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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協議書模板10篇

協議書3.05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麼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出資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出資協議書模板10篇

出資協議書 篇1

本協議於20xx年 月 日在 簽署。

協議各方:

甲方:

住所地:

營業執照號碼:

乙方:

住所地:

營業執照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協議各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特簽署本協議。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 。

三、公司股東爲【】名法人和【】名自然人,分別爲:

股東一:【】

住所地:

營業執照號碼:

股東二:【】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四、公司註冊資本及其繳納方式、時間

(一)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萬元。

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爲:

甲方以貨幣出資, 出資額爲【】萬元, 佔註冊資本【】%;

乙方以貨幣出資, 出資額爲【】萬元, 佔註冊資本【】%。

(二)公司註冊資本分以下四期繳納:

1、第一期出資:甲方繳納【】萬元;本期出資於20xx年【】月【】日前足額繳納完畢;

2、第二期出資:甲方繳納

【】萬元;本期出資於 年 月 日前足額繳納完畢;

3、第三期出資:甲方繳納

【】萬元;本期出資於 年 月 日前足額繳納完畢。

(三)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按照分期繳納的約定,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四)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五、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與運營

(一)公司設立董事會,由【】、【】、【】擔任董事;【】負責公司的總體運作,【】負責公司的建設、生產及經營,【】負責公司的財務、融資及資金運作。

(二)公司不設監事會,只設監事一名,由【】擔任;

(三)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由公司成立後另行聘請經營管理人員。

六、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資人的權利

1、共同決定設立公司的重大事項;

2、當本協議約定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獲得通知並發表意見

3、當其他出資人違約或造成損失時,有權獲得補償或賠償;

4、在公司依法設立後,各出資人即成爲公司的股東,各方根據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享有股東應當享有的權利。

(二)出資人的義務

1、出資人確保投入公司的資產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公司的全部資產將歸屬公司依法經營管理,投入的資產將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予以確認;

2、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公司設立活動,任何出資人不得以設立公司爲名從事非法活動;

3、應及時提供爲辦理公司設立申請及登記註冊所需要的全部檔案、證明,爲公司的設立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條件;

4、在設立公司過程中,由於出資人的過失致使公司的利益收到損害的,應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5、出資人承諾:將按公平及誠實信用、有價等償的原則並以一般市場條件與公司簽署相關的交易合同;

6、出資人承諾:在公司成立後,將不利用股東地位轉移利潤或從事其他行爲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將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從事構成與公司經營業務存在同業競爭的任何活動,包括但不限於研製、生產和銷售與公司研製、生產和銷售產品相同或近似的任何產品,並願意對違反上述承諾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在公司依法設立後,根據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各出資人作爲公司的股東承擔股東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七、違約條款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爲,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因其自身的資格不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關規定而導致不能作爲公司的出資人時,應及時退出,但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3、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而在公司設立過程中退出的,須向公司賠償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所產生的一切爭議,協議各方應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全體股東同意共同委託 (人名)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同意對提交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十、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股東簽章: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出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住房相關檔案規定,甲乙雙方基於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以座落於 房地產作價出資入股乙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乙方雙方同意以甲方自有房屋作價出資入股乙方,辦理相關房屋買賣手續。

第二條:甲方出資房屋位於 ,建築面積 ,產權人 ,產權證號 。

第三條:甲方出資入股的房地產經過專業評估,評估的市場價值爲人民幣 元。乙方目前註冊資本爲 元。甲方出資佔註冊資本比例爲 %。

第四條:房產的房屋產權證及所有權轉交給乙方所有。

第六條: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處分該房屋。

第七條:甲方應協助乙方將所購房屋產權過戶到乙方名下,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履行,如甲方違約,應按違約時房屋的市場價格進行返還並賠償損失。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如下:

1、

2、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出資協議書 篇3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個人投資並經營,“企業”全部財產屬甲方個人所有,並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企業”出資額爲 幣______萬元。甲方願意將其在“企業”的全部出資及與此相關的合法權益(以下稱出資)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 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在“企業”的全部出資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 (或現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__次(或一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上述出資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出資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出資未被查封,保證出資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企業”全部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公證處公證。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出資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又稱“深圳國際仲裁院”)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並經深圳公證處公證後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深圳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年 月 日於深圳市

出資協議書 篇4

爲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 等共同出資設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製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 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股東以認繳資本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全體股東透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在報刊紙上登載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公告。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認繳額、實繳額

第五條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認繳額、實繳額如下:

註冊資本中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的轉移手續。

第六條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或首期出資)證明書。

第七條擬在適當時機,對內部員工轉讓不超過30%的合同優先股份。合同優先股份的權力和義務:

a、合同優先股份不承擔企業經營的風險;

b、享有股份購買、退出的自由;

c、合同優先股份不參與公司的經營和管理;

d、合同優先股份不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e、每年享有5%的保底獎勵;

F、合同優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買賣、抵押、轉讓或質押,雙方另約定除外。

第五章 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時間

第八條 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期出資額應在公司設立之時,首期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之內繳足)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爲執行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8)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十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七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一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十二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透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

第十三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八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四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 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 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

第十五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爲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會議,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書面委託其他人召集並主持,被委託人才全權履行執行董事的職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全體股東透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條 設立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爲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一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提名公司經理人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檔案;

(12)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報告。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1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駛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出資協議書 篇5

爲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確發起人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爲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_________爲發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設立發起人事務所,由_________(或_________指定代表)任事務所主任。

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爲:

1.主管:汽車製造與銷售;

2.兼營:汽車修理、汽車零部件銷售。

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總額爲_________元,股份總數爲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發行價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方式設立,由發起人認購全部股份,各發起人認購比例如下:

1.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佔股份總數_________%;

2.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佔股份總數_________%;

3.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佔股份總數_________%;

4.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佔股份總數_________%;

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費用爲_________元,設立費用由_________墊付(或由全體發起人平均墊付、由發起人按比例墊付)。公司成立後,計入公司開辦費。

八、同意發起人_________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爲_________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意_________評估師將標的折價_________元,摺合股份_________股。

九、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對屆期_________人認購之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

2.對屆期未繳納之股款負連帶繳納責任;

3.對現物出資估價高於最後審定價額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

4.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_________負擔(由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由於發起人過失致公司受財產損害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十、發起人_________負責設立申請事務,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公司董事、監事選舉事務,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其他設立事務(或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項,由全體發起人協商解決(或由_________酌情解決)。

十二、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發起人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或居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或護照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資協議書 篇6

爲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確發起人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爲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_________爲發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設立發起人事務所,由_________(或_________指定代表)任事務所主任。

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爲:

1.主管:汽車製造與銷售;

2.兼營:汽車修理、汽車零部件銷售。

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總額爲_________元,股份總數爲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發行價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方式設立,由發起人認購全部股份,各發起人認購比例如下:

1.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佔股份總數_________%;

2.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佔股份總數_________%;

3.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佔股份總數_________%;

4.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佔股份總數_________%;

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費用爲_________元,設立費用由_________墊付(或由全體發起人平均墊付、由發起人按比例墊付)。公司成立後,計入公司開辦費。

八、同意發起人_________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爲_________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意_________評估師將標的折價_________元,摺合股份_________股。

九、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對屆期_________人認購之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

2.對屆期未繳納之股款負連帶繳納責任;

3.對現物出資估價高於最後審定價額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

4.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_________負擔(由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由於發起人過失致公司受財產損害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十、發起人_________負責設立申請事務,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公司董事、監事選舉事務,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其他設立事務(或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項,由全體發起人協商解決(或由_________酌情解決)。

十二、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發起人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或居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身份證或護照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資協議書 篇7

投資協議由:投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身份證號: ,籍貫

乙方:,身份證號: ,籍貫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投資經營項目:

公司名稱: (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壹佰萬元。

第二條:公司經營範圍:

公司經營範圍:計算機及手機網絡工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網頁設計、製作;網絡工程;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國內各類廣告;產品畫冊、包裝、標識設計、製作;承辦展覽展示活動;企業營銷策劃;企業管理諮詢;資訊諮詢;辦公用品、百貨、服務器、電腦配件批發、零售;

第三條:法人及運營:

公司註冊法人由 擔任,公司由乙方管理、運營。

第四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利瞭解乙方運營項目及運營情況,有義務向乙方提出運營建議,積極支援乙方運營工作。

2. 甲方爲乙方出資萬元現金作爲公司項目啓動資金(以銀行轉賬憑證爲準),及北京市門頭溝區司註冊資金(公司註冊結束後歸還)。

3. 乙方將爲甲方提供每年貳拾萬元人民幣的利潤分紅。

第五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七條:協議解除:

1、 一方雙方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 一方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八條:不可抗力因素:

(1)自然災害,如颱風、洪水、地震;

(2)政府行爲,如徵收、徵用;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戰爭。

以上不可抗力因素如導致乙方無法正常運營,則本合作協議自動中止,直到恢復正常運營爲止。

第九條:其它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透過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及乙方各持一份。

3、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年年日止。

4、 本協議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異議,則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簽訂續約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粘貼處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粘貼處

出資協議書 篇8

出資人協議書(有限責任公司)

立協議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各立協議人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自願出資申請設立投資管理諮詢服務(中介)有限責任公司,於年 月 日特在四川省綿陽市 區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擬設立有限公司名稱、住所

名稱:

1、四川聯邦光銀投資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2、四川光銀投資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3、四川易金投資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暫定名,以公司登記機關最後覈准名稱爲準);

住所:辦公住所地擬設定於四川省綿陽市人民公園附近,條件成就時也可設立公司營業部、分公司。

第二條經營範圍

投資管理服務;投資資訊服務;投資諮詢服務;投資居間服務(該經營範圍要設法透過工商審覈批准,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三條組織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立協議各方以其出資額爲限對有限公司承擔責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管理形式

1、立協議各方作爲出資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資份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

2、立協議各方依據公司章程對公司行使經營決策權,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日常經營活動;

3、立協議各方應當在公司章程許可的範圍內確定一名代言人蔘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

4、公司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5、公司實行權責分明,科學管理,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內部管理體制;

6、經各立協議人商定:設立的公司決定 作執行董事、總經理; 、 作董事,副總經理, 作監事。

第五條註冊資本及出資份額

1公司註冊資本500萬元。爲了節約經費,註冊可實行分期交付註冊資本金,首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20%即100萬元;其餘的在兩年內交清;

2、各出資人在設立的公司中所佔的股份份額均等,即均爲25%。

第六條公司籌備及業務正常期前工作經費交付

按照出資份額支付。

第七條籌建組

1、立協議各方同意成立籌建組,負責公司籌建工作。籌建組由立協議各方組成,由廖光負責。籌建組的職權如下:

(1)起草和報送籌建公司所需各種申請報告和檔案資料;

(2)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財務管理;

(3)催繳出資款;

(4)籌備、召開公司成立大會暨第一次股東會並就公司組建情況向大會報告;

(5)遇有重大問題建議立協議各方召開會議進行討論;

(6)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協助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評估、驗資、法律檔案草擬等工作。

2、籌建組對公司籌建工作負有誠信和勤勉義務。籌建組爲籌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立協議各方按出資比例分擔。

3、公司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籌建組工作即自行終止。

第八條責任承擔

1、公司不能設立時,立協議各方對公司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2、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任何一方的過錯,致使公司或其他立協議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時,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如立協議人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或者不承擔請求專業機構驗資應承擔的義務,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或者已承擔義務的立協議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1、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立協議人原本意願時,經全體立協議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立協議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2、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協議各方應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時,提請人民法院裁決;

3、如本協議約定內容與公司生效的章程規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規定爲準。但公司章程不能違背本協議原則。

第十條附則

1、本協議中未盡事宜,由立協議各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 份,每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協議人(簽章):

20xx年 日 月

出資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和乙方於20xx年10月14日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xxxxxx技術出資入股,並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擁有xxxxxx 技術,評估機構xxxxxx,評估價xx 萬元,擬作價xx 萬 元出資入股。

2、 甲方承諾該技術未投入到xxx公司以外的任何地方。

3、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的xxxxxx技術,其技術成果真實有效,同意該技術 作價xx 萬元。

4、 公司的註冊資本爲xx 萬元,甲方以技術成果作價xx 萬元,佔註冊資本 的 %,技術出資和貨幣方式出資享有同等權益和承擔同等的責任。

5、 作價出資的xxxxxx技術,屬公司所有,技術出資人甲方不得再以該技術 投入到xxx公司之外的任何地方。

6、 公司正常運營後,在原技術成果的基礎上發展、創新的新技術成果(含 專利)屬公司所有。若發現技術成果價額明顯低於本協議的價額,由該技術成果投入方補足差額,全體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7、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 門協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 本協議一式 x 份,均爲原件,複印無效,出資各方及xxx 公司各執x 份。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若出資各方中有一方是國有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的,擬出資入股技術成果,經評作價結果報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覈備案。

出資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範公司運作,甲乙雙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資問題,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實際購買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購買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圓整),此股權記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東權利和義務。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記資料中的書面股權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實際運作上,甲方僅以其實際購買股權數,履行其股東權利和義務。

四、公司在年度分紅時,甲、乙雙方乙公司覈定的紅利按其實際股權由公司統一造冊分發。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備案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