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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住宿安全協議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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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住宿安全協議書篇1

學生住宿安全協議書範文

爲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提高校區宿舍管理水平,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生活秩序,構建一個安全、和諧、文明、寧靜、清潔的學習和休息環境,凡我校區住校學生必須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方可安排住宿。

一、 宿舍管理規定

第一條、宿舍開門時間爲:每天早上6:30,關門時間爲:每天晚上22:30, 宿舍點名時間爲:22:30分,每天晚上23:30統一關燈休息。

第二條、學生應遵守宿舍(公寓)會客制度,防止不法人員乘機進行盜竊、詐騙等不法活動;嚴禁留宿外來人員,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牀位或空置牀位。

第三條、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午休時和熄燈後禁止大聲喧譁和進行其它有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學生無特殊情況均不得晚歸和深夜外出,深夜外出的學生必須在值班室憑有效證件登記並由值班教師簽字確認後方可離開。

第四條、學生應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特別是貴重物品,防止丟失被盜。數量較大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手機要隨身攜帶;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保管好房門鑰匙,不得將房門鑰匙轉借給他人,離校或調換宿舍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公寓)管理部門,鑰匙遺失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報告,不得私自更換鎖具和配製鑰匙。

第五條、學生應當嚴格自律,嚴禁打架鬥毆、盜竊、賭博、酗酒、破壞公物、翻窗、翻門或踹門等違反道德、法律和校紀的行爲;嚴禁學生持有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任何兇器和管制刀具,一經查處,予以沒收並嚴肅處理。

第六條、嚴禁向窗外、走廊和樓道上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等雜物,破壞環境衛生,在宿舍(公寓)內經商、推銷和做廣告等。

第七條、學生有協助宿舍(公寓)管理人員維護學生宿舍治安秩序的責任和義務,發現可疑人員進入學生公寓應當主動盤問或向宿舍(公寓)管理人員和保衛處報告。

二、 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處理

第一條、對違犯學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規定者,按照《雲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制度給予相應處分。凡違紀者,取消其本年度參評各類先進個人及獎助學金資格。

第二條、對屢次違規者及違規後執意對抗者,將從嚴處理,並參照《雲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給記過以上處分。

第三條、因在宿舍(公寓)內使用違章電器、給他人人身、財產及公共財務造成損失的肇事者須按有關規定負責經濟賠償,並參照《雲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分或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追究其責任。

第四條、對於晚歸、未歸、酗酒、賭博、吸菸、打架鬥毆、聚衆滋事及未經允許擅自留宿外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具體爲:晚歸一次給予警告處分,晚歸兩次給予記過處分,晚歸三給予次留校察看處分,晚歸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未歸一次給予記過處分,未歸兩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未歸三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酗酒一次給予記過處分(不論是白酒還是啤酒也不論是多喝還是少喝),酗酒兩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酗酒三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打架鬥毆:根據打架鬥毆性質及其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分別給予記過、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處分;聚衆滋事:對於聚衆滋事的第一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二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賭博:第一次參與賭博的將給予記過處分,第二次參與賭博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三次參與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擅自留宿外人: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五條、對於透過網絡觀看、傳播任何帶有反動、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字、圖片、圖象或影碟者,學院將取消該宿舍(公寓)使用網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第六條、對於私接、亂拉電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使用違章電器、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竈具者沒收違章物品,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七條、在宿舍(公寓)擅自留宿異性者,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處分。

第八條、學生住宿應按照指定的房號就宿,凡擅自調換宿舍或私自占房者,限期搬回原處。經教育不改者,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給予記過處分,第四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五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九條、向窗外和走道上潑水、扔垃圾,在宿舍(公寓)內燒紙,亂扔果皮、紙屑,在室內外亂寫亂畫、把腳印踏在牆上、踢、拍球、操作帶響動的體育用具、飼養寵物等,經三次教育不改者,第四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五次給予記過處分,第六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七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條、從事商品營銷活動(包括小食、小百貨、租書、租碟、電話卡等)者,視其情節後果,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一條、在宿舍(公寓)內存放管制刀、器具等,除沒收其刀、器具外,第一次違反的給予記過處分,第二次違反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三次違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二條、男女生禁止互串宿舍,不服從管理或無理取鬧者,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三條、在宿舍(公寓)非指定地點張貼告示、通知、啓事、廣告、海報、標語等。經教育不改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四條、故意損壞和私自拆裝宿舍設備設施及消防器材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則按原價的雙倍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五條、私自調換門鎖、鎖心或另加鎖,用腳踢門和翻越門窗者,負責賠償損失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作爲住校生以上條款我已明確知道並自願嚴格遵守以上條款,如有違反願接受以上條款的相應處分。

甲方: 乙方: (班級: )

年 月 日

學生住宿安全協議書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加快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房屋使用問題,共同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學生公寓(不少於_________間學生宿舍)交給乙方,供乙方用於學生住宿。

2.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學生宿舍的使用費用爲_________元/間/年,總金額按實際房間數計算(廁所,衛生間,門房等提供使用,不另外收取費用)。合同生效後15日內,乙方先支付使用費用_________元,餘款按實計算後在______年______月份全部付清。甲方收到使用費用後向乙方出具正式發票。

4.甲方利用現有管網向乙方提供學生生活等正常的.水,電供應。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繳納實際使用的電費(按表計量),價格爲_________元/度,水費已經包含在使用費用內,不再另付。

5.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房屋的平面圖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可以根據使用需要進行水,電及建築設施的改造,裝修,但不得自行改變房屋主要結構。改造,裝修費用和零星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大維修由甲方負責。

6.學生生活所需的洗浴,飲食供應均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價格實現市場化。甲方保證學生宿舍的開水供應,價格爲____元/瓶

7.甲方爲整個學生公寓單獨開門。學生管理、學生公寓保潔、安全等工作由乙方負責。

8.任何一方欲延長使用期或提前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由雙方誠意協商,友好解決。但如乙方仍要繼續租用,甲方只能提供學生公寓_________層房間,使用價格不變。

9.任何有關本合同的更改事宜,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甲方及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10.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11.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住宿安全協議書篇3

安全無小事,生命重於泰山。宿舍安全需時刻牢記。爲了保證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貨站事故的發生,加強學生防範意識,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學生宿舍安全責任書,廣大同學要以身作則,根據安全責任承諾書,切實把宿舍安全工作做好,作爲一名經貿學子,我們應該以高度分責任的態度對待宿舍安全問題。並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宿舍安全,文明管理辦法》等學校有關規章制度,自覺愛惜使用建築物附屬水電及安全設備和房間裏的一切公共物品,不得自行改裝、若因物品損壞或失誤造成的損壞無法明確責任人,由本宿舍人員共同承擔平均分攤。

二、不在私拉亂接電線、私接電源以及宿舍及樓道內使用和存放學校禁用違章電器。如電爐、電火鍋、電飯煲、電熱器、電熨斗、熱得快、煤油爐、酒精爐等,不動用任何明火。

三、科學用電、合理用電,學會正確處理相關緊急事件。

四、不損壞、拆裝、挪用消防設施和器材。

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及現金,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六、節約用電,注意安全。人人做到及時關閉水源、電源且相互監督。遵守公共道德,維護生活秩序。

七、不得在宿舍從事麻將、賭博、吸菸、酗酒、偷竊、打架、喧譁等行爲及進行商業活動。

八、離開宿舍時,必須鎖門,以保證財產安全。不得私自調換房間、牀位。

九、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動用他人物品,帶他人入住,若有來訪,必須經批准,否則按偷竊論處。

十、不得在牆上亂塗亂畫、張貼、雕刻。不得在室內傳播黃色書刊、雜誌等。

十一、晚上11:00後停止一切娛樂(如打牌、唱歌、聽收音機、聊天等)影響他人的活動。

十二、入住者不得在樓梯、走廊、出入口、過道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

十三、任何人員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安排、監督。在學院內擔當重要職位的同學應以身作則,起好帶頭作用。

十四、任何學生必須遵守《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宿舍安全管理條例》及《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學生安全管理條例》,如有違反,發生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主動接受學校和全體同學的監督,嚴格自律,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讓我們用責任築起我們的安全防線!

十五、作爲大學生,我將嚴格要求自身行爲,認真學習《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努力爭創星級文明宿舍。

十六、本人已知曉《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的全部內容,現簽字作以上條款承諾。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