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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用工安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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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協議能夠成爲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勞動用工安全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用工安全協議書

勞動用工安全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爲進一步規範公司臨時用工人員管理,保障臨時用工人員在工作中人身安全,明確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 工作概況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

承包方式:採用“固定計件結算”方式支付臨時用工工資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管理下,共同組成作業現場臨時安全負責人,對作業人員清楚交接作業安全方法措施,並在作業過程中嚴格貫徹執行。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共同抓好臨時用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嚴肅安全勞動紀律,規範安全行爲,禁止野蠻施工或作業。

5、發生事故時,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告知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須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3、 對乙方相對固定人員應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並協助乙方按名單對作業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對乙方作業中的安全行爲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後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給予立即終止臨時用工協議並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1、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並對作業過程中的自身安全負責。

2、應指定專人負責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作業現場安全等具體工作。

3、臨時用工負責人應根據甲方安全作業要求組織好所管轄人員安全。

4、對相對固定作業人員須登記造冊,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 乙方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應使用合格產品,一律禁止使用假冒僞劣產品和不合格的設備設施。

6、臨時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必須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作業中如因乙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安全協議書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性別 : 年齡 :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期間互相承諾且有法律效應的依據,爲使合同執行期能夠有序的履行安全責任及重大事故的及時處理,特制定本協議書。

1、乙方在規定工作期間發生不安全事故,因工傷產生醫療費用,未經住院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需要住院的費用經合療報銷後其餘部分由甲方承擔,因個人違章操作造成的傷亡事故和費用,可根據情節輕重另行研究確定。

2、乙方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內(包括請假、休假、換休假、病假、曠工)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造成的傷殘、死亡、因病住院、亡故意外事故等所有費用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在規定工作期間因突發病死亡或因公傷事故死亡的,按國家正常公傷死亡事故有關政策規定處理。

4、乙方在規定工作時間內,身體有病不適的應及時診治或到醫院治療住院,一般診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需要住院又不能解除勞動用工關係的,在縣、市級以上醫院住院的,凡經農村合療報銷的,公司一律不在補貼,對於未參加合作醫療的,甲方按出院正式發票費用金額的20%給予補貼。

5、乙方如有重大疾病或需健康療養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應及時解除勞動用工關係,辦理離職手續。

6、乙方因病住院結束後,因各類後遺病症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應及時解除勞動用工關係。

7、乙方在規定工作期間違反用人單位制度因打架鬥毆所造成的各類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責任方自行承擔責任。

8、乙方在工作期間私自外出或離開工作崗位,辦理私事、串崗、違章操作它人機具和機械、車輛、私自接觸電源、安裝電器,因此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指定他人代崗、代替上班,如有類似情況,代崗人所發生的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合同期滿,應及時清理甲方或用人單位各類物品,資訊資料,並認真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有關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因合同履行雙方產生矛盾爭議,如任何一方不服可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裁決。

12、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同另一單位建立勞動用工關係,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負。

13、乙方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乙雙方合同勞動關係自行解除,因此產生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4、甲方給乙方參加意外保險,乙方如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按保險理賠合同有關規定處理。

15、乙方在臨時用工或村民勞務輸出等各類用工工作期間,一切因違反工作規定、規章制度發生的不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6、乙方因請假、休假、外出期滿而未按時上班,未辦理申請離職手續,按自行離職對待,因此在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費用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協議雙方填字後生效,合同終止自行失效。

19、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安全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爲強化安全意識,確保勞務用工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安全無事故的目標,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條件下工作。

2、負責對乙方工人的入場教育和上崗前的安全培訓、考覈。

3、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乙方人員冒險作業,負責承擔因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的全部責任。

5、甲方有權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期整改完畢,同時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7、在勞務用工期間,勞務人員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時爲勞務人員發放工資。有義務接受用工單位定期審查。

2、負責向甲方提供年齡在18週歲以上至50週歲以下的健康勞動者,所有人員必須辦理健康憑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負責對其工人進行入場教育和安全知識考試

4、負責按照有關規程、規範、標準和甲方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和野蠻操作。

5、乙方應對其工人每週至少進行一次班前安全教育活動,並做好記錄,或由甲乙方雙方協商崗前安全指導個教育工作。

6、乙方應保證其工人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プ袷乩投紀律。

7、負責承擔因務工人員自身原因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勞務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如發生因工傷、亡事故,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配合乙方處理事故,但工傷程序由乙方按國家政策規定全權負責處理並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三)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因工作原因造成的罰款概由乙方及責任者全部承擔。

2、凡在工作區域外發生的治安案件責任及費用,概由乙方及責任者承擔ゼ追講懷械H魏畏延謾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爲本勞務合同的附件,與勞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安全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

現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

爲建立社會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成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健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須按國家規定對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3.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爲________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爲________。

2.乙方試用期臨時生活待遇每月爲________元。

3.甲方應當在經濟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4.甲方應當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5.甲方在乙方完成勞動定額規定或工作任務後,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二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其勞動報酬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 保險福利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三方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2.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即終止執行;

3.本合同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第九條 勞動合同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方轉產、調整生產(工作)任務的;

(2)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所取工會或者職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國家規定給子乙方經濟補償的;

(5)違反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造成的;

(6)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造成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舍中約定,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種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代人理(簽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

鑑證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