驟進行檢查,按2.1.3—2.1.5的步驟進行恢復供電;

如果保護有動作視爲分廠單迴路事故失電檢查(下面有要求);

3.分廠單迴路事故失電應急程序

在這種情況下,值班電儀人員應立即聯繫生產調度瞭解失電迴路繼電保護動作情況,根據保護動作情況進行以下電器設備的檢查;

3.1分斷失電變壓器的高壓隔離開關和低壓供電斷路器,高低壓母線分別短接並掛好接地線;

3.2若是變壓器的過流、速斷、零序保護之一動作時;

3.2.1按—步驟進行檢查;

3.2.2檢查失電前所有執行電器設備的絕緣電阻和電機直流電阻,所有電器設備的絕緣必須≥0.5MΩ(1000V以下的設備按0.5MΩ計算,其它按MΩ/kV計算),電動機直流電阻應三相平衡,各線間直流電阻的差別不應超過1%,檢查切除故障設備和故障點;

3.2.3按2.1.3—2.1.5的步驟恢復迴路供電。

3.3若是變壓器的輕瓦斯或重瓦斯保護動作,檢查步驟如下:

3.3.1斷開變壓器高壓隔離開關和低壓配電母線斷路器,對變壓器高低壓側進行驗電、掛接地線;

3.3.2檢查瓦斯繼電器,開啟繼電器排氣孔,觀察是否有大量的氣體排出,如果無氣體排出,瓦斯繼電器充滿變壓器油,變壓器無其它異常情況(如油溫、油位正常),瓦斯繼電器常開觸點動作閉合的可判斷爲繼電器誤動作,繼電器不動作的爲線路故障或電磁干擾故障,這種情況要對保護線路進行檢查,處理正常後可以恢復供電,若確實是變壓器故障跳閘(內部繞組絕緣故障等),產生大量氣體(吊芯後初次投運的變壓器除外)導致瓦斯繼電器動作的,可能變壓器已損壞,具體按檢查檢修按變壓器規程的相關規定進行檢查處理,已不在應急範疇之內。

化工廠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上海化學工業區(以下簡稱“化工區”)應急管理,提高化工區市級基層應急管理單元(以下簡稱“化工區單元”)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公衆生命財產安全和化工區單元生產執行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化工區區域內發生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綜合協調;以人爲本,預防爲主;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整合資源。

2風險分析

2.1區內企業

化工區現有投產運營企業54家。其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31家、使用企業8家、儲存企業4家,服務商貿類企業6家、公用工程企業4家、物流企業1家。

2.2重大危險源

一、二級重大危險源45處,關聯企業23家。包括:生產場所類、儲存類(儲罐區和庫區)、重大特種設備(公共區域管道和鍋爐)等。主要危險化學品有71種。

2.3周邊區域

與化工區相鄰的周邊社區主要是金山區漕涇鎮和奉賢區柘林鎮,面積約70.52平方公里,人口約13萬。

3組織體系

3.1領導機構

《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是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市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市應急辦負責。

化工區管委會爲市政府派出機構,是化工區單元應急管理工作牽頭單位。化工區應急委負責和部署化工區單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化工區應急委主任由化工區管委會主任擔任,常務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化工區公安分局、消防支隊、醫療中心、邊防派出所、市質量技監局化工區支隊、海事化工區辦事處、金山區政府、奉賢區政府等單位領導擔任。

3.2指揮機構

發生突發事件後,化工區應急委負責開設化工區單元應急處置指揮部,全權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突發事件類型與工作分工,指揮長由專業部門負責人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化工區應急辦及化工區內公安、消防、醫療、安監、綜合辦公室、環保、防汛、安質監、邊防、質監、海事等有關部門領導組成。

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開設市級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時,指揮長由市領導指定,成員由相關單位組成,統籌全市資源,指揮協調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開設位置根據應急處置需要選定。化工區指揮機構在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3聯動機構

上海市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作爲本市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

化工區管委會設定化工區應急響應中心,在市應急聯動中心和化工區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化工區單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4工作機構

化工區應急辦設在管委會安監處,主任由安監處負責人擔任,作爲化工區應急委的辦事機構,承擔化工區應急委的日常事務,負責化工區單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及應急宣傳、培訓、演練和應急保障等工作;督促落實化工區應急委決定事項;指導、督導生產經營與管理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管理。

3.5專家機構

化工區應急辦負責建立處置化工區單元突發事件的專家庫,組織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爲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專家組參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預測預警

4.1預防預測

4.1.1各生產經營與管理單位要對本單位內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分析評估,加強風險管理,依法對各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評估和監控,有針對性地採取避免和降低風險措施,並定期進行檢查、督促。各企業每年要向化工區應急響應中心上報年度檢修計劃和應急演練計劃。

4.1.2化工區應急辦要不定期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突發事件預測分析,提出防範建議。必要時,組織相關單位協調落實防範措施並監督檢查。

4.2預警發佈與解除

4.2.1預警級別

化工區單元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區分爲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2預警發佈與解除

藍色或黃色預警資訊,由化工區應急響應中心按照化工區應急委指令,向各生產經營與管理單位發佈或宣佈解除,並報化工區應急委,由化工區應急委報市政府總值班室備案。

橙色或紅色預警資訊,由化工區應急委透過化工區應急響應中心,向各生產經營與管理單位發佈或宣佈解除,並報市政府總值班室備案。

化工區單元外區域性突發事件預警資訊(如氣象、地震、疫情預警等),由市相關部門發佈。化工區應急委透過化工區應急響應中心資訊平臺,完成市預警資訊的接收、轉發和宣佈解除。

4.3預警響應

4.3.1接到藍色或黃色預警資訊後,化工區單元各生產經營與管理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應急處置的準備工作,加強動態監測和崗位值守,並落實相應保障。

4.3.2接到橙色或紅色預警後,化工區單元各生產經營與管理單位領導立即到達指定位置;各相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增強防控力量,密切關注事件的發展動態;各項應急措施準備就緒。

5應急處置

5.1資訊報告與通報

5.1.1企業在生產運營中遇異常情況及停車檢修、重新開車等資訊,要及時嚮應急響應中心和化工區相關部門報告。

5.1.2發生突發事件後,事發單位要在接報後10分鐘內向化工區應急響應中心口頭報告,在1小時內向化工區應急委書面簡報;當事件處置告一段落時,要及時作出書面詳報。報上級主管部門的重大突發事件資訊,要同時或先行向化工區應急委報告。

5.1.3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化工區應急委必須在接報後半小時內口頭、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政府總值班室。

5.1.4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或特殊情況必須立即報告。

5.2即時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防止次生和衍生災害發生,及時消除或控制災害。同時,向上級報告情況。

5.3先期處置

市應急聯動中心或化工區應急響應中心接警後,要迅速組織、調度相關應急聯動隊伍趕赴現場實施先期處置,並及時向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5.4分級響應

5.4.1Ⅳ級響應

突發事件性質一般,規模較小,且影響範圍只涉及單個生產單位,不會影響其他單位生產安全執行,該生產單位能自主實施應急處置,不需要其他單位參與處置。

5.4.2Ⅲ級響應

突發事件性質較爲嚴重,規模較大,影響範圍涉及兩個生產單位,且各自無法單獨實施處置,事件已部分影響單位生產安全和正常執行,啓動Ⅲ級響應。化工區應急委負責組織指揮,化工區應急響應中心協調調度區域內應急力量聯動處置,根據需要,市應急聯動中心及時調動市應急聯動力量參與處置,化工區應急辦及時彙總處置情況報市政府總值班室。

5.4.3Ⅱ級響應

突發事件性質嚴重,規模大,且影響範圍波及單元區域內兩個以上生產單位,啓動Ⅱ級響應。化工區應急委和市應急聯動中心實施先期處置,並彙總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總值班室。成立相應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包括化工區指揮機構在內的全市應急力量進行聯動處置。

5.4.4Ⅰ級響應

突發事件特別嚴重,規模很大,且影響範圍涉及單元外圍地區,或已經造成大量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啓動Ⅰ級響應。立即成立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組織、指揮、調度全市應急力量和資源,統一實施應急處置。

5.5響應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應當採取下列措施: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2)制定並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

(3)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應急資源等;

(4)配合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化工區應急委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5.6資訊發佈

化工區應急委要在市政府新聞辦指導下,搞好突發事件的資訊發佈。資訊發佈要及時、客觀、準確、全面。

發生重、特大突發事件,化工區應急委要在1小時內向市政府新聞辦通報情況,由市政府新聞辦會同各相關部門搞好資訊發佈,並做好現場媒體活動的協調和引導工作。

5.7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由負責決定、發佈的機構宣佈解除應急響應狀態,轉入常態管理。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事發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件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6.2保險理賠

保險機構接報後要及時受理。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承保單位快速勘察並及時搞好理賠。

6.3調查評估

由安全監管部門會同事發地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損失、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負責向市政府提交書面調查報告。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化工區管委會負責組建化工區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業隊伍,主要包括專業搶險隊伍、專業救援隊伍、專家諮詢隊伍和志願者隊伍等。

7.2資訊保障

化工區管委會負責建立和完善化工區應急管理資訊平臺,及時收集、分析、處理和發佈突發事件相關資訊,實現對突發事件發展態勢的預測、預報和預警,爲化工區科學應對突發事件提供輔助決策資訊。

7.3通訊保障

化工區管委會負責建立跨部門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訊系統。建立無線應急廣播系統,在緊急情況下,化工區應急響應中心透過該系統發佈資訊,指引公共區域人員疏散撤離。

7.4交通保障

公安部門對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綠色通道”。道路設施受損時,化工區發展有限公司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搶修,儘快恢復良好狀態。化工區海域發生突發事件時,化工區應急響應中心要協助海事、邊防、邊檢等部門共同處置。

7.5醫療保障

化工區醫療中心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醫救的不同環節和需要,組織實施醫療救護。

7.6工程維護

化工區發展有限公司、中法水務公司、公共管廊公司、熱電聯供公司、天然氣公司、物業公司及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負責公用工程設施建設,組織實施對地面上公共管廊、管架和地下水、電、汽、天然氣等管網工程在非正常狀態下的執行與應急維護,制定相應應急預案,組織技術人員實施應急處置。

7.7治安保障

化工區公安部門負責組織救災現場的治安保衛和警戒,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維護秩序;必要應疏散人員,對重要場所、目標和設施加強防範保護。

7.8物資保障

化工區單元建立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確保應急救援所需物資器材的應急保障。化工區消防支隊負責消防物資的儲存和供應;化工區醫療中心負責急救藥品的儲存和供應;化工區防汛辦負責協調落實防汛物資儲備;各生產企業要保證一定數量救災物資和危險化學品救護裝備的儲存。應急物資的調用,按照《上海化學工業區應急資源管理規定》執行。

8預案管理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化工區管委會負責編制和解釋。

8.2預案修訂

化工區管委會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訂本預案。

8.3預案報備

相關單位結合本單位生產運營實際,根據本預案,制定突發事件救援和處置的配套實施方案,定位爲本預案的子預案,抄送化工區應急委備案。

8.4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化工區管委會組織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爲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