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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應急預案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爲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交通運輸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xx〕3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和《天津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津政辦發〔20xx〕54號),結合本市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爲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批、發佈、備案、宣傳、培訓、演練、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制定、依法規範、功能齊全、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當納入本行業績效管理考評體系。

第二章應急預案體系

第六條天津市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及相關單位子預案組成。

第七條總體應急預案

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及總體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委應對特別重大或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規範性檔案和應對較大和一般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指導性檔案,由市交通運輸委制定並公佈實施,報市政府部門備案。

第八條專項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委爲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而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涉及公路橋樑氣象災害、水災與地質災害、地震災害、重點物資運輸、危險貨物運輸、重點交通樞紐的人員疏散、施工安全、特大橋樑安全事故、特長隧道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方面。

(一)專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各相關單位編制,報市交通運輸委批准公佈實施。

(二)各專項應急預案要詳細制定各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響應措施,明確專項應急機構及相關負責人、聯繫人,並及時更新和公佈。

第九條專項預案子預案

由市交通運輸委相關部門或其下屬有關單位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各部門職能職責,爲應對該專項特定突發事件而編制的應急預案,子預案的編制以特定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措施爲主,注重操作性、適應性、實用性。

第三章應急預案編制

第十條應急預案編制的格式規範,一般應符合市政府部門及市交通運輸委的公文規範要求。

第十一條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編制應急預案應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國家、本市及市交通運輸委有關規定

(二)體現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調聯動的編制原則。

(三)加強相關地區、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保持應急預案間的銜接配合。

(四)符合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際,適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風險狀況和具備的應急能力。

(五)要素齊全、內容完整、行文簡潔規範,應急措施科學、具體,操作性強。

(六)有涉密內容的,應標註密級,嚴格按照保密規定管理。

第十二條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編制的應急預案一般應包括:總則、組織體系、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後期處置、應急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練等。

第十三條預案的編制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職能分工和工作實際,成立預案編制工作組,收集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應急預案、典型事故資料等,對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存在的風險源開展風險評估,充分調研分析應急資源,對應急能力實施客觀評估,資料大全《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充分徵求相關單位意見,並組織行業專家進行評審,根據評審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後以部門或單位正式檔案的形式頒佈實施。

第四章應急預案審批、發佈和備案

第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規定,組織應急預案報審、發佈和備案等事項。

第十六條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經徵求有關監管部門和專家意見後,由市交通運輸委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委應急辦)提出編制說明,報送市交通運輸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審定後,提請市交通運輸委主任辦公會審議,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名義印發。

第十七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經委應急辦審覈後,由牽頭起草單位報交委分管領導審定,必要時經市交通運輸委主任辦公會審議,以行業監管機構名義印發。

第十八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在提交委應急辦審覈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編制或修訂背景、依據、過程及主要內容等。

(二)徵求意見和對反饋意見的採納情況,對分歧意見的處理結果和依據。

(三)應予以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子預案由各單位自行編制,由行業主管部門審覈,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定後,以本單位名義印發。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後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報送市應急辦、交通部備案。

(二)各區交通運輸總體應急預案報送市交通運輸委備案。

(三)交通運輸企業突發事件預案是由各交通運輸企業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編制,報行業監管部門備案。

(四)應急預案備案應當同時報送紙質文字和電子文字。

第五章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第二十一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公開發布非涉密的應急預案或應急預案簡本,普及應急預案常識。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製作有關應急預案宣傳資料,向公衆免費發放。

第二十二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應將應急預案培訓作爲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幹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幹部日常培訓內容。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透過編髮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第二十三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應建立完善應急預案演練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演練計劃,適時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至少演練1次,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開展;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2年至少演練1次;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子預案每年至少演練1次。

第二十四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應急預案修訂

第二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範管理。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爲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佈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視情簡化。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指導本市行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規劃,督促指導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落實。各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區行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轄區內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

第二十九條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指導各專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市交通運輸委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綜合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各區交通運輸部門要明確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同志,併爲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批、發佈、備案、演練、修訂、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提供經費等必要保障。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和依據

爲確保我縣在發生公路交通洪澇災害時能夠及時、有效保障公路橋樑通行,對損壞路段、橋涵和其它交通設施實施及時修復,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減輕公路橋樑災害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抗旱條例》、《國家防洪抗旱緊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交通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系統防汛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適用於自然不可抗力或是人爲因素導致的公路橋樑洪水、暴雨、漬澇等災害事件的防禦和處置。

3、工作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預防洪澇災害和強化公路、橋樑排水設施的安全管理放在防洪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和險情,認真做好各項安全防範工作。

(2)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災情的發展情況和對公路設施現狀的影響,科學管理,優化調度,保障安全。並以實施緊急救援爲重點,以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爲依託,整合資源,形成合力。

(3)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和公路及橋樑險情,應快速反應,組織人員、機械全力搶險救災,最大程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分級負責、加強督察。公路橋樑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相關單位、部門要齊抓共管,各司職責,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造成嚴重損失和後果的要依法追責問責,嚴肅處理。

二、組織領導及部門職責

局防汛抗旱應急組織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組組成。

1、指揮決策機構爲光山縣交通運輸局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敖日明;副組長:楊長江、胡宗福、周文志;成員:周泉江、李青、胡東昇、孟凡輝、潘雨、何健、劉斌。

主要職責:

(1)在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防汛抗旱工作,協調處理相關事項;

(2)部署和組織本系統防汛督查和人員物資、機械車輛準備儲備,督促檢查水毀公路、橋涵的修復,解決影響交通安全的有關問題;

(3)制訂和組織實施防洪搶險工作方案和預案,並上報指揮決策機構,貫徹執行上級防汛調度指令;

(4)負責本單位防汛經費和應急物資、車輛機械的計劃、管理、調度,以及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調配;

(5)開展防汛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搶險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

(6)研究解決有關防汛搶險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事項。

2、綜合協調機構是防汛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股,聯繫人:何健;辦公室成員由局屬各單位分管安全領導組成。

主要職責:

(1)向各工作組傳達上級部門以及防汛指揮中心的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到位;

(2)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資訊報告,及時向防汛領導小組報告;

(3)負責災情和突發公共事件工作資訊的發佈;

(4)及時收集彙總各種工作資訊,綜合有效評估災情,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災情和防汛抗旱工作具體情況;

(5)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具體工作組。

根據工作需要領導小組下設2個工作組,分別爲:搶險恢復組、轉移安置和後勤保障組。

(1)搶險恢復組

搶險恢復組由公路局和農村公路管理所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因災損毀、堵塞公路的修復、疏通工作,保障交通運輸暢通;當路面、橋涵沖毀或中斷時,要立即修復便道,確保車輛安全透過;負責對易受洪水威脅的公路、橋樑以及危橋、險橋等交通設施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巡視,排除安全隱患,及時維修和加固,確保安全度汛;負責完善危橋、險橋、易發生水毀路段的應急搶險預案;負責對重點橋涵、邊溝、河道等排水構造物的維護和巡視,確保排水暢通;負責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工程施工現場的防汛工作,儘量避免施工材料、機械設備財產損失。災情過後,要儘快對受影響的路段、橋樑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儘快恢復災情損壞的水毀路段,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2)轉移安置和後勤保障組

轉移安置和後勤保障組由執法所、運管局、海事處、汽運總公司、光山客運公司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人、車、物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協助公路交通救災物資的運送,組織機械、車輛、人員搶險救援。

三、汛情分級

共分爲四級:

(1)Ⅳ級藍色預警

a、5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低於150毫米;

b、發生局部性的洪澇災情,災情繼續發展;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有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發生一般洪水或局部中小洪水時,重點地區大部分尚在防禦標準範圍內。

(2)Ⅲ級黃色預警

a、5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低於20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00毫米;

b、縣境內發生5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有可能潰壩或已垮壩。

即重點地區已接近防禦標準,一般地區已超過防禦標準。

(3)Ⅱ級橙色預警

a、10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200毫米,低於2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50毫米;

b、縣境內發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縣境幹流發生5年一遇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大部分地區已超過防禦標準。

(4)Ⅰ級紅色預警

a、10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2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200毫米;

b、縣境內發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縣境幹流發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發洪地區大部分已大大超過防禦標準。

四、防汛處置措施

1、一般汛情(Ⅳ級藍色預警)的處置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及時掌握汛情,主持汛情會商;組織防汛趨勢分析,提出對策措施;督察有關部門做好防禦洪水準備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汛情;及時傳達上級防汛指揮部部署、指令、意見,並督促實施。

局防汛辦公室:負責人進崗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及時做好資訊彙總和傳達報送工作。

2、較大汛情(Ⅲ級黃色預警)的處置

領導小組正、副組長進崗到位,並做好以下工作:主持汛情會商,研究調度方案;根據汛情趨勢,分析可能造成的災害,制定對策;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汛情、災情和抗洪搶險意見,及時向上級部門通報情況。

工作組、防汛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搶修被損壞的公路、橋涵等設施或開通臨時便道,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交通暢通,並及時向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彙報防汛工作開展情況。

3、重大汛情(Ⅱ級橙色預警)的處置

交通系統防汛領導小組正、副組長進崗到位,並做好以下工作:主持召開緊急會議,指揮抗洪搶險工作;組織救災救援工作;主持汛情會商,研究制定對應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工作組、搶險防汛隊伍進崗到位。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檢查排查公路橋樑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並明確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

4、特別重大汛情(Ⅰ級紅色警報)的處置

防汛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防汛指揮部擴大會議,通報汛情、災情,部署抗洪救災工作;宣佈進入緊急狀態;決定實施重大突發險情的搶險方案;決定特大洪水搶險救災的其他重要事項。

全部工作組進崗到位,各司其職,做好抗洪搶險工作。

五、宣傳報道

局防汛辦公室應按照縣防汛指揮部的部署,及時進行抗洪搶險的宣傳報道,負責向公衆發佈災情及抗洪搶險等有關資訊,上報有關災情動態。重大災情宣傳報導、報道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次生災害處理

在災區易發生災害的道路和橋樑,要採取必要措施,加強檢測、預報、預防和治理,防止災情擴大,減輕財產損失或消除災害隱患。

七、預案的宣傳教育和演練

局屬各單位要制訂相應的防汛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組織搶險救援和協助轉移等工作要切合實際,詳實具體,便捷運作。要加強宣傳教育,大力開展應急救援和轉移安置演練活動,增強廣大幹部羣衆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幹部羣衆應急反應能力意識。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務至上”的總體要求,積極應對春運可能出現的大規模惡意停運、突發客流高峯嚴重滯客、車輛事故、路阻及自然災害侵襲,以最快的速度,盡最大的努力,消除春運突發事件或車輛事故的影響,讓廣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滿意,確保我市春運工作安全有序暢通。

二、組織領導

爲及時處置春運突發事件,局成立春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劉德英局長任組長,俞之偉副局長任副組長,局辦公室、工程科、行業科,市運管所、公路段、港航處,市交通投資公司、隧道管理中心及有關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爲成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行業科,由董亞波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春運突發情況組織、協調、處置等工作。

春運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立即啓動本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主要成員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實施組織指揮、協調處置。

三、突發事件預測

我市轄區內春運客流多爲短途客運,根據往年春運工作情況和今年春運工作特點,可能會出現以下突發事件:一是客流高峯期部分客運和公交線路沿途旅客乘車難,出現滯留現象。二是出現大霧、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造成道路無法通車或公路受阻情況。三是個別春運車輛發生故障或肇事,滯留旅客需應急疏送。四是個別線路或出租車因各種原因,出現大規模惡意停運、停運現象。五是春節前後,正值各級“兩會”召開之際,客運場站、公交車輛是恐怖的分子襲擊的目標,有可能發生恐怖暴力事件。六是出現燃料短缺,影響營運車輛執行。七是春運正值人員流動高峯,可能發生疾病傳染等情況。

四、應急車輛及物資準備

公路搶險應急車輛及物資由市公路段負責落實(附件1);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由市運管所協調有關運輸企業落實解決,其中,應急客車20輛(附件2),應急貨車10輛(附件3)。

五、應急處置措施

1、客流高峯期部分客運和公交線路出現旅客滯留現象。一旦發生旅客滯留現象,市運管所立即協調有關客運和公交企業,調度相應客運車輛,疏運滯留旅客。滯留旅客數量較多時,立即啓用應急機動運力,確保旅客運輸零滯留。山區道路根據需要增加公交班次,以作沿途旅客往返之用,並根據需求做好公交車輛接駁工作。

責任單位:市運管所、各有關運輸企業

2、出現大霧、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道路無法通行。如出現雨雪、冰凍、大霧等惡劣天氣,各單位嚴格按照《xx市交通運輸行業雨雪冰凍應急保障預案》規定予以執行。山區道路確實無法通車,爲確保安全,應及時封道,停開客運車輛。市公路段道路應急搶修中心及時組織清理冰雪,疏通道路;市運管所通知相關運輸企業停開班車,並密切關注天氣變化,一旦條件允許,要立即恢復通車,力爭短時間內疏運滯留旅客。如出現道路、橋樑、隧道積雪結冰、嚴重損壞等情況,由市公路段、隧道管理中心組織應急搶修人員及時進行處置,保障道路安全暢通。受高速公路春節假期小車免費通行政策影響,如在高速公路進出口出現車輛擁阻情況,由市公路段協調交警部門疏通道路,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如在風景區周邊出現遊客、車輛受阻情況,由市運管所協助交警部門疏通道路,安排運力疏運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