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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生校外住宿協議書

協議書5.18K

在生活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有關學生校外住宿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學生校外住宿協議書

有關學生校外住宿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爲了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進一步加強學生管理,確保學生住宿安全,我校本期要求九年級學生一律住校,特殊情況不願住校者,甲、乙雙方應就學生在校外住宿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申請在校外住宿系本人自願,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乙方按規定審批。

第二條:甲方所填寫申請審批表的內容全部屬實,如有隱瞞或欺騙,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第三條:甲方應定期主動向乙方彙報其在外住宿情況。

第四條:凡因甲方被監護人在外住宿聯繫不暢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乙方可對在外住宿的學生進行教育,並可根據學校及乙方特殊工作要求,隨時終止學生申請,並督促學生返校住宿。

第六條:乙方應當對在外住宿學生進行法制與紀律教育,加強對學生的人身、財產和飲食衛生等安全教育,甲方及其被監護人必須積極配合並嚴格遵守。乙方對其在外住宿期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概不負責任。甲方被監護人在外住宿期間發生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等造成的損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補充條款:

1、

2、

第八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到甲方申請在外居住時間結束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學生:

家長電話:

公章:

住宿電話:

詳細住宿地址及戶主姓名:

有關學生校外住宿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乙方系我院班學生,因向甲方提出走讀申請。甲方經與學生本人談話,並徵得學生家長同意後,同意乙方校外住宿。爲督促乙方養成良好的校外生活習慣,不斷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加強自律,順利完成學業,現就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校外生活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不得以方便校外生活、實踐等爲由違反校紀校規。按時作息,及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不得曠課,上課不得遲到、早退,並積極參加學院、班級組織的集體活動。不得從事有損於學校、學院、班級形象的事情。

2、乙方在校外生活期間,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由本人負完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不斷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

3、乙方有義務定期向聯繫責任教師和班主任或輔導員彙報自己近階段的學習生活和思想情況。

4、乙方有義務提供真實的住宿地點及聯繫電話,必須在學院登記在冊;如有變動,須及時向相關老師說明並進行修改。聯繫電話做到24小時開通。

5、若乙方違反任一上述規定和校紀校規,甲方有權決定取消其校外住宿的資格,同時不得參評該學年所有獎學金,並通報家長。其中相關經濟損失由個人自負。

6、乙方在外宿期間,家長應密切予以關注,必須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教育乙方更好地學習和生活。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的校外住宿申請程序負責,做到規範審批。

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要認真審查,逐一登記,動態修改。

3、甲方對乙方要執行學生近況書面報告制度,落實聯繫責任教師一對一的聯繫工作,透過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走訪、電話聯繫等多種形式的檢查,密切關注乙方的思想動態和學業。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一經簽定,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學生校外住宿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根據教育部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着向學生及其家庭高度負責的精神,爲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所有學生均應在校住宿。但因確有客觀原因或堅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親友自行解決住宿)的,須由學生家長到校與校方簽訂書面協議。爲了加強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在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學年結束前兩週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簽訂協議。

二、在校外宿舍的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在校外宿舍的學生享有校內住宿學生的同等權利。

三、在外住宿的學生要如實填寫《 學校學生校外居住申請表》(見附表),辦理表中規定的相關手續,並向學校提供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協議,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習、生活情況。如租房地點變動要及時向學校報告。

四、在外住宿學生應服從所在轄區的管理,增強自我防範意識,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糾紛、事故、人身財產安全等,均視爲個人行爲,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學生處、學生所在學院、家長各持一份。

七、協議與國家法律、地方法規相沖突之處以後者爲準。

輔導員簽字:

學生簽字:

院長(系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院蓋章)

有關學生校外住宿協議書4

北京市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甲方)

住宿生(乙方)

根據我校現行情況,學生住宿密度較大,數量之多。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爲保證宿舍樓內的安全,由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與住宿生簽定協議如下:

1.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杜絕安全隱患,做到安全保衛工作人人有責。

2.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丟失責任自負。

3.宿舍內無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住宿生不得亂串宿舍,不得帶外人進入宿舍。如果發現外人混入,請立即報告生活老師。

4.宿舍內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褥子、電蚊香、火柴、蠟燭、鞭炮、收錄機、打火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並嚴肅處理。

5.禁止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取消住宿資格。

6.嚴禁接觸防火器材,不許私動空調及室內各種插座。

7.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不許上樓頂;違者嚴肅處理並取消住宿資格。

8.對不辦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將予停宿。

9.天黑後在校園內行走,要結伴而行。

10.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中心120。

此協議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姓名:

簽字日期:

有關學生校外住宿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根據教育部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着向學生及其家庭高度負責的精神,爲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所有學生均應在校住宿。但因確有客觀原因或堅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親友自行解決住宿)的,須由學生家長到校與校方簽訂書面協議。爲了加強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在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學年結束前兩週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簽訂協議。

二、在校外宿舍的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在校外宿舍的學生享有校內住宿學生的同等權利。

三、在外住宿的學生要如實填寫《學校學生校外居住申請表》(見附表),辦理表中規定的相關手續,並向學校提供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協議,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習、生活情況。如租房地點變動要及時向學校報告。

四、在外住宿學生應服從所在轄區的管理,增強自我防範意識,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糾紛、事故、人身財產安全等,均視爲個人行爲,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學生處、學生所在學院、家長各持一份。

七、協議與國家法律、地方法規相沖突之處以後者爲準。

輔導員簽字:

學生簽字:

院長(系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院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