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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通用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通用5篇)

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1

爲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強化責任,確保師生食品衛生安全,及時正確地處置食物中毒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傷亡或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一、爲使搶救工作迅速、高效、有序開展,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

三、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人員後,應立刻停止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將事發情況報告部門安全工作負責人,相關責任人接到報告後迅速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2、學校醫務人員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治中毒人員,嚴重的及時送縣人民醫院救治。

3、安全保衛人員立刻封存、封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安全保衛人員和部門負責人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積極落實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5、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彙報。

6、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安全保衛工作

食堂保衛人員嚴守生活服務大樓,嚴防投毒等事故發生,外來人員未經學校後勤行政領導的批准,一律不允許進入食堂。

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2

食品衛生工作是學校安全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爲了確保我校全體師生食品衛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穩定,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一、食品衛生預防處理領導機構:

組長:王樹雲(校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預防措施:

爲了確保全校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學校必須加強對食品衛生安全的學習、宣傳、教育,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的教育、宣傳,堅持上好健康教育課,定期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安全知識教育。

2、教育學生講衛生,勤洗手、勤洗頭、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

3、教育學生堅持飯前便後洗手,堅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堅持“兩掃一揀”,每週進行一次大掃除,不留衛生死角。學校公共場所、食堂等堅持定期消毒,作好記載。

5、食堂採購食品必須在取得合法經營權的、手續齊全的正規經銷攤點定點採購。採購的蔬菜要新鮮,要用清水浸泡多次沖洗清除殘留農藥。不得加工變質腐爛的蔬菜,不得加工涼拌菜。每天堅持試嘗、留樣制度,並作好詳細、準確的記錄。

6、嚴禁他人隨意進出食堂,要有進出、檢查記錄,生熟食品存放要分開,熟食配餐間由專人負責。

7、從業人員加工食品時,必須穿戴清潔衛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不留長髮,不吸菸,要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8、小賣部出售的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有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不得出售變質、過期和不乾淨的食品。

9、嚴禁採購和加工黴爛變質、污染、未經檢疫的物品,特別是未經化驗鑑定許可的野生動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加工食用。

10、製作食品應當燒熟煮透。生熟食品應分開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應當分開,並有明顯標識,剩餘食品應冷藏保鮮,食用前應仔細檢查並高溫加熱。

11、食品儲藏櫃應當保持乾燥、陰涼、通風,防止食品黴爛變質,嚴禁將非食品、有毒物質與食品存放在一起。

12、每年化驗飲用水一次,蓄水池應當加蓋加鎖,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壞人投毒。

三、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學校是人羣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會和家庭的穩定。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後果不堪設想。爲了確保學校教育秩序的穩定和師生的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學校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1、如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學校行政領導迅速趕赴現場,及時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儘可能按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

2、立即用電話向市疾控中心、衛生執法監督所、市教育局、當地政府彙報,報告中毒情況、發生時間、主要症狀、中毒人數等。

3、全力保持學校的穩定,全體教職工統一認識、統一思想,作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羣衆的安撫解釋工作,避免教師、學生、家長和其他人員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亂。如懷疑是人爲投毒,應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告。

4、嘔吐有利於毒物排出,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學校安排人員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並派人到醫院守護中毒病人,有什麼情況便於及時彙報、解決和處理。

5、學校領導應派有關人員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場調查取證結束後,按照教育局、市衛生執法監督所的要求進行處理。

6、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要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工作,對發生食物中毒的學生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內容包括主要症狀、最早發病時間,如實說明24—48小時前的進餐情況等,做好學生思想工作,讓學生積極配合醫院醫務人員進行治療,遵守醫囑,爭取早日康復。

7、夥管處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師到現場,安撫本班學生,校醫到現場指導急救辦法。並由校長報教育局申請該班或全校停課。

8、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車能迅速運輸患者。後勤人員、保安到現場維持秩序,關閉校門,疏導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員涌入學校影響正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組織其餘學生回到教室,並從心理學角度疏導學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羣體臆病現象,等待學校領導的通知。

10、患者送往醫院後,當班行政、政教處人員留守學校外,其餘行政人員、涉及班的班主任應到醫院慰問、安撫患者。

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3

高校食堂的管理工作直接關係到學生的身體健康、安全和正常的學習與生活,關係到高校的`穩定,我們飲食服務中心全體炊管人員都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負起責任,強化監督管理,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按以下處理突發事件的預案採取緊急行動:

一、飲食服務中心負責人接到食堂報告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處理食物中毒(特別是化學性食物中毒)時應突出一個“快”字。及時處理不但對挽救病人生命十分重要,同時對控制事態的發展(特別是羣體中毒)更爲重要。

1、通知校醫或撥打“120”急救電話救治病人,妥善安置處理患者,解除其病痛;

2、及時向後勤保障處領導、分管校長等上級有關領導報告;

3、當中毒人數多、涉及面廣時,應協調各方力量,確保搶救工作有條不紊進行。要確保危重病人的搶救質量,加強對較輕病人的治療、觀察,並特別注意毒物對較輕病人的潛在危害。

二、在搶救病人的同時,爭取時間,組織人力,查清食物中毒的性質。如果延誤時間,現場情況有變,將不易查明。

1、事件相關食堂立即停止營業;

2、立即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

3、對可疑中毒食物進行封存和採樣,並將採樣食品送衛生防疫部門化驗;

4、診斷食物中毒要根據典型的臨牀表現及共餐同病的規律,找出真正的病因;

5、對可疑爲毒鼠強中毒者可進行血、尿及嘔吐物實驗室檢查。如檢出毒鼠強,對可疑刑事中毒案件應將情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6、保護現場,收集對違法者實施處罰的證據。

三、在進行緊急報告制度時,還應注意及時將情況向當地政府報告,以便取得政府的支援,根據事件控制情況的需要,建議政府組織衛生、醫療、醫藥、公安、工商、交通、郵電、廣播電視等部門採取相應的控制和預防措施。

四、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1、追回已售的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

2、對中毒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

3、根據不同的中毒食品,對中毒場所採取相應的消毒措施;

4、提出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措施和建議;

5、積累食物中毒資料,爲改善食品衛生管理提供依據。

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4

一、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進行完善。

2、強化督查。學校要以各項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實爲重點,結合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爲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做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內各項工作。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知識培訓等形式,豐富衛生安全知識,增強衛生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對照衛生、食堂設備設施配備標準,逐步落實衛生以及食品安全設施的配備。

二、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學校發生了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須迅速查清初步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級指令前,由學校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組織好救援行動。

學校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立即做好兩件事:一是立即將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當地醫院進行搶救(必要時撥打120請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關人羣食用相關食物,停止相關食品的生產,切實保護好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等),等候上級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的調查處理。

3、聯繫家長。學校發生了較嚴重的衛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爲發生。

4、人員調度。在接到學校的事故報告後,要迅速趕赴現場,統一調度安排應急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5、資訊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5

爲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及時處理在學校食堂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事件,建立完善有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的降低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特制定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界定

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火災、食物中毒、傳染病以及其它事件。

二、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加強食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指導思想,切實做好學校食堂安全預防工作,避免師生羣體性食物中毒、傳染病及其它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相關措施,定期檢查、瞭解學校食堂安全防範工作的執行情況,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2、如遇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採取果斷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具體協調、組織和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行動順利進行。

4、保證通訊暢通、做到報警及時、迅速,準確傳遞各種資訊。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1、確保突發事件預防工作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統一指導、層層落實、分區分塊、責任明確”的目標。

2、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學校食堂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組織突發事件預防教育學習(如:防火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檢查培訓、常見傳染病知識培訓等)活動,培養應急處理能力,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3、對食堂內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查,專項彙報,及時解決,並做好相關記錄。真正做到有領導、有組織、有落實、有排查、有反饋。

五、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

(一)火災

1、當接到火災資訊後,分管領導應迅速趕赴現場,察看火情,同時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2、分管領導應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滅火,疏散學校及其他人員,指導滅火人員選擇適當的滅火工具進行滅火。如果火勢難以控制,應及時撥打火警“119”報警。

3、儘快切斷臨近電源。

4、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火災報告後,應儘快趕赴現場,組織滅火工作,並積極聯繫其他相關部門,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

5、火勢撲滅後,組織人員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後處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

1、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A、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飲食服務中心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工作實際,汲取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教訓,加強安全防範工作。

B、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宣傳畫、安全教育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衛生知識,把食品衛生教育納入學校健康教育當中。

C、食品索證、用餐留樣,餐具及時消毒,確保食堂食品衛生安全。

2、發生食物中毒的處理程序

A、通報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分管領導應立即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聯系校醫院做好搶救準備,情況嚴重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B、處理安排

分管領導:在學校門口等待醫護人員的到來,說明中毒的基本過程。

領導小組成員:召集、帶領醫生到指定地點緊急救護;就近安排和集中中毒人員,做好安置工作。負責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3、原因調查

①保護現場,對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取樣,封存留樣;

②將留樣食物和現場提取到的食物樣品送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鑑定;

③分析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

4、情況彙報

根據事故處理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中毒原因及處理情況上報學校,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三)傳染病

1、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傳染病知識培訓(常見傳染病的病狀、傳染途徑或方式、預防傳染病的常用方法等)。

2、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定期檢查。

3、做好傳染病預防的宣傳工作,關注社會媒體對傳染病的社會公告及防治資訊。

(四)其它突發事件

其它突發事件是指學校食堂發生的水、電故障及其它建築事故。此類事件發生時,分管領導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對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與相關單位聯繫,儘快處理。重大事故要上報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協調處理。

六、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A、外來人員進出學校登記制度

B、爲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學校登記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用內線電話聯繫,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繫工作,當天值班教師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帶班領導聯繫。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經帶班領導批准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帶班領導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