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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篇

安全生產是國家的一項長期基本國策,是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基本保證,也是保證社會主義經濟發展,進一步實行改革開放的基本條件。因此,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下面由小編給大家整理年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年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1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爲確保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按照《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要求,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爲《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於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2.2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iii級事故災難(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50人傷害、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同時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爲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爲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並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公路建設、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公路科、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公路管理處、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應急救援職能組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下設三個應急救援職能組:

道路運輸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等企業負責人任成員。

工程建設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處長任副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和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相關副職、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等單位負責人任成員。

公路橋樑養護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兩縣交通局、兩縣公路段、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負責人任成員。

2.1.3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

2.1.4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爲第一責任人。

2.2主要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各縣(區)交通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

1.貫徹落實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制定應急救援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救援動態情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工作措施。

4.完成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2.2職能組職責

道路運輸組:具體負責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運輸管理處,負責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工程建設組:具體負責公路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組建搶險救援隊伍的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公路橋樑養護組:具體負責公路橋樑坍塌、斷裂、破損引發的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3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指導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優化配置應急資源、組織建設應急平臺、應急宣傳培訓等工作;險時主要承擔協調、跟蹤應急處置進展、應急值守、資訊傳達等工作。

三、風險分析及監控

3.1風險性分析

交通行業是容易發生羣死羣傷的行業,危險源和危險點主要集中在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機動車維修行業、出租車行業、公路和橋樑工程施工、公路養護與管理,以及人羣密集場所、加油站等重點行業和重點部位。

3.2分類

道路運輸領域的危險主要有:車輛碰撞、翻車、墜崖、失火、危險品泄漏以及污染、油罐車罐體爆炸、加油站起火爆炸等;場、站(停車場、客運站)發生火災、爆炸、坍塌、碰撞、踩蹋;

工程建設領域的危險主要有:倒塌、塌方、高空墜落、雷擊、電擊、車輛碰撞等;

公路橋樑養護領域的危險主要有:橋板斷裂、橋體坍塌等。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資訊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性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格按操作程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邏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的、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並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四、預警與響應

4.1預防與預警

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要展開風險分析,危險源監控,完善預警監測系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預報與預測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透過以下途徑,獲取預報資訊:

(1)經風險評估得出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

(2)各單位上報的預警資訊;

(3)各安全生產機構上報的資訊;

(4)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舉報電話。

4.3預警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根據預報資訊分析、判斷突發事故災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的發生、發展,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4.4應急準備

接到事發單位或有關部門事故報告資訊後,依據事故的發展態勢,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局長報告(即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2)通知相關部門;

(3)跟蹤事發單位應急處置動態。

五、事故災難報告程序及內容

5.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並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覈實後,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資訊報送後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並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5.2書面報告主要內容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報告單》(附後),並按要求上報。

六、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啓動

按照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爲主的原則,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根據事故的類別啓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響應程序。

符合下列條件時,經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決定,啓動本應急預案:

(1)發生i、ii、iii級突發事故;

(2)發生iv級突發事故,相關單位和企業請求市交通局給予支援或幫助;

(3)受市政府和省交通廳等部門應急聯動要求。

6.2應急處置

6.2.1階段性應急處置職責劃分

應急救援工作中,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未到現場時,由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政府及安監部門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上級機關採取措施之前由下級機關負責。

6.2.2應急響應過程

事故發生單位自救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求救、求助,並積極開展自救,組織遇險人員疏散和安置,以及危險貨物泄漏區域內的人員疏散。

啓動應急預案

接到事故災難報告後,市、縣兩級應急指揮系統開始啓動,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應積極協助、大力支援。建立通訊聯絡系統,保持24小時聯絡,做好值班記錄,周密安排應急救援工作。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落實上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決定;

2.迅速收集、整理、彙總事故救援的情況,及時報告;

3.負責同級政府有關辦事機構、有關主管部門和各交通部門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繫,必要時派出聯絡員參加同級政府、安監部門或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相關辦事機構工作;

4.協調交通系統各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七、善後處置

7.1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在積極搶救傷員的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查、取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目擊證人的登記覈定工作。

7.2善後處理

發生事故單位要積極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思想安撫工作,按有關規定和賠付標準,積極做好事故理賠工作,並儘快恢復生產。

7.3事故調查處理

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調查組的要求,選派有經驗的專家參與事故的調查、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和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

7.4落實防範措施

發生事故單位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針對事故情況和調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實具體防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1應急隊伍組建的原則

市、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按照“統籌規劃、規模適度、平急結合、專兼結合、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組建有各行業專家參加的應急救援隊伍。

8.2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2.1道路運輸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組建道路運輸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救援物資、搶險人員的運輸車輛,以及事故現場殘餘危險化學品的接駁和運輸的車輛。

8.2.2工程建設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負責組建公路工程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事故搶險機械設備的組織調運。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搶險機械設備(剷車、推土機、挖掘機等)和搶險物資趕赴現場,組織排險、搶修和救助,同時調動車輛搶救傷員。

8.2.3公路橋樑養護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負責組建公路橋樑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搶險救援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好代交通運輸部保管的戰備鋼樑,對橋樑坍塌、橋樑板斷裂等突發事故,積極組織人員隊伍和機械設備儘快恢復交通。

九、預案管理

9.1預案培訓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9.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9.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透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9.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局備案。

9.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十、附則

10.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10.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年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2

一.方案編制依據

1.施工組織設計

2.塔式起重機說明書

3.《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4.《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二.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爲了加強在現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落實建築施工安全管理,防範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水平。在發生安全事故時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防止因應急救援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造成事故二次傷害及擴大事故損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制定此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1.塔吊作業中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或未安裝限位裝置造成的事故。

2.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3.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或前後斷臂)及人員傷亡。

4.自然災害(如雷電、地震、颱風、暴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5.在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四.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以上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如果不採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巨大損失,而且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根據《建築塔吊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要求,必須落實做好塔吊安裝及拆除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有資質單位進行)及執行過程中規範管理:

(1)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3)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4)塔式起重機附牆杆件的佈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築物水平距離大於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着杆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製作,並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牆杆件。

(5)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迴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6)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並確認正常。

②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並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④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紮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兩臺及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於2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採取調整相鄰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迴轉限位裝置等措施,並制定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

⑥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⑦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應鬆開迴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於非工作狀態。

(7)爲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後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9)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項目總工審批後遵照執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

(11)塔吊安裝完成後,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安全事故的應急和救援

1.機構與職責

如果發生塔吊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項目部也應該根據已經制定好的應急機構成立項目部領導小組。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法人、生產副總、技術負責人及生產安全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司領導小組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繫,及時發佈現場資訊。

(2)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技術管理人員組成。並設定以下職能機構:通訊聯絡組、技術支援組搶險搶修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保衛組。應急小組的職責及分工如下:

1)組長(項目經理)職責

①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②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③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④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繫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⑤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⑥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①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②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③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④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爲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資訊。

3)通訊聯絡組職責

①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繫暢通、內外資訊反饋迅速;

②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③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援組職責

①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②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③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資訊資料。

5)保衛組職責

①保護受害人財產。

②設定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③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④搶救救援結束後,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①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②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③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④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①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②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③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後勤保障組職責

①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3.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爲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工程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資訊並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彙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啓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啓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後,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進階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後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後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3)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

5.應急救援

(1)接警與通知:如發生安全事故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要立即向項目經理彙報險情。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趕赴出事現場。

(2)指揮與控制:

1)首先搶救組和項目經理一起查明險情,商定搶救方案後,然後組織實施。

2)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並進行警戒不準閒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3)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

4)搶險組在排除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繫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紮,用擔架將傷員擡到車上送往醫院。

5)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後,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3)通訊

項目部必須將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於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4)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衛小組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5)人羣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5.6公共關係

項目部工程部爲事故資訊收集和發佈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工程部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資訊收集,並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部門、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六.現場事故後恢復及總結

必須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爲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項目部應對現場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包括應急救援內容、計劃、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及職責範圍、效果評估等。

年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3

一、總則

(一)目的

爲了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有可能發生在城區集中供熱系統的安全事故,保證安全、穩定和連續供熱,保護公衆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支援和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明確部門與供熱企業的職責,依法確定應急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

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東省供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本預案。

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城內供熱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具體包括:

(1)供熱生產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設備設施事故、重大鍋爐、壓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等;

(2)煤炭供應緊張影響正常供熱;

(3)因企業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造成區域停供或大面積停供。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任務

市政管理部門負責擬定本區城市供熱系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供熱企業負責制定本企業範圍內的供熱系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揮小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指揮小組組成:

組長:市政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市政管理局分管領導

成員:供熱管理辦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金安熱電有限公司經理、恆陽熱電有限公司經理、金泰熱力有限公司經理、大衆熱力有限公司經理、華暖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暖到家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晨旭熱力有限公司經理、龍城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春宇供暖有限公司經理、大源熱力有限公司經理、鑫誠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正大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泓利熱力有限公司經理、津源熱力有限公司經理、華龍熱力有限公司經理。

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當發生城市供熱突發事故時,指揮小組成員必須迅速到達指定崗位,指揮小組成員未在市內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由所在單位同志按職務排序遞補。

1.領導和協調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妥善處置重大事故和應急響應期間的重大問題,制定切實應急方案,儘快恢復正常供熱;

2.貫徹國家、省、市政府應急工作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訂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市政管理局有關科室和各供熱企業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援和支援;

3.及時瞭解掌握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市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4.負責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資訊的接受、覈實、處理、傳遞、通報、上報;

5.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6.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7.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的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三)指揮小組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1.指揮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局供熱辦主任、安全辦主任擔任,成員由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2.指揮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應急響應時,負責指揮小組正副組長、成員單位的聯絡,及時傳達指揮小組的指示。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與其他部門的聯絡。

(四)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供熱管理辦公室根據指揮組的指示,組織城市供熱專家赴事故發生地協助供熱應急工作;指導事故發生地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城市供熱設施的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按照指揮組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負責覈實上報的供熱系統情況;組織事故調查。

2.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與市政府應急機構及有關部門的聯繫,及時瞭解最新資訊,保證指揮小組正副組長及時參加市政府的有關會議;負責安排指揮小組辦公地點並通知指揮小組成員參加小組會議;審查供熱系統重大事故的資訊報道稿件,編制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情況簡報;組織全市供熱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佈工作。

3.各供熱企業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市政府、市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搶險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科學的、切合實際的搶險應急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訊工具,並定期組織演練。對熱用戶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及評估

(一)、管道爆裂,引起大量熱水泄漏;

(二)、鍋爐、壓力容器爆炸及引起的火災;

(三)、供熱用煤短缺,引起大面積停暖。

四、突發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第一受理人必須在10分鐘內將情況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副組長或組長。對可預見的影響供熱執行的事件,需提前20天以書面形式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

2、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簡要經過;

3、已經採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4、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聯絡方式。

(三)供熱管理辦公室應立即趕赴現場,搞好現場保護,維護好現場秩序。因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財產等原因,確需移動物品時,需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並拍好錄像,最大限度地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

五、應急處置

(一)基本應急。發生突發性重大事故時,應本着控制-報告-搶險的原則進行,並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接警者(或發現事故者)首先應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態擴大,並迅速向熱源單位、部門負責人及供熱企業應急辦公室報警,供熱企業應急辦公室迅速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警;

2、接到報警後,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供熱單位各專業搶險隊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擴大應急。當事故發生爲特別重大時或超出本級預案處置能力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請求支援,利用全市各種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三)應急結束。突發事件已經得到控制,重大險情已經排除,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後工作已有序展開,無事故發生,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六、後期處置

(一)事故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組織開展恢復重建工作,儘快恢復供熱,保障城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事故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組織供熱方面的專家和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範措施,並將調查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責任事故,必須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

七、應急保障

(一)通訊保障。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本預案啓動時與有關部門及現場工作組之間的聯絡。

(二)應急隊伍保障。供熱管理辦公室要組織建立供熱企業的專業搶險隊伍,按照事故性質成立蒸汽泄漏搶險隊、管道爆裂搶險隊、電氣事故搶險隊等事故搶險隊,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配使用,搶險隊工作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每支搶險隊中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3人。

(三)物資保障。供熱企業應提供本單位供熱設施設備情況,儲備常用備件。各專業搶險隊要配備應急救援物資,包括通訊工具、照明設備、通風機、切割機、防毒面具、滅火器材、電焊機、隔熱服、應急救援車輛等,並按規範要求儲備相應燃料。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並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八、附則

(一)應急演練。應急領導小組每年要結合往常供熱事故情況,組織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搶險隊人員、設備、設施配置情況;搶險隊反應能力及業務技能情況;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領導小組搶險指揮能力、業務技能;設備、設施、配件、材料準備情況以及預案可行性等有關情況。供熱企業每年都要針對各類事故定期組織4支搶險隊進行救援搶險演習。

(二)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供熱單位要牢固樹立防大災的意識,加強對重點部位、崗位、設備設施的檢查,防止鍋爐、汽機、發電機組、管道、換熱站等方面發生重大事故。要明確本單位危險源並建立檔案,加強重點部位的巡檢;建立並完善值班、檢查、例會等各項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保持與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繫,保證資訊能夠及時上傳下達。

(三)預案管理。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需要和演練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年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4

一、處置事件的組織

單位領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報告程序

1、單位領導。

2、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和上級衛生防疫部門。

三、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疑似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情況緊急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4、立即組織應急小分隊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級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報告。

四、注意事項

1、穩定職工人員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3、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4、發現職工有類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5、迅速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局報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員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9、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年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5

山洪災害防禦工作是一項事關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百姓生命財產的大事。爲貫徹以人爲本,提高我們應對和處置汛期山洪災害的能力,確保山洪災害的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少山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上級要求,針對我場山洪災害防禦工作的時機,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嚴格落實全縣防汛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繼續堅持“預防爲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突擊重點”的原則,大力加強山洪災害防禦工作的領導,規範工作秩序,切實提高全體水平,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爲我縣經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工作重點

1、加強對山洪多發地段的巡邏檢查,汛期巡查不少於15次,設立山洪地段警示牌,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一旦降雨量達100毫米,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對措施,組織居民避讓和轉移。

2、山洪災害隱患點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有條件的要進行治理,暫沒有條件的,也要知道治理規劃,採取簡易的工作措施和防範措施,以遏制、減緩險情。

三、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山洪災害防禦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把山洪災害防禦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對本單位的山洪災害安全工作負責,抓緊研究和制訂工作方案,做出全面部署,按照責任分工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對辦事敷衍、工作拖拉、措施不力導致山洪災害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2、密切配合,齊查共管。配合本場山洪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加強協調,及時上報,強化資訊交流和溝通,形成合力。

3、做好羣衆的宣傳教育工作。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要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增強廣大人民的山洪災害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社會會氛圍。

標籤:年度 應急 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