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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協議書2.47W

買賣房屋需要簽訂相關的協議,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北京市房屋買賣協議書範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北京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北京市房屋買賣協議書1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爲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價款合計爲人民幣 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一)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90%房款。

(二) 銀行貸款

1、 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 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爲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 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 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 其它: 。

第八條 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 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經辦人: 電 話:

乙 方: 經辦人: 電 話:

丙 方:

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房屋買賣協議書2

甲方(賣方): 性別:xxx,年齡:xxx ,住址:xxx 市 xxx區 xxx家屬院 xxx棟樓 xxx單元 xxx樓 號(邊), 聯繫電話: xxx,身份證號碼:xxx 。

甲方委託人;

乙方(買方): 性別:xxx,年齡:xxx ,住址:xxx 市 xxx區 xxx家屬院 棟樓xxx 單元xxx 樓xxx 號(邊), 聯繫電話: xxx,身份證號碼:xxx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個人私有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所出售的房屋產權證編碼爲 市人民政府頒發的“ 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書編碼爲南陽市人民政府頒發的“ 號”;其房屋位於南陽市北京大道中原廠家屬院 棟樓 單元 層 號(邊); 其結構爲磚混結構; 其房屋建造面積 平方米。

二 、甲方所出售的房屋所附屬的熱水器一套,空調一套,吊扇三臺及其他照明等生活附屬設施一併給付乙方,不再另行作價。

三、 甲方所售房屋價格總金額爲: 拾 萬 千 百 元人民幣(包含本協議書第二項內容)。

四 、乙方應當在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書籤字蓋章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付清購房款;甲方應當向乙方出具註明具體收款時間與金額。

五 、甲方保證在 年 月 日前,搬出所出售房屋,並保證房屋交付時的水、電、汽、物業管理費等已結清,其交付的房屋內部乾淨、整潔、其他一切附屬生活設施完好、功能正常。

六、 甲方應當保證所出售房屋的產權屬於其合法所有,無抵押、產權爭議等權利瑕疵。

七 、甲方保證協助乙方在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30 日內,協助乙方完成所售房屋的過戶手續。

八 、乙方按照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房屋交易產生的契稅、過戶手續費。

九、 違約責任:

(1 )如果乙方沒有按照本協議書第四項內容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逾期 30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不出具註明收款人、收款日期、收款金額的,乙方有權拒付購房款,並要求甲方承擔購房價款的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2 )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五項規定,沒有按期搬出所售房屋並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購房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 30 日,加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甲方在房屋交付時,沒有結清其居住期間的水、電、汽、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其所欠費用總額3 倍的賠償金。

如果甲方沒有做到所售房屋乾淨、整潔、所屬附屬生活設施完好、功能正常,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理、修繕或者更新,逾期一日,甲方應當按照購房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3)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第六項規定,由甲方承擔退還全部購房價款並按照購房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七項規定,自約定期滿之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購房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自約定協助期滿之日起滿 30 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按照購房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三十承擔違約金。

十、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 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由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賣方)簽字蓋章: 乙方(買方)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