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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安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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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司機安全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司機安全協議書

司機安全協議書1

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確保你與他人的生命安 全。作爲工程的主要運輸工具—塔吊,對工程進度的快慢起着決定性作用。公司決定對塔吊司機實施安全管理,要求塔吊司機必須經過嚴格安全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具體要求如下:

一、司機在掌握塔吊類型、性能後方可作業。

二、每天上塔吊前,要先試一下開關箱裏的漏電是否好用,然後在爬行過程中逐步檢查標準間螺栓緊固程度,如有鬆動應處理。

三、隨時檢查各限位的靈敏程度,如有不靈應立即調試。

四、對齒輪箱、滑輪、鋼絲繩進行定期保養(一星期一次)。設備的好壞,保養是關鍵的一步。

五、應注意的問題:

1)嚴禁隨便調整安全裝置及電氣。

2)嚴禁斜向提、拉重物。

3)禁止用迴轉機構或起重小車移動地面重物、牽引工作,禁止提升回轉半徑以外的重物。

4)禁止起吊粘附或埋在地下的物體,禁止起吊與其它物體相連的重物。

5)起吊視界不明的物體,應有專人指揮。

6)注意風速,當風速接近最大風速20m/S 時應停止工作。

7)塔吊不工作時,不要將重物懸掛在吊鉤上。

8)不工作時將變幅小車執行至吊臂根部,並將吊鉤開起靠近小車,以利於臂架隨風轉動。

9)停止工作時,應切斷電流。

10)塔吊應定人,非機組人不得進入駕駛室擅自操作。

11)操作者應準確估計出吊載的重量和工作幅度數值,將可能出現的超載和超力矩等。

12)牢記起重吊裝“十不弔”

(1)超負荷不弔;

(2)歪位斜吊不弔;

(3)指揮信號不明不弔;

(4)安全裝置失靈不弔;

(5)重物超過人頭不弔;

(6)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弔;

(7)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弔;

(8)吊場上站人不弔;

(9)捆綁不牢不穩不弔;

(10)重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弔。

以上要求塔吊司機必須遵守,如出現設備損壞及人身傷亡,一切後果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本合同一式二份,有效期至二O O四年工程完工。

項目部塔吊司機必須瞭解的情況:

塔吊架體距南面高壓線水平距離約10米,且高壓線下爲交通要道,無法對高壓線進行正常的材料防護。在這種艱難的情況下,我們要克服難關,順利、正常的生產,就需要經驗豐富的塔吊司機持證上崗,作爲塔吊司機應瞭解塔吊情況:本工地塔吊爲明龍建機QTZ80,最大工作幅度56米,最大起重量8T,最大幅度處起重量1.3T。

希望塔吊司機以他人身體爲重視,以公司和項目部爲前提,以自己家人幸福爲焦點,更好地遵守公司和項目部制定的規章制度,幹好本職工作。

xxxx

日期:

司機安全協議書2

爲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以企業爲主體、以人爲本、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機制,全面落實各級領導安全責任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防止一般事故的發生,保障和促進科實資訊城項目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公司有關精神和項目部具體情況,特制訂塔吊作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一、安全作業規定

1. 塔吊使用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使用證》。

2. 塔吊的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

3. 每月定時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保證塔吊上所有裝置靈敏有效,如發現失靈的裝置,應及時修復或更換,並填寫《機械執行記錄》表08—04、《交接班記錄》表08—02、《施工機械維護保養記錄》表08—03等表格,整理歸檔。

4. 每月或大風、大雨天氣過後,應及時對塔吊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塔吊基礎沉降,塔身垂直度,並形成記錄整理歸檔。

5. 作業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鬆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

6. 塔吊作業時嚴格按照《塔式起重機操作規程》施工。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運轉中維修保養。

7. 羣塔共同作業時嚴格執行《相互鄰近塔同時作業安全協議》。

8. 必須執行公司十不弔規定。

附:十不弔內容

(1)信號傳遞不靈通不弔。

(2)斜掛斜牽不弔。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過負荷不準吊。

(4)散物捆紮不牢或物料裝施過滿不準吊。

(5)吊物上有人不弔。

(6)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塔司帶病時不弔。

(8)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弔。

(9)棱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不弔。

(10) 六級風以上不準吊。

以上規定請遵照執行,違者按照項目部有關規定重罰。

塔吊司機: 項目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司機安全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XXXXXXXX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爲甲方安全駕駛公務車輛及安全責任的承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之目的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的目的,在於明確車輛所有人,(甲方)和車輛駕駛人(乙方)就車輛安全使用事宜及乙方駕駛可能發生的安全責任承擔,使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承擔各自的責任,最大限度保障車輛的安全使用。

二、本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爲無固定期限協議,自協議生效之日至乙方不再駕駛甲方車輛時止。

三、甲方給乙方提供的車輛情況

甲方提供給乙方駕駛的車型號爲XXXX,顏色爲黑色,車輛車牌號爲XXXX,發動機號爲XXXX。

四、甲、乙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①負責辦理車輛的各種保險及各種必備行駛手續,保證車輛合法使用。

②負責交納車輛稅費。

③負責車輛定期保養、維修、以維護機件完好。

2、乙方義務

①乙方必須保證具備合法的駕駛資格,保證自行駕駛,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②乙方應認真掌握其使用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每月實施定期檢查,保證車況完好。

③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五、事故責任的承擔

1、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的責任承擔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並協調處理。若保險責任事故系乙方違反交通規則或其它過錯行爲導致的,乙方應承擔保險賠付不足部分的損失。

2、乙方人身意外傷亡的責任承擔

①乙方在工作時間駕車或在其它執行公務時間(工作時間指因公出車時間)駕車,發生事故造成乙方人身意外傷亡的,除由責任方及保險公司賠付外,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撫卹補償金:發生事故後痊癒不構成殘疾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6個月基本工資;

發生事故後構成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12個月基本工資;

發生事故後構成五級至十級傷殘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24個月基本工資;

發生事故後不幸死亡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家屬30個月基本工資。

②在工作時間外(私自駕駛)發生致乙方意外傷亡的,無論事故責任認定結果如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支付撫卹補償金。

3、其它賠償責任

①由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罰款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②乙方應按甲方指定廠家對車輛進行

維修,由乙方擅自維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③乙方應時刻注意防盜、防搶、防火,確保車輛安全。在工作時間或在其它執行公務時間若因乙方的過失造成車輛遺失、被盜、被搶、火災或其它車輛損害情形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④在工作時間或在其它執行公務時間非因乙方的過失造成車輛的遺失、被盜、被搶、火災,損失由甲方承擔。

⑤由於乙方飲酒、藥物麻醉以及將車輛私自借與他人使用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4、本協議涉及的責任的認定以法定機關的認定爲準。

5、本協議涉及的車輛被盜、被搶、火災之事以公安機關認定爲準。

6、本協議涉及的乙方應付賠償責任的情形,乙方應根據本協議主動承擔責任,否則甲方有權自乙方工資及獎金中逐月扣除一定金額,直至達到乙方應承擔的賠償數額爲止。

六、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一年內能認真履行本協議,並未發生任何不安全責任事故,獎勵駕駛人員300元。

甲方:XX

乙方(簽名):XX

法定代表人(簽名):XX

xx年三月十二日

司機安全協議書4

爲了保證車輛的.安全執行,落實交管部門和公司領導關於對駕駛員安全法規教育的指示精神,凡在公司入職的司機都應本着與企業同甘苦、共患難、風險共擔的原則,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駕駛證號: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的招聘、考評、審覈、錄用及解聘。

2、甲方負責乙方日常工作的行爲規範、思想品德、愛崗敬業、安全行車的管理教育。

3、甲方負責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輛技術性能良好,提供車輛的司乘險。

4、甲方根據下列情況,有權終止協議,解聘乙方:

(1)乙方在工作中,主責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2)一年中多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況屬實、且屢教不改的;

(3)消極怠工、欺騙領導,不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的;

(4)態度不好、服務不好,有損公司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愛崗敬業、嚴於律己,維護公司的聲譽珍惜自己的勞動就業機會;

2、乙方應愛護車輛設備,執行操作規範,節約油料、器材,遵守交通法規和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對車輛三勤四檢,始終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做到禮貌待客、舉止文明。

3、乙方在使用車輛中,因責任心不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車輛機件事故,扣相應的工資和獎金。

4、乙方因酒後,嚴重違章駕駛車輛或肇事逃逸,或不經部門領導同意私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所造成的責任事故將承擔損失的全部費用。

5、乙方出了交通事故,沒有及時向部門領導彙報、隱瞞事實,所造成的後果將由乙方負責。

三、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承諾,將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用車制度,不得公車私用;

2、乙方承諾對於車輛使用中產生的費用將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爲實報銷,乙方若虛假報銷系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公司有權查實後立即解除與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補償責任。

3、乙方承諾在車輛使用過程中,遵守交通法規和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由於乙方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並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補償責任。

5、乙方若不在工作時間或範圍內私自開車,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公司有權覈實後立即解除與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補償責任。

6、雙方就本協議有任何爭議的,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7、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終止協議的同時,乙方需要保證所駛車輛無未處理的重大交通違章。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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