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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錦集10篇

協議書1.67W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調解協議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錦集10篇

調解協議書 篇1

一、調解成爲必經程序

發生林權爭議,應當透過協商、調解方式解決;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行政調處;對人民政府處理決定不服的,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第五條)

二、權屬憑證的證據效力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是林權爭議的處理依據。

當事人未取得前款規定的證書的,1981年至1983年開展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工作時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山權林權所有證、自留山證,以及之後依法變更的林木林地權屬證書,是林權爭議的處理依據。(第九條)

(二)沒有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處理依據的,下列材料可以作爲調處林權爭議的權屬來源證據:

1、土地改革時期依法取得的土地房產所有證、登記發證的檔案清冊或者林權登記的土地清冊;

2、1961年至1963年將勞(動)力、土地、耕畜、農具四項固定給生產小隊使用的時期,確定林木林地權屬歸集體組織所有或者歸農民個人使用的憑證、決議、決定、登記清冊和其他檔案材料;

3、國有單位設立時,經依法批准或者上級部門指定設計單位制定的確定經營管理範圍的總體設計任務書、規劃書及其設計文字;

4、國家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主持簽訂的生效的調解協議書;

5、各級人民政府作出的生效的處理決定書、行政複議決定書,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裁定書、判決書和調解書;

6、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批准徵用、使用、劃撥、出讓林地的有關說明書、補償協議書、補償清單和交付有關價款的憑證;

7、林木林地權屬登記換髮證以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臺帳;

8、1986年至1992年土地詳查時期,土地權利人之間簽訂的土地權屬界線覈定書及附圖;

9、當事人之間的協議書或者贈與憑證;

10、當事人管理使用林木林地的有關憑證和事實狀況證明;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據。(第十條)

(三)當事人提供的權屬憑證與發證機關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不一致的,以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爲準,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確有錯誤的除外。(第十四條)

(四)對當事人提供的權屬憑證提出異議的,可以透過司法鑑定確定真僞。鑑定權屬憑證爲真實的,費用由主張方承擔;鑑定權屬憑證爲虛假的,費用由出具虛假憑證方承擔。鑑定期間不計入調處期限。(第十六條)

三、調處程序和工作規範

(一)發生林權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林木林地權屬所在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收到申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依法組織調解。

當事人可以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佈的林權爭議調解員名單中選擇調解員,或者選擇當事人均認可的其他人,由調處機構協調進行調解;經當事人同意,調處機構可以推薦調解員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簽訂協議書。林權爭議調解員參與調解的交通勞務費由調處機構支付。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請行政調處。(第三十四條)

(二)林權爭議受理後,調處機構應當及時組織調解,調解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情況複雜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並書面告知當事人延期理由。

調解期限自被申請人提交書面答覆和有關證明材料之日起算,被申請人逾期未提交書面答覆和有關證明材料的,自答覆期限屆滿之日起算。(第三十五條)

(三)林權爭議行政調解期限屆滿仍未達成協議的,調處機構應當提出處理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下達《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書》,決定書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途徑和期限。

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自行政調解期限屆滿之日起算。情況複雜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並書面告知當事人延期理由。(第四十條)

(四)人民政府及其調處機構應當在林權爭議調處工作辦結時,告知權利人憑生效的林權爭議調解協議書、處理決定書、複議決定書或者人民法院的裁決書、判決書等文書依法辦理林木林地的不動產權登記。(第四十四條)

四、強化問責追究,解決不作爲亂作爲的問題

(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林權爭議申請不受理的;

2、在受理、調處林權爭議過程中,未向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3、在林權爭議期間,違反規定發放林木林地權屬證書、林木採伐許可證、生態公益林損失性補償資金,辦理相關林木林地權屬變更手續和批准使用林地的;

4、僞造、變造林木林地權屬憑證,或者協助、指使他人僞造、變造林木林地權屬憑證的;

5、未按照規定時限調解和處理林權爭議造成不良後果的;

6、在林權爭議調處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行政機關負責人負有領導責任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二條)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僞造、變造權屬憑證等有關證明材料的;

2、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人數衆多拒不按規定推舉代表擾亂調處活動的;

3、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被調查單位或者個人僞造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的;

4、違反本條例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阻礙林權爭議調處工作,或者以林權爭議爲由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人身等權利的。(第五十三條)

調解協議書 篇2

甲方:貴州農熠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黃成枝 身份證號:52020219570XX44727 乙方兒子:張保家 身份證號:5202021983XX188913 乙方兒媳:唐豔 身份證號:5225301988XX013348

乙方於20xx年5月3日,在甲方大棚上班時,因工作失誤,造成右大腿受傷,導致“ 右側股骨下段骨折”。雙方均認可該次事故爲工傷。爲了解決雙方的勞動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傷待遇賠償金陸萬貳仟(¥62000.00)元,於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打入乙方貴州農村信用社帳戶622893 0001 00160636 1。該賠償金包括:①乙方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護理費用、③住院伙食補助費、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⑤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⑥傷殘就業補助金、⑦營養費、⑧繼續醫療費用、⑨其他因本次事故應當支付的費用。

二、在支付上述費用後,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願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係。

四、乙方住院期間向甲方暫借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出院時退回8666.71元),用於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醫療費用已在本協議第一條中的賠償金中作出補償。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支付賠償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協議第二條履行之情形出現,視爲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000元。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認可沒有欺詐、脅迫、引誘或趁人之危等不誠實信用之情形。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滑石鄉調解委員會、巖腳村村民調解委員會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滑石鄉調解委員會、巖腳村村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甲 方: (籤 名) 乙方: (籤 名)

滑石鄉調解委員會: (蓋 章) (籤 名)

巖腳村村民調解委員會: (蓋 章) (籤 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3

甲方代表:性別,出生年月,民族,

職業,住址,身份證

號,聯繫電話:

乙方羅顯朋,性別男,出生年月,民族,職業,

住址,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糾紛簡要情況:

經雙方當事人申請,油溪鄉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組織雙方對此

糾紛進行調處,經協商,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當事人簽名

本協議一式份,雙方當事人、及油溪鄉

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各存一份,自雙方簽字之後生效。

當事人簽名(蓋章)

當事人簽名(蓋章)

調解員簽名:

在場人簽名:

油溪鄉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

xx年xx月xx日

調解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

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騎摩托車不小心撞傷乙方後,甲方及時履行報警和救助義務,並支付了乙方就醫、康復冶療、生活補助、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45000元(大寫:肆萬伍仟元整),目前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解決,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及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並徵得處理交通事故的大安交警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

二、在甲方支付人民幣18000元后,乙方保證今後絕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種名義補助、補償等費用,後續事宜及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

三、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18000元后,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乙方承諾不再提起任何與此事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也放棄向司法機關提起針對本協議的任何訴訟權利,以後因此事衍生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是雙方共同協商議定,甲乙雙方已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完全明白本協議內容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均對此表示理解並尊重本協議所達成目的,甲乙雙方對此處理結果完全同意。

五、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損害賠償金時,必須同時將所有的醫療費用票據、病案材料、其他費用票據、各相關證件等全部交付給甲方,

並保證票據材料的真實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失敗,乙方應雙倍退還不實部分,在甲方向投保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票據等資料。

六、本協議爲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爲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並且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立即成立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管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交管部門: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5

簡要案情

20ZZ年9月26日晚甲乙雙方及職工因故發生糾紛並引起互毆雙方各有受傷但乙方受傷相對較重爲妥善解決此事雙方依據浙江省進階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關於當前辦理輕傷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特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一 、雙方就各自不理智行爲表示遺憾並向對方表示道歉和相互諒解。

二 、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一次補償乙方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等各種損失共計陸萬陸仟元整60000.00元醫療費等乙方痊癒後按實結算。本補償已包括了乙方所有損失。

三 、乙方請求公安機關不再處理本案並不再追究甲方所有法律責任。

四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互不干涉任何一方不得再就本案滋生他事。

五 、本協議一式三份公安機關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根據刑事訴訟規定,刑事案件的起訴分爲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輕傷害案件可以自訴,重傷害案件必須公訴,沒有一點成爲自訴案件的可能。

2、自訴案件自訴人與被告人可以自行各解,法院也可以進行調解,無論是當事人自行調解,還是法院進行調解,只要調解、調解成功,自訴人都有撤訴的權利。當事人之間進行調解或者法院進行調解是指案件起訴到法院之後的事,這不叫私了。所謂私了,就是指案件未經公安司法機關處理,而是當事人雙方私下的`進行和解或調解。如果不是嚴重的刑事犯罪,當事人之間均可以私了,但是如果構成嚴重刑事犯罪,當事人之間私了是無效和違法的。

3、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首先移送檢察院批捕科(又叫偵監科),由批捕科進行審查決定是否予以批准逮捕,如果不構成犯罪或者屬於自訴案件,檢察院只能把案件退回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者移送法院作爲自訴案件進行處理。當然,公安機關也可以撤銷案件,並告知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訴。此時公安機關已經不應再進行調解,如果案件到了法院,當然可以進行調解(一般是就民事賠償部分進行調解,刑事責任部分不可能進行調解。社會上所說的刑事案件調解好了,是指民事賠償部分調解好,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了。自訴案件如果民事賠償部分調解好,被告人一般都會要求自訴人撤訴,此時法院不要求再對刑事部分進行審理了。公訴案件被告人與被害人就民事賠償調解達成協議後,被告人一方往往會要求被害人一方出具書面的諒解書,同時由被害人提出要求法院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4、如果經調解達成協議,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以下內容:一是雙方當事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況;二是協議的具體內容,如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多少錢、以後因此事永無糾紛、要求司法機關對被告人從輕處罰或者適用緩刑,如果是自訴案件可以要求自訴人撤訴等;三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捺指印。關鍵注意:賠償錢數、永無糾紛、表示諒解、要求從輕處理這幾個方面。調解協議就按照上述內容進行寫就行了,無需贅述。

5、是否在公安機關協調下進行均可以,但是調解結果及相關手續必須交到辦案單位的承辦人。

6、調解好的案件必須要有協議書、諒解書、收條。

調解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

甲乙雙方根據《處理條例》之規定,經協商,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患者基本情況:

1、排除了對責任人的追究。由於和解無須、甚至也無法嚴格堅持法律規則,和解把糾紛主體的意志置於判斷糾紛主體行爲合法性以及處置糾紛權益關係的法律規則之上。因此,儘管和解可以消除糾紛,,但其卻也常常排斥了本應介入的公權力機關對相關責任人的追究。這一問題在醫療事故和解中表現得尤爲明顯。由於醫療事故往往存在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競合,在發生競合情況下,當事人間的和解可能就排斥了衛生行政部門和檢察機關對相關主體的責任追究,從而使責任人逃避法律制裁。實踐中,限制這種消極影響的辦法是爲透過和解解決劃定恰當的適用範圍,規定屬於行政機關和檢察機關職權範圍內的事項不適用和解。

2、透過和解解決醫療糾紛的侷限性還表現在其他方面:

(1)運作中的隨意性使得人們對和解的公平性、合法性信心不足。

(2)和解協議效力不足也容易導致更大的風險和重複成本。

因此,在透過和解解決醫療糾紛的時候,應一方面鼓勵醫療糾紛當事人採用要式和解協議,並透過公證或擔保等形式以加強和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應協調和解和其他醫療糾紛解決方式之間的銜接,一旦和解破裂就及時透過其他糾紛解決方式解決醫療糾紛,如此才能更好的發揮和解在醫療糾紛解決過程中的作用。

姓名: 年齡: 性別: 籍貫: 住 址:

身份證號: 住院號:

疾病診斷:

治療結果:

二、 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三、 醫療事故原因

四、 賠償數額

1、醫療費: 元;

2、誤工費: 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 元;

4、陪護費: 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 元;

6、殘疾用具費: 元;

7、喪葬費: 元;

8、被撫養人生活費: 元;

9、交通費: 元;

10、住宿費: 元;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元;

12、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

住宿費: 元(不超過2人)

合計: 元

五、 償款給付時間:

六、 違約責任

七、 其他

1、 出院處理:

2、 如爲死亡患者,屍體處理

3、 其他

八、 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見證人:

日期:

調解協議書 篇7

甲方:×××人民醫院

乙方:死者家屬。

患者,×××女,52歲,住××××,因病於20xx年11月15日16:00收入二內科,因搶救無效於16:35分高死亡,家屬對其治療措施持有異議而與院方發生糾紛,家屬方不同意行司法鑑定或醫療事故鑑定程序,要求與院方協調解決問題,經區衛生局領導主持協商調解,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一次性給與糾紛調解費壹萬四千元作爲本次糾紛的最終了解。

2、本調解協議書是雙方真是意思的表達,時間瞭解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尋釁滋事,再次提出任何要求,否則,由違約方承擔一切後果。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調解協議書 篇8

肇事賠償方: ,身份證號: 。所駕車號: 受害方:

20xx年7月31日21時10分許,肇事方駕駛“雲A666G7”號轎車停放在柏果金雷賓館B樓西南面的坡上,在無人駕駛的情況下滑行與受害方敖晶停放在金雷賓館B樓旁邊的“雲D777KA”相撞,造成敖晶的“雲D777KA”轎車損壞。

事故發生後,經盤縣交通警察大隊進行現場勘察,於20xx年7月31日以“第520222820xx00279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作出認定:“桂俊勇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敖晶無責任”。

現經柏果鎮綜合治理辦公室主持雙方調解,雙方就相關賠償問題,自願達成本協議:

一、車輛修理及費用負擔:

由肇事方桂俊勇在本協議簽訂後兩日內負責將敖晶受損害的車輛送到有資質的轎車修理廠家進行修復。修復車輛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桂俊勇負擔。

二、車輛修復期限:

肇事方桂俊勇應當在20xx年8月16日前將前述車輛修復後完好地交付給受損害方敖晶。其修復標準以“4S店”確定爲準。雙方確定本車修理廠家爲《柏果萬通修理廠》。車輛修復後,由肇事方及時通知受損害方在《萬通修理廠》進行現場驗收,並交付受損方敖晶。

三、車輛受損貶值補償金

肇事方除前述負責修復車輛外,另一次性補償給車輛受損害方敖晶人民幣叄萬伍仟陸佰元(¥35600.00),作爲因新車受損貶值的補償。此款在本協議簽訂時當場給付,給付後由受損方敖晶出具收款收條。

四、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誠信守約,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否則承擔另一方所造成損失的200%損失賠償責任。

五、其他約定:

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各自自覺履行約定,不得互相糾纏。否則承擔所產生的不利後果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調解主持單位存檔一份,並自簽字署名之日起生效。

協議雙方(簽章): 肇事方擔保人:

簽訂日期:

調解協議書 篇9

我武江,今年46歲,於20xx年8月14號傍晚約6時左右在八小附近髮廊裏被狗咬(原因的細節過情當晚以在白沙派出所裏有備案)

當時馬上去紅十字會醫院救治,經紅會確診爲嚴重狗只咬傷,傷及小腳處一手指被狗咬到見脂肉(評見醫院病歷證明)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侵權責任法》規定,飼養動物致人傷害的由動物飼養者承擔賠償責任,何況是因爲當時爲救小女孩,事發後,對方積極表態說,就爲了救我女兒你被狗咬我也願意賠償醫療費用,在此我感到欣慰,但鑑於狂犬病爲100%病發致人死亡病案,並現在致我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由於傷口比較大的問題,現不能上班工作,後繼相關醫院費用等一系列問題,特立此調解協議。協議如下:

1、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由狗主方負責全部支付。

2、因請假停工在家休養期間,由狗主方負責全部支付,(雙方已協調好一次性補償武江20xx元)

3、如果我日後就此次被狗咬事故而出現後遺症,狗主方仍需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和義務。

以上經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協議,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各持一份爲證,派出所備案一份。

被狗傷害方:狗主方:身份證號碼:電話:電話:

地址:

xx年xx月xx日

調解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年齡:____住址: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年齡:____住址: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年齡:____住址:____身份證號碼:

丁方:____年齡:____住址: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各方實際情況,就xx年____月____日發生在____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經各方協商,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各方確認甲方於xx年**月____日在工作____中於____工地受傷,後丙方墊付甲方____萬元用於其治療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二、甲方於xx年**日治療終結出院,繼續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三、就前述甲方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各方同意按一下比例劃分各方責任,即____方責任爲____%,____方責任爲____%,____方責任爲____%;

四、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業已發生和將來發生的與此事有關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後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以及一切補償和賠償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____萬元____);____方支付____方墊付甲方的各種費用____元(大寫:____萬元),甲方以及甲方有關親屬、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變相的方式以此事爲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請求,至此,各方之間在履行本協議後相互之間不再有任何債權債務糾紛。

五、、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各方身份證複印件、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複印件爲本協議書附件。

甲方(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