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實用範文 > 協議書

【精品】安全協議書模板集合七篇

協議書5.31K

在現實社會中,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協議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品】安全協議書模板集合七篇

安全協議書 篇1

爲了搞好高空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爲乙方提供《安全操作規程》,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告知乙方人員安全方面的處罰制度。

2、甲方在乙方進行高空作業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於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處罰制度進行處罰。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亡情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但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職責

1、本次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於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甲方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若發現違規行爲,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5、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並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6、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並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7、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啓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並承擔安全責任。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啓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文明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

乙方:

責任人:

簽訂日期:

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紹興第一建工集團西安分公司旺園小區1#樓項目部

乙方:

塔吊屬大型特種機械設備,它的拆除全屬高處特種作業,爲了確保拆除作業安全進行,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塔吊裝拆施工方案》、《塔吊拆除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二、 塔吊拆除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伍進行,乙方必須由專業的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三、 拆除前,乙方必須對塔吊各系統認真檢查,檢查後上報經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四、 拆除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向拆除人員進行書面安全交底並簽字,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作業。

五、 作業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對操作人員的防護用品使用情況,身體狀況進行嚴格檢查,不符合作業條件不允許上崗。

六、 在拆除過程中,當遇天氣鉅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不能繼續作業時必須使以拆裝的部位達到穩定的狀態並固定牢靠,經確認無隱患後,方可停止作業。

七、 發生安全事故,不論事故危及者是乙方班組人員還是他人,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八、 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乙方必須認真及時整改,乙方若不整改,甲方有權利令其停止拆除作業。

九、 7月8日旺園小區一號樓東側塔吊拆除5節標準節,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因乙方個人原因,需請假一年。經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與乙方有關請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執行:

一、乙方請假時間: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共一年。

二、協議的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至請假期滿之日止。

三、甲乙雙方約定:

1、乙方請假時間爲一年,期滿自動離職。

2、乙方在請假期間享受半薪待遇,五險照常。

四、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4

乙方:

爲使施工電梯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杜絕事故及各類人身傷亡事故,依據建設部、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及中關村建設公司檔案:《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定》(京中建程字[20xx]第106號、《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試行)》(京中建程字[20xx]第99號)和工程總承包一公司《大型機械及中小型機械租賃使用管理暫行規定》等,特制訂本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在施工電梯安裝前簽定本協議。(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一、甲方對現場施工電梯實行統一管理,乙方全面負責施工電梯的具體管理工作。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執行建設部、北京市及中關村建設有關機械設備安全的規定。

二、進入現場的施工電梯必須具有北京市建委的統一編號,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規定的位置、類型、臺數設定。

三、乙方須配備專職的機械管理員負責塔吊等機械設備的日常管理,機械管理員應持北京市建委核發的上崗證。

四、施工電梯司機屬特種作業人員,應遵守有關特種作業人員的規定,持有北京市經委核發的上崗證。人員花名冊及證件複印件須報甲方備案。

五、乙方需要租賃施工電梯時,租賃單位必須是具備北京市核發的資質證書並年檢合格的單位。乙方須將①租賃合同,②租賃單位的資質證書,③施工電梯的合格證,④市建委編號等資料原件和複印件報到甲方進行審覈,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租賃。乙方自有施工電梯須向甲方提供除①、②項外的其餘全部資料。

六、施工電梯拆裝單位必須是具有北京市核發的有相應拆裝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乙方須將拆裝單位資質證書和拆裝人員名單及乙方與拆裝單位的合同原件和複印件報甲方,經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進行拆裝工作,施工電梯安裝後必須經甲方組織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七、施工電梯的安裝、頂升須按北京市建委的統一表格驗收、記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對施工電梯進行日常維修、保養、管理,且要有明確記錄,並將情況報到甲方。

八、施工電梯司機上崗證複印件、施工電梯負責人、操作規程、安全標誌須掛於施工電梯明顯位置,統一安裝中關村建設標識。其他任何標識不準掛於施工電梯上。施工電梯的油漆顏色及漆膜新舊程度必須無條件達到甲方要求。

九、施工電梯在重新安裝以前(轉移施工現場)必須認真檢修和調試限速器。若使用期滿1年,應重新檢修、調試。施工電梯安裝完畢後必須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十、施工電梯每班首次執行時,必須空載執行,梯籠升離地面1米左右停車,檢查制動器靈敏性,然後繼續上行樓層平臺,檢查安全防護門、上限位、前、後門限位,確認正常方可投入執行。

十一、施工電梯啓動前必須先鳴笛示警,夜間操作應有足夠照明;雙籠電梯當一隻梯籠在進行籠外保養或檢修時,另一隻梯籠不得執行。

十二、施工電梯停止執行後應遵守以下規定:

1.電梯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2.作業後,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閘箱和梯門。

3.班後按規定進行清掃、保養、並作好當班記錄。

十三、凡遇有下列情況是施工電梯應停止執行:

1.天氣惡劣:大雨、大風(六級以上)、大霧、導軌結冰等施工電梯安全協議書施工電梯安全協議書。

2.燈光不明、信號不清。

3.機械發生故障未排除。

4.鋼絲繩斷絲磨損超過報廢標準。

十四、乙方負責按照京中科工字[20xx]032號檔案《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內業資料》中的規定內容進行施工電梯等機械設備資料的建立、整理、存檔。

十五、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施工電梯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爲確保安全生產,對存在的隱患經書面警告無效的,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採取相應措施,並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十六、由於乙方不按規定操作造成施工電梯事故及人員傷亡,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對乙方進行處罰。

十七、根據現場情況的相應條款:

十八、本協議(共4頁)一式3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甲方司存檔一份。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負責人: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xxxx投資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xx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甲方將西都大廈工程發包給乙方承建,特訂立如下安全管理協議書: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西都大廈及比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甲方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4、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和具體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做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圍內的甲方相關安全責任條款,按標準撥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基本費、現場考評費及獎勵費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項目經理是乙方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西都大廈工程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承擔總承包責任。

2、乙方應當建立健全的西都大廈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項目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西都大廈施工全過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相關記錄。

3、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人員,明確職責,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4、乙方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5、乙方安全施工措施、安全作業環境條件等專項安全約定,由雙方另訂專項協議或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報審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學校): 學校

乙方(學生家長): ,系學生 父親(母親)

確保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義務。爲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避免和最大程度降低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是學生的監護人,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甲乙雙方均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的義務。

2、學校承擔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和制止。學生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

3、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4、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曠課,老師應及時告知家長。因此出現的一切問題,由家長自行負責。

5、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安全。家長不得讓學生乘坐拼裝車、報廢車、非法營運的黑校車上下學。家長應督促學生及時到校或回家,教育學生下學後不在途中玩耍,尤其不到河塘、溝渠、水庫等可能造成學生身體危險的地方游泳、洗澡或玩耍;教育學生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杆,不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學生不能自行到校的,乙方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上課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學生下學時,乙方應準時到校接走學生。不能按時接送的,必須電話告知班主任老師代爲臨時監管,並儘快接走學生。

7、學校因考試、放假、運動會、比賽、各種活動等原因提前放學的,班主任應當提前向學生宣佈,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當充分關注和注意學生的上下學時間,對考試、運動會等活動提前下學或放假的,家長應盡到監護職責,教育學生及時回家,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和逗留。

8、學生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家長應當盡到監護職責,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事件,甲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9、加強對學生的食品衛生和安全教育,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的衛生飲食習慣。學校和家長均不得讓學生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嚴防食物中毒。家長保證不讓學生入住包吃包住的小飯桌。否則,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0、學校上體育課和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和管理不善造成學生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學生不聽指揮,違反學校有關規定,造成自己傷害的,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積極進行協商調解。家長不願調解解決,或經調解達不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得采取上訪、圍堵校門、打條幅等非法行爲干擾學校的正常教學工作。否則,由行爲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2、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殊疾病,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否則,學生突發疾病或參加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導致事故發生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3、學校在組織學生進行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必要救助措施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4、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1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日期:

安全協議書 篇7

XX單位,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規的規定,爲了更好的保證可靠的供電和電網的安全,協議如下:

一、供用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供用電雙方按產權分界點各自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

2、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供電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用電方的供電設備。

3、在用電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負責保護並監視其正常執行;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

二、 安全執行管理責任

1、供電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用電方提供合格的電源。

2、用電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設備調度權限的劃分、執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並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用電方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爲代表乙方行爲,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高壓入網證上崗, 嚴禁無證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3、用電方必須向供電方的用電檢查部門報送變(配)電值班人員名單;如值班人員有變動時,必須書面通知供電方的調度部門和用電檢查部門。

4、未經供電方用電檢查人員同意,用電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用戶供電。

5、用電方必須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用電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三、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供電方對用電方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用電方整改後,應及時進行驗收。供電方不承擔因用電方電氣設備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責任。

2、用電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設備(含保護設施)帶病執行,存在安全隱患的,供電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用電方誤操作或其設備缺陷,導致電網不安全執行的一切後果全部由用電方承擔。

5、用電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供電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用電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6、用戶產權的線路發生任何事故,供電局不承擔責任。

7、供電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用電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並可停止供電。

四、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 20xx年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1 月1 日止。協議到期後,如供用電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 兩 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 一 份。

供電方:(簽章) 用電方:(簽章)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時間: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