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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協議書範本(通用6篇)

協議書6.14K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項目投資協議書範本(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項目投資協議書範本(通用6篇)

項目投資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爲加快密山的建設,促進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洽談,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在密山市投資項目達成共識,並簽訂如下協議。

一、企業名稱與建設地點:乙方擬建項目的企業名稱暫定爲

(以下簡稱“項目公司”),根據密山市城市規劃,雙方原則上議定項目公司的建設地點。甲方保證該地塊符合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

二、建設規模與內容:該項目爲項目,分期工程實施:一期工程興建及其配套的附屬設施,一期工程生產規模爲;二期工程等配套設施,二期工程生產規模爲。

三、投資額度:該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一期工程擬投資元人民幣,二期擬投資元人民幣。

四、建設期限。該項目一期工程建設期約爲一年,從項目公司取得一期項目開工建設行政許可之日起計算,在上述條件均已實現的情況下,計劃一期工程建設期爲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期工程建設期從項目公司取得二期項目開工建設行政許可之日起計算,在上述條件均已實現的情況下,計劃二期建設期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用地性質與規模:該項目用地性質爲用地,使用期限年。根據《土地管理法》和乙方建設規模的要求,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項目用地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簡稱“一期項目用地”);二期萬平方米(簡稱“二期項目用地”),項目建設所需的土地分兩期取得。

六、供地方式與價格

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方將項目用地按照淨地方式出讓,項目所需的供水、排水、供電、通迅等配套設施接到乙方項目規劃紅線邊緣,乙方透過招、拍、掛程序進行摘牌(競拍)取得土地使用權。

2、項目用地最終出讓價格透過招拍掛確定,乙方擬建項目依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土地出讓相關手續,交付土地出讓金及相關費用和基礎設施配套費用。

七、優惠政策與支援措施

該項目除享受密山市現行的優惠政策外,享受下列政策:

1、除市本級行政事業收費按照密山現行的優惠政策予以相應減、免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爭取上級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按最低限額收取。

2、甲方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全力協助項目公司完成項目審批、立項工作。

3、甲方協調有關部門爲項目公司爭取優惠政策。

4、甲方協調本地區服務。

5、甲方有關職能部門協助項目公司申辦企業產品所需的QS認證、綠色食品標識認證。

6、甲方考慮給予項目公司負責人政治上的相關待遇。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雙方簽訂協議後,甲方立即啓動徵地拆遷、安置補償、轉用報批等工作,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力爭在年月末之前辦結土地轉用徵收手續。

2、甲方承諾在乙方項目開工之前,建設期的臨時用電用水,由甲方協調相關部門在已有接口就近接入,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一期項目竣工之前所需的供水、排水、供電、道路、通訊等配套設施接至項目公司用地紅線邊緣。

3、甲方支援項目公司享受國家、省現行有關投資及產業優惠政策;甲方要確保給項目公司的優惠政策落實到位,並監督各部門具體實施。

4、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項目公司證照及項目審批、建設等相關手續,確保項目早日建成達產。

5、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項目的建設進行監管並監督乙方如實、全面履行本協議的約定。

(二)乙方

1、乙方應在日內在密山註冊資金不少於萬元的項目公司。稅務登記等手續必須落戶在密山境內,稅源留在當地。

2、乙方或項目公司必須在土地部門規定的招拍掛期限內及時參與報名,未參與報名的則視爲乙方違約。

3、乙方項目公司取得建設項目批准書和開工建設所有行政許可後的10內開工建設,不改變項目用地的用途和性質。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保證資金按時到位,按時開工建設。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項目公司轉讓第三人。

5、乙方在本合同簽訂的日內,先將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作爲先期墊付的項目用地徵地拆遷和農民安置補償費用,其他費用在辦理相關手續時按現有政策規定及時繳納。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如實、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事項。

九、違約責任

1、項目公司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2、項目公司在建設項目批准書和開工建設所有行政許可後,因項目公司自身的責任未按期開工建設,甲方給予項目公司60天寬限期,如到期仍不能開工建設,可視情節每日按不超過該項目用地出讓金的0。5‰的標準收取乙方違約金;土地閒置滿兩年且未開工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開工三年內未完工視爲項目擱淺,乙方以放棄項目土地和未完工建築物、構築物的所有權益作爲對甲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甲方有權收回項目公司土地並對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進行處置或對外招商。

3、如因甲方責任致使其未按本協議約定條件和時間向乙方或項目公司提供項目土地,影響了乙方的投資和建設的,乙方同意給甲方60天寬限期,否則每超期1天應按乙方此前繳納所有費用的0。5‰收取違約金。

4、甲方優惠政策沒有落實到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如實履行承諾。

5、乙方或項目公司未在規定的招拍掛期限內及時參與報名,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費用不予退還。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出現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雞西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協議作爲乙方辦理項目前期工作的依據,乙方可憑協議書向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公司註冊、登記、項目選址、用地預審等手續。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年月日

項目投資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的原則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柳河縣鼓勵投資若干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設項目

二、建設地點

三、投資規模

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投資x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萬元(待投產後由縣招商引資考評工作辦公室覈定)。

四、建設起止時間

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完成固定資產投入x萬元,x年x月x日投入生產。

五、乙方享有的優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乙方項目建設用地畝。具體享受政策按《規定》有關政策執行。

(二)財政稅收政策

1、乙方享受目前國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稅收優惠政策。對購進機器設備所含增值稅進行抵扣;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率和縮短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提高計稅工資稅前扣除標準。

2、從企業納稅年度起5年內,企業前3年上繳所得稅的40%和增值稅的20%全部獎勵給投資企業,後2年所得稅的20%和增值稅的10%全部獎勵給投資企業,用於企業擴大再生產和技術改造。

(三)規費政策

1、新辦企業建設期間,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規定》有關政策執行。

2、新辦企業生產經營期間,對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參照重點企業扶持政策,實行“一個漏斗收費”政策。

(四)服務措施

1、甲方爲乙方提供“一條龍”服務和“一站式”審批,全程跟蹤服務,協助乙方辦理證照手續。乙方負責出具相關要件,並承擔辦證費用。

2、對域外投資項目,由縣招商引資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出具確認檔案,相關部門兌現優惠政策。

六、乙方責任

(一)乙方須在本協議確定期限內實施項目建設,並按期投入生產。

(二)乙方經營期限需在20xx年以上,經營期限內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改變土地用途,如有需要,須經甲方同意。

(三)本協議簽字後,乙方需向甲方交納萬元項目建設保證金。如項目出現停建、撤建或改變土地用途,甲方除收回土地使用權外,乙方的地上投入部分和項目建設保證金無償劃歸甲方所有。項目基礎建設結束後,保證金全部返還。

(四)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的統一規劃進行土建施工和建設。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印章)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印章)法人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項目投資協議書3

xxx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xxx(投資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爲廣泛吸引外來投資,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實現經濟的跨越式發展,按照工業向園區集中、農民向場鎮集中、種田向業主集中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流縣吸引外來投資的有關政策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謀發展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真誠歡迎乙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xx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及產業規劃、也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xxx項目在xx工業園區內選址,投資興辦工商稅務登記在雙流縣內的獨立覈算生產性企業。

二、項目內容:

乙方項目投資 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 萬元(含土地、廠房、設備等)。項目建成投產後,預計年產值 萬元,年納稅總額 萬元。項目建設週期爲供地後 天。

三、用地規模:

根據乙方投資和建設規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規劃的區域內(位於xx工業園區內x村x社)選址。項目用地 畝,其中代徵地 畝,淨用地 畝。面積以實際勘界測量爲準。

四、土地價格:

乙方建設項目用地土地成本價爲 萬元/畝。優惠包乾價格爲:淨用地 萬元/畝(不含土地出讓金),代徵地爲 萬元/畝,土地款總額共計 萬元。土地成本價和優惠包乾價之差,用項目建成投產後,五年內從項目產生稅收地方留成中,依據有關優惠政策進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補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簽定投資協議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指定的帳戶支付土地款總額的 %,作預付款和協議定金,協議生效。若超過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協議定金,此協議自行作廢。

甲方付齊農民土地補償以及徵地拆遷等費用共計 元之後,甲方積極做好項目進場的相關工作, 個月內提供乙方能進場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獲得甲方提供的能進場施工的土地後, 月內必須進場動工建設,超過 個月不動工,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乙方應積極配合國土資源局做好徵地報批資料,資料上報時,按規定繳納補足費用到甲方指定帳戶,待省人民政府下達徵地批覆後辦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其徵地餘下費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義務:

1、雙方簽訂《投資協議》後,甲方應將供水、排水、電氣、通訊設施、道路、光纖等配套設施至乙方所徵土地紅線外;

2、乙方基建項目的報建費14元/m2包乾、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現行政策85元/m2減半執行,其中市政設施、自來水、天然氣分別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離徵收;

3、甲方指派專人聯繫乙方,協助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立項、報建、環評等手續,協助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等。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用開發區內或雙流縣內人員就業;

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項目建設應優先選擇雙流縣內建築施工企業承擔工程建設;

3、乙方項目必須符合xx工業園區的環保要求,“三廢”必須達標排放。

八、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訴請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支付定金後協議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項目投資協議書4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上二方單稱時爲“本協議一方”,合稱時爲“本協議各方”。

鑑於:

甲方擬對 項目進行項目投資,乙方意願與甲方共同投資,以上各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各方投資份額、事務執行及利潤分成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投資項目具體情況 項目,位於 ;項目甲方預計投資人民幣萬元,具體投資額以最終結算的投資額爲準。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在項目預計總投資額中,甲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佔出資總額的;乙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佔出資總額的 ;總投資超過預計萬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資比例同時追加出資。

第三條 各方應按照項目開展進度要求,依據甲方指令按出資比例同時履行出資義務,各方出資應在 年 月 日或項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資。

一方的出資應經另一方確認,並將資金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出資後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資。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各方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投資項目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利潤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項目最終清算後,被投資項目將投資利潤分配給甲方後30天內,乙方可要求甲方按雙方出資份額分享投資利潤。

第六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管理執行投資日常事務,對外全權與第三方簽訂投資協議等法律文書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資人有權瞭解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但不得干涉甲方對共同投資事宜的處理;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以下共同投資事務須由共同投資人同意即爲有效。

(1)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項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第七條 投資的轉讓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

2、各方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

2、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出投資項目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是指,將其已投入的出資額予以返還(具體內容各方協商)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項目投資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XXXXXXXXX有限公司輕型牆體板材.低層冷彎薄壁型剛房屋項目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單位、內容及投資總額

(一)項目建設單位: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內容:建設一條年產超高強度結構牆板138萬平方米的生產線。

(三)投資總額:8800萬元(大寫:捌仟捌佰萬元整)。

第二條、項目建設週期

項目建設週期爲3個月。

20xx年XX月——20xx年XX月,建設一條年產超高強度結構牆板138萬平方米的生產線。

上述項目建設進度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順延建設週期。

第三條、項目建設選址、面積、土地價格、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付款方式

(一)項目建設位置:本建設項目選址位於天全縣多功鄉。建設面

積40畝(以天全縣國土局勘測定界確定的面積爲準),土地的具體位置、四至範圍以項目可研、設計爲基礎,按甲乙雙方確定的方案爲準。

(二)土地價格:項目建設用地預定價格爲12.6萬元/畝(大寫壹拾貳萬陸仟元/畝),具體用地價格由天全縣國土局覈算。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水土保持方案、地形測繪、勘測定界、環評、安評等由乙方委託有資質的機構完成,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土地用途:該宗土地用途爲工業用地。

(四)土地使用年限:該宗土地使用年限50年(伍拾年),以乙方與天全縣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算起。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項目保證金100萬元(大寫:壹佰萬元整),用於啓動徵地及拆遷安置,該項保證金在甲乙雙方結算時予以品迭。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按項目進度,在項目徵地前足額向甲方支付所需款項。上述款項由乙方支付到甲方書面指定的帳戶。

第四條、項目用電價格

項目用電價格:項目用電價格按當年統一測算價執行,具體價格以乙方與天全縣供電公司簽訂的供電合同爲準。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建設項目用地上的電力、通訊光纜等設施的遷移事宜由甲方出面協調,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建設期間徵佔地、清除、拆除、搬遷地面附屬物和附着物等相關協調事宜由甲方負責。協調時間和進度要保證乙方的建設進度不受影響,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爲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務,協助乙方辦理項目備案、環評、報建、驗收等手續及其他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若乙方符合條件可享受西部大開發及相關優惠政策,甲方負責協助乙方申報,乙方予以配合。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必須採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生產設備和生產工藝,能耗和技術水平符合國家標準且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二)乙方應按計劃按時啓動項目建設、達到約定的投資規模和投資強度。

(三)乙方須按照規劃和國土相關法律法規實施項目建設。

(四)乙方產品的銷售地點必須在甲方境內。

(五)乙方應按計劃分期啓動項目建設,達到項目約定投資規模和強度。若乙方取得土地後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該按照《閒置土地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繳納土地閒置費;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由甲方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權。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需要變更或解除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調解決。

第八條、其它事項

(一)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所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天全縣人民政府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託人):

(或授權委託人):

項目投資協議書6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作、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合作開發位於地塊房地產項目。爲規範開發項目的經營管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各方遵守。

第一條協議主體

本協議之簽署各方,即甲、乙、丙三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第二條合作內容

XXX地塊房產開發,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建設、銷售及經營管理等。

第三條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所在地:

項目規劃條件:

A.總用地面積:XXX平方米;

B.總建築面積:不高於XXX平方米;

C.建築容積率:不高於XXX;

D.綠化率:不高於XXX;

E.建築密度:不高於XXX;

F.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XXXX號文執行。

項目內容:商場、商鋪、文化活動中心、綜合娛樂中心及配套辦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區。具體設計裝修標準根據設計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約定。

(以上主要經濟技術指標以政府有關部門最終覈定爲準)。

項目用地狀況:現狀(淨地)交付。

第四條項目主體及合作方式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組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進行合作開發。合作各方共同出資,共享利潤,共擔風險。

項目公司在本協議生效後X天內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組建。

項目公司名稱由合作三方另行協商,最終以工商部門註冊覈定的名稱爲準。

項目公司註冊資金爲XX萬元,其中甲方XX萬元,佔XX%,乙方丙方各出資XX萬元,各佔XX%,合作各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並按公司法規定及工商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繳納。

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派代表擔任。

以甲方名義競得的XX號地塊土地使用權,由甲方於項目公司營業執照領取後XX天內向XX相關部門申請變更至各方成立的項目公司名下,並將土地使用權證辦理在項目公司名下。

第五條項目的出資

甲、乙、丙三方各以其佔有項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設定出資金額。

項目總出資額: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爲XXX號地塊土地出讓金及相關規稅費,爲人民幣元。第二部分爲合作項目開發建設啓動資金,暫定爲人民幣元。項目總出資額暫定爲人民幣萬元。

項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對應的出資:甲方佔XX%,第一部分對應的出資金額爲人民幣元,第二部分對應的出資金額爲人民幣元。乙方佔XX%,第一部分對應的出資金額爲人民幣元,第二部分對應的`出資金額爲元人民幣。丙方佔XX%,第一部分對應的出資金額爲元人民幣,第二部分對應的出資金額爲人民幣元。

合作項目開發建設啓動資金各方按項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繳納,具體由合作各方以股東會決議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繳納,並統一匯入項目公司帳戶。項目公司在收到款項後向繳款股東出具出資證明。

項目合作期間各方的出資及因合作項目所獲得的財產爲項目公司共同財產,不得隨意挪用或請求分割。

項目前期各方發生的與本項目相關的費用經各方共同確認後計入項目公司成本,並計入各方投資額度。

第六條項目的融資

除合作項目的土地出讓金及相關規稅費,合作各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出資到位外,在辦理了合作項目土地使用權證的前提下,合作項目開發建設啓動資金的出資,應以項目公司的名義向金融機構進行抵押融資,不足部分再由合作各方按股權比例進行追加出資。

第七條利潤分配原則和具體分配方式

雙方按照各自佔有項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享項目的收益和承擔項目的損失。

1、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以施工完畢後發包方應付總工程款,扣減全部成本開支後平等分配的原則分配利潤。

2、本項目所有建設成本由雙方將投資款存入指定帳戶後從中予以開支。未經財務記賬的開支由經辦人自行承擔,不得計入成本支出。若透過財務借支經辦的,則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3、本項目的利潤按照從發包方應付總工程款中扣減整個項目成本支出後予以確定。發包方應付總工程款以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並最終經發包方確認的工程造價竣工結算手續爲準。

4、本項目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工程施工材料費及運輸裝卸費;

(2)施工人員的工資報酬、伙食費、工傷事故補償金;

(3)機械設備使用、維護、保養費(含乙方自行提供機械設備);

(4)行政審批手續費;

(5)掛靠管理費;

(6)輔助人員工資(會計、出納、後勤人員的工資);

(7)施工所需水電費;

(8)違章施工及其他違規行爲所繳納的罰款、罰金;

(9)因工程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維修、返工費用;

(10)招待費;

(11)項目結束後的財務審計費。

5、本項目的成本開支以項目結束後的財務審計結論爲準。經審計後不應納入成本開支的費用,由經辦人自行承擔,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第八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爲XX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合同期滿後,如各方對合同沒有進行否決要求,則合同按照相同要求進行優先續約。

第九條各方權利和義務

各方權利:

1、合作項目經營活動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根據各方佔有項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約定行使表決權。

2、各方享有合作項目利益的分配權、監督權。

3、各方分配合作項目利益和合作項目經營積累的財產應按各方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各方有退出合作項目的權利。

4、合作各方的權利具體以項目公司的章程爲準。

各方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出資、融資,以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執行。

2、按股份比例分擔合作項目經營損失。

3、甲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XX日天內辦理完項目公司成立的相關手續,乙丙雙方協助配合。

4、甲方應於項目公司營業執照領取後X日內完成上述審批工作。

第十條股份的轉讓

1、允許各方相互轉讓其在本項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財產份額。

2、如向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或份額,應經其他各合作方的一致同意。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一方轉讓股權或份額的,經其他各合作方一致同意並修改項目公司章程後即可成爲項目公司股東。該第三人作爲新股東依據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項目公司終止與清算

項目公司因下列情形而終止。

1、全體合作方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2、項目被依法撤銷。

3、出現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終止項目的情形。

4、項目公司清算。

5、項目公司終止後全體股東應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審計機構對項目公司的財務進行審計。審計完成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6、清算人由全體股東擔任或經全體股東過半數自項目公司終止後XX日內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XX日內未能確定清算人的,公司股東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項目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因合作項目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項目建設所欠稅款;合作項目債務;返還合作各方的出資。

第十二條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外合同的簽訂

1、本項目實施過程中,所有因工程建設需要而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均需甲乙雙方簽字認可。任何乙方需提前單獨簽訂的,可於簽訂後五日內交由對方簽字認可。否則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價款或違約金由經辦人自行承擔,不得計入成本支出。若已透過財務借支經辦的,則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2、所有對外簽訂合同,具體經辦人影響財務提供原件存檔備查,作爲項目結束後財務審計之依據。若經辦人未向財務提供原件或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複印件,則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價款或違約金由經辦人自行承擔,不得計入成本支出。若已透過財務借支經辦的,則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3、合同簽訂過程中,因經辦人之明顯過失造成合同違約而支付違約金的,該違約金不得計入成本支出,由經辦人自行承擔,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各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約定條款所確認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如果沒有依照協議約定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均構成對本協議條款的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除應

2、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外,應當賠償另一方由此發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3、合作一方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4、合作一方未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股份或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方不願意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方,可按退出合作項目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合作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而導致項目中止或終止的,應當對因此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而發生爭議的,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X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XXX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

1、本協議經XXX後生效。

2、經協商一致,合作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並經全體合作方簽章後生效。修改、補充內容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以修改、補充後的內容爲準。

3、本協議壹式X份,甲、乙、丙三方各執X份,X執X份,送登記機關存檔X份。

甲方(簽章):

代表:

時間:20XX年X月X日

乙方(簽章):

代表:

時間:20XX年X月X日

丙方(簽章):

代表:

時間: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